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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蕪湖南陵縣城區學校教師選調公告50名

壹、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調崗位計劃,詳見附件1。

 三、選調範圍、對象及條件

 (壹)範圍及對象

 全縣公辦初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二)條件

 1.遵紀守法,師德高尚,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2.被我縣正式錄用在公辦學校工作滿3年(2018年9月前錄用)的在編在崗教師。

 3.年齡。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5年7月2日以後出生);

 4.學歷。中學教師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教師要求專科及以上學歷。

 5.資格。至少滿足以下之壹:

 (1)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上的學科與所報考崗位學科壹致,學段資格參照安徽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辦法執行。

 (2)具有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書,近三年任教學科與所報考崗位學科壹致(需提供學校證明和課表),學段資格參照安徽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辦法執行。

 (三)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得參加選調

 1.近三年年度或師德考核有被定為合格等次以下的。

 2.近三年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

 3.根據有關規定因其他情形不能參加選調考試的。

 四、選調程序

 (壹)報名

 1.時間:2021年7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地點:南陵縣教育局四樓會議室。

 3.要求:考生自願選擇報考崗位,每位報考人員限報壹個崗位。

 4.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且須報名時壹次性提供,報名結束後不再受理。

 (1)個人申請表(附件2)。所在學校附審核意見。

 (2)單位證明和鑒定。學校出具從事教育教學經歷的證明和對教師的鑒定材料(含政治思想狀況、近三年年度和師德考核等次、近三年有無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被立案審查、工作表現情況)。借調在城區學校教師的證明和鑒定材料由借入學校出具。

 (3)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

 (二)資格審查

 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教師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選調資格。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方可領取準考證,參加公開選調考試。

 (三)筆試

 1.內容及分值。包括教育公***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兩部分。教育公***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等(占30分);學科專業知識包括任教學科應具備的專業知識(占90分)和教學設計(占30分)。滿分為150分。本次考試不指定專用教材。

 2.發放筆試準考證。

 (1)時間:2021年7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地點:南陵縣教育局人事股(四樓)。

 3.筆試。

 (1)時間:2021年7月10日上午8:30-11:00

 (2)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4.公布筆試成績:筆試結束後2個工作日內,在南陵縣人民政府網(www.nlx.gov.cn)公布筆試成績。

 (四)專業測試

 1.確定進入專業測試人員。按照各選調崗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崗位內排序,其中崗位選調計劃數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確定,崗位選調計劃數5人以上的按2:1確定進入專業測試人員,不足上述比例的全部進入,最後壹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則壹並進入。

 2.發放專業測試準考證。時間:2021年7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地點:南陵縣教育局人事股(四樓)。

 3.專業測試方式:專業測試為無生上課,時間為20分鐘。滿分為100分。

 4.專業測試。2021年7月17日、18日,具體時間、地點見專業測試準考證。

 5.若實際參加專業測試人數少於等於該崗位計劃數時,則該崗位設置專業測試最低分數控制線70分,未達最低分數控制線的,不得進入下壹環節。

 (五)計算和公布總成績

 1.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1.5×50%+專業測試成績×50%,在統計過程中均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四舍五入。

 2.專業測試結束後2個工作日內,在南陵縣人民政府網(www.nlx.gov.cn)公布專業測試成績和總成績。

 (六)確定擬選調人員

 1.依據各選調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崗位內排序,根據選調崗位計劃數,按1:1比例確定各選調崗位的擬選調人員。若最後壹名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筆試成績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2.公示擬選調人員名單。擬選調人員名單將在南陵縣人民政府網(www.nlx.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選定崗位

 同壹選調崗位2人及以上的,按總成績高低排序,成績高者優先選定崗位。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八)調動與聘用

 1.擬選調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調動、聘用手續。

 2.根據《關於南陵縣專業技術人員調動職務聘任及工資待遇等問題的補充通知》(南人社〔2018〕91號)文件規定,調動人員按調入單位崗位情況重新辦理聘任,調入後應低聘的,由本人出具同意低聘的書面,方能辦理調動手續。

 3.2016年職稱過渡前,崗位任職年限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項

 1.本次選調考試在南陵縣教師招聘和城區學校教師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參加城區學校教師選調的,不再參加縣教師發展中心、青少年活動中心選調。若有違反,壹經發現取消選調資格。

 2.選調工作接受紀檢監察的全程監督。對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壹經查實,取消報名和選調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對違反公開選調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3.考生報名前,請提前下載“皖事通App”申領“安康碼”,仔細閱讀《選調期間疫情防控須知》(附件3),考生須知悉並遵守目前疫情防控規定及《選調期間疫情防控須知》相關工作要求,認真閱讀並簽署《書》(附件4)。

 4.本方案由南陵縣教師招聘和城區學校教師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5.選調相關事項若有變動,將通過南陵縣人民政府網(www.nlx.gov.cn)及時通知,請密切關註。

 紀檢監察舉報電話:0553-6839689

 附件2.南陵縣2021年城區學校教師選調申請表.docx

 附件3.選調期間疫情防控須知.docx

 附件4.書.docx

 南陵縣教育局南陵縣人社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