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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過程中會遇到哪些陷阱?如何辨別和避開這些陷阱?

以就業為誘餌騙取培訓費的情況屢見不鮮,但還是有很多求職畢業生落入這樣的陷阱。這些公司往往不看任何學歷證書,甚至不安排任何面試。他們只要求求職者繳納信息費、報名費、信息費、介紹費、報名費等各種費用。當他們的“錢袋子”裝滿後,就會找各種理由“辭退”求職者。這是黑心單位最常用的騙術。不要簽署雇傭協議。

用人單位不簽訂用工協議,甚至不規定違約處罰條款的現象相當普遍。調查顯示,80%以上的學生不同意違約金,而同意的20%學生中,大部分大中型國企怕學生違約,學生很少主動要求。壹方面是畢業生不想被困住,最重要的是學生缺乏這方面的意識。長期審訊,榨取人力。對於剛畢業的求職者來說,簽訂勞動合同最容易被忽悠的就是“試用期”。當試用期過長或即將結束時,大學畢業生被企業以各種理由辭退的情況屢見不鮮。

混淆真假,不講誠信。壹些企業為了吸引求職者,往往歪曲、捏造、美化、包裝招聘信息。這些公司以高薪為誘餌,逼迫求職者立即簽約,以大筆金錢為誘餌,引誘求職者。還有壹些不規範的網站和中介,通過收集求職簡歷獲取大量個人信息,作為銷售信息賣給企業。更有甚者,報紙上發布的招聘信息“居心叵測”,是為了誘導應聘者交出自己的個人信息以作他用。

以招聘為名,銷售為實。首先以優厚的待遇,讓求職者前來應聘,並以各種理由提出要“考察”求職者。具體考察方式是公司與求職者簽訂產品推廣協議或產品促銷協議,約定求職者必須在約定時間內以公司規定的價格銷售公司的某種產品,並收取壹定的保證金或樣品費。當求職者在銷售產品的協議上簽字後,發現產品根本賣不出去。於是,求職者的押金或樣品費就被這些公司“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