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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山東臨沂大學生村官考試(09年)

原則不行,2008年 的妳參考。

山東省2008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公告

[字號:大 中 小] 2008-08-18

為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培養對人民群眾有深厚感情的黨政幹部後備人才,引導高校畢業生到經濟社會發展最需要的地方施展才華,中央決定,開展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根據中央組織部等四部委《關於印發〈關於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意見(試行)〉的通知》(組通字[2008]18號)精神和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事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關於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魯組通字[2008]40號)要求,現將2008年我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選聘計劃數量

2008年,全省計劃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2599名,安排到臨沂、濱州市組織實施,其中,臨沂市2000名,安排到沂南縣、平邑縣、費縣、蒼山縣、莒南縣,濱州市599名,安排到惠民縣、陽信縣、無棣縣。

二、選聘對象和條件

選聘對象為30歲(1977年8月17日以後出生)以下山東生源或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以上學歷畢業生(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生除外),重點是2008年應屆畢業和2006年、2007年往屆畢業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則上為中***黨員(含預備黨員),非中***黨員的優秀團幹部、優秀學生幹部也可選聘。參加\'三支壹扶\'計劃等活動期滿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各市此前已經選聘到村(社區)任職的高校畢業生,經組織批準,可以參加選聘。

選聘的基本條件:(1)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踏實,吃苦耐勞,組織紀律觀念強。(2)學習成績良好,具備壹定的組織協調能力。(3)自願到農村基層工作。(4)身體健康。

三、選聘程序

1、個人報名(8月4日-8月8日)。符合選聘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上傳電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每位考生限報壹個市,報考臨沂市的考生登陸臨沂人事考試信息網(www.rsks.lyrs.gov.cn),報考濱州市的考生登陸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bzrsks.gov.cn)。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交報考信息的,後壹次填報自動替換前壹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壹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不收取報名費。

2、資格審查(8月5日-8月9日)。兩市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本市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壹天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並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選聘條件的,隨時取消選聘資格。

3、筆試(8月17日)。在臨沂、濱州市分別設置考點。通過報名確認的考生請於2008年8月12日至8月14日登陸相應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和《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報名登記表》,考試時間、地點以及考場安排在準考證上?明。不具備打印條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件證於考試前壹天到所報考市人事機構打印。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

8月21日,在濱州、臨沂兩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考試成績。

4、面試考察。根據筆試成績和兩市分配名額,以市為單位劃線,按選聘計劃1: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考察對象。面試考察,安排在體檢之前進行。面試考察前進行資格復審,考生需攜帶以下材料:《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報名登記表》(紙質版,16開,壹式二份),身份證和畢業證原件,中***黨員或學生幹部相關證明材料。

5、體檢。兩市根據面試考察情況,按聘用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

如有面試考察或體檢不合格人員,出現聘用計劃空缺時,在未被列為面試考察和體檢人員的考察對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時間、地點由兩市另行通知。請考生註意查看臨沂市、濱州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上的有關信息。

6、公示( 8月28日-- 8月30日)。在濱州、臨沂兩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等有關媒體對擬選聘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

7、確定聘用。兩市根據公示情況確定聘用人員,聘用人員名單和任職村、職務報省委組織部備案。

8、培訓上崗。9月上旬,兩市組織對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

四、選聘任職

兩市按照有利於統壹管理服務,有利於開展工作,有利於培養鍛煉幹部的原則,根據聘用人員特點和所學專業,分配到縣,合理安排崗位。重點派往有壹定工作基礎、班子堅強、村風民風較好的村。

聘用人員是中***正式黨員的,壹般安排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助理職務;是中***預備黨員或非中***黨員的,壹般安排擔任村委會主任助理職務;是***青團員的,可安排兼任村團組織書記、副書記職務。經過壹段時間的實際工作、被大多數黨員和群眾認可的,可通過推薦參加選舉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副書記等職務。

五、政策待遇

聘用人員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鄉鎮從高校畢業生中新錄用同等學歷公務員試用期滿後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工作、生活補貼標準,按月發放;參加養老社會保險。

2、在村任職期間,辦理醫療、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

3、按人均2000元發放壹次性安置費。

4、符合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規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國家代為償還。

5、在村任職2年以上,具備當年度\'選調生\'報考條件和資格的,經組織推薦,可參加選調生統壹招考。

6、在村任職滿2年後,三年內報考我省縣級及以上機關公務員的,筆試總分加4分;報考鄉鎮機關公務員的,筆試總分加8分;參加地級以上市、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加5分;參加縣鄉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加10分。

7、聘期工作表現良好、考核合格的,報考研究生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8、被黨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後,在村任職工作時間可計算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

9、到經濟欠發達縣的村任職的,戶口可留在現戶籍所在地,也可根據本人意願遷往工作地。

六、管理服務

1、聘用人員為\'村級組織特設崗位\'人員,系非公務員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務員的有關規定進行,由鄉鎮黨委、政府負責;人事檔案由縣級組織部門管理或縣級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免費代理,黨團關系轉至所在村。正式履職前,縣級組織部門與聘用人員簽訂聘任合同。

2、聘用人員在村工作期限原則上為3年。工作期滿後,經組織考核合格、本人自願的,可繼續聘任。不再續聘的,引導和鼓勵其自主就業、創業。

3、鄉鎮黨委、政府負責安排聘用人員食宿及日常生活。

4、聘用人員聘用期間必須在村裏工作,鄉鎮及以上機關、其他單位均不得借調使用。

5、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因違反管理規定或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被解聘的人員,不再享受有關政策待遇。

本《公告》由省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咨詢電話:省委組織部0531-82033735;臨沂市0539-8051081、8051082;濱州市0543-3162280。

中***山東省委組織部

山東省人事廳

200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