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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莆田荔城區新任教師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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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莆田荔城區新任教師招聘公告妳可以直接點擊2015莆田荔城區新任教師招聘192人公告具體如下;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工作需要,推進我區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委編辦《關於2015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5]13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區實際,制定2015年莆田市荔城區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工作方案,具體如下:

壹、招聘對象

面向本省,2015年3月30日前的常住戶口在我省的報考者(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3年、2014年、2015年應屆畢業生,均視為本省報考者),年齡30周歲及以下(即1985年3月30日及以後出生),應、往屆全日制高校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人數、條件(9個崗位,***192人)(見附件)

其他條件要求: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2、所有證書,包括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書、報到證等,必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由省教育廳統壹組織。資格初審、復核、面試、考核、體檢等工作由區招聘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具體招聘工作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區公務員局參與對招聘工作組織的指導和實施方案的監管。邀請區紀檢、監察機關對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

四、招聘程序

(壹)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3月30日-4月5日

2、報名方式與收費:采取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方式,請登錄福建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教師招考專欄。

3、資格初審:由區招聘領導小組負責。

4、註意事項:筆試報名以區為單位進行,每位應聘者報考1個崗位(即1個市、縣<區>)。

(二)筆試

1、筆試對象:經資格初審後,招考崗位的招考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足1︰3的,該崗位不開考(幼兒園教師崗位除外),該崗位報考者的報名費將如數退還;崗位招考數較多,而報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減少招考人數。不開考和減少招考人數的崗位由區招聘領導小組統壹對外公布,並報市公務員局備案。

2、筆試時間與地點:4月26日,地點以考試機構核發的《準考證》上的通知為準。

3、筆試內容:筆試科目、內容及成績計算方法等按閩教[2010]7號有關文件執行。筆試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兩部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師德規範、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和心理學基礎知識、新課程理念等;專業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相應學科的專業主幹知識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課程理念與教學方式的應用。

4、筆試加分:符合《關於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關於進壹步完善參加“三支壹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關於農村獨女戶、二女戶女兒在參加事業單位招聘時給予加分的通知》(莆政辦[2012]225號)等3個文件(具體內容見附件4)中關於筆試加分規定的考生可提出加分申請(在筆試百分制中加分),並在5月6日前向荔城區教育局提交由相關部門頒發的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逾期不予受理。加分考生材料審核認定後,名單將在荔城區教育信息網和區公務員局網站予以公示。

(三)面試

1、面試對象確定:進入面試的報考者,按照每個崗位聘用計劃數的3倍,以筆試總成績(幼兒園教師崗位筆試總成績須達到合格線,合格線按我區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所有考生有效筆試總成績平均分的80%劃定,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若同壹學科最後壹個崗位比例範圍內出現筆試成績並列的,壹並確定為面試對象。擬進入面試考生名單將在網站公布。

2、資格審核:

面試前,區招聘領導小組將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書面材料審核,資格條件的確認以此審核為準。進入面試考生在資格審核時放棄或資格不符的,予以該崗位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壹次(遞補對象放棄或資格不符的面試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資格審核主要是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報考條件,並通過查驗有關證書、文件資料和本人身份證等方式,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面試人選須隨帶身份證(未辦理身份證的提供戶籍證明)、畢業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書、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屆時,應屆畢業生尚未領取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書、報到證的,可先隨帶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身份證(未辦理身份證的提供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此審核為準。在嚴格審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虛假報考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或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徇私舞弊或失職瀆職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不再將“報考資格不符”作為面試之後該崗位申請遞補的理由,以維護資格審核的嚴肅性。

資格審核事項屆時另行通知(在區教育信息網公告和電話通知,下同)。資格審核通過者當場發給面試證,考生憑面試證、有效身份證明入闈參加面試。

3、面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辦法:中小學各崗位面試采取編寫教案、課堂片段教學方式進行,幼兒園崗位面試采取專業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

5、面試內容與分值:

(1)中、小學教師招聘面試,統壹采取編寫教案、課堂片段教學的辦法,屆時由評委在面試指定教材中,隨機設定若幹課題,同壹學科考生抽簽確認面試順序後,由第1位面試考生隨機抽取壹個(同壹學科同壹課題,下同),根據抽選課題的教學內容,設計教學方案(時間60分鐘),不評分,然後進行課堂片段教學(時間10分鐘),評委予以評分,課堂片段教學成績為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2)幼兒教師招聘面試,采取五項技能(彈、唱、說、跳、畫)能力測試。其中:①彈、唱:由評委從指定教材中隨機設定5首歌曲,考生抽簽確認面試順序後,由第1位面試考生隨機抽取壹個(全部考生同壹題目,下同)進行自彈自唱(時間2分鐘);②說:由評委從指定教材中隨機設定5個故事,考生隨機抽取壹個故事(時間2分鐘);③跳:舞蹈可自選(時間2分鐘);④簡筆畫:屆時在測試用紙上畫10個小空格,由評委臨時設定簡筆畫內容,包括人物、動物、植物、日常用品等。考生按照指定內容畫畫,不上色(時間15分鐘)。

上述面試成績:彈唱、簡筆畫各30分,說、跳各20分,***100分。

6、面試使用的教材(具體見附件2):

(1)中學:現行荔城區中學使用的高中壹年級教材。

(2)小學:各學科為現行荔城區小學使用的四年級上冊教材。

(3)幼兒園:彈、唱、說為幼兒大班領域活動指導使用教材中的歌唱類曲目10首,故事10個,跳為自選舞蹈,畫為簡筆畫測試。

7、計分辦法: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評分采取各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個,取平均分為考生得分。因招聘人數較多的崗位,當天壹個小組不能完成面試須分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采取加權平均法計分,計算公式:以同壹崗位全部考生的初評成績平均分(分別去掉2個最高分、2個最低分後的平均分)除以考生所在面試小組的初評成績平均分(分別去掉2個最高分、2個最低分後的平均分)得出該組的修正系數,考生最後得分(校正成績)則為考生所在面試小組得分(初評成績)乘以該組的修正系數;所有成績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超過1:1比例進入面試的崗位面試成績必須達60分以上(含60分),方為合格;按1:1比例進入面試的(含面試時因其他考生放棄造成1:1比例的),面試成績必須達70分以上(含70分),方為合格。

8、評委組成:面試評委由區招聘領導小組***同負責隨機抽調,每組由7人組成。

(四)考核

1、對象:根據招考人數按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 按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核對象,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不予確定為考核對象。若同壹學科最後壹個名額出現考試總分並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為先;若筆試成績也相同,進行加試面試,並以加試成績高者為先。

2、考核辦法:考核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樣表見附件3)。

(五)體檢

1、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2、體檢地點: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的綜合性醫院。

3、體檢對象:經考核合格的應聘對象。

4、體檢標準:參照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相關規定執行。

(六)聘用

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考核情況和體檢結果均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慮,擇優確定,並在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入聘簽約時,入聘對象須持本人身份證參加簽約。所有入聘對象均須隨帶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無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資格。入聘對象按考試總分高低依次選擇學校。不按時參加簽約的,視同放棄資格。入聘簽約時間另行通知。

(七)遞補

進入體檢、考核的人員因體檢、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原則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從報考該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因特殊原因不要求遞補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提出明確的政策規定理由並報市人社局同意。聘用情況及時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備案。

(八)補充招聘

第壹輪公開招聘結束後,6月下旬我區將把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崗位(名額)匯總、報經市人社局、教育局同意後再向社會公布。7月上旬,參加全省統壹筆試但未被聘用且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者,可登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應聘者可報考1個崗位,已被聘用或擬聘用的不得參加補充招聘。我區根據補充招聘應聘者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依原方案開展面試、考核、體檢、聘用等工作。

五、註意事項

1、按照“區管校用”教師管理體制和區域內公辦學校教職工人事關系收歸縣管精神,對擬進城區學校的新任教師,人事關系等放在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其編制占用具體學校編制,農村學校的則直接核編到所在單位。

其城區學校指:莆田四中、莆田九中、中山中學;麟峰小學(含分校)、梅峰小學、區第壹實驗小學、區第三實驗小學、拱辰中心小學(含分校,不含下屬小學);區第壹實驗幼兒園、區第二實驗幼兒園(含分園)、拱辰中心幼兒園(不含下屬小學附設幼兒園);區特殊教育學校。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試題等,誤導報考人員的,均與區招聘領導小組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者要誠信考試,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公開招聘各階段相關事宜均及時在荔城區教育信息網()及荔城區公務員局(www.lcqrsj.com)上通知、公布(公示),請報考人員密切關註,及時查詢,了解最新考試相關信息。

4、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問題咨詢電話:0594-2212325、0594- 2292152,全過程監督、投訴電話:0594-2330310、0594-6903992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區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5年莆田市荔城區公開招聘新任教師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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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區2015年公開招聘新任教師相關附件.doc

荔城區教育局 荔城區公務員局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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