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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農村信用社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簡章

內蒙古農村信用社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簡章

內蒙古農村信用社是由轄內農牧民、農村牧區工商戶和各類經濟組織入股,為農牧民、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發展服務的地方金融機構。為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關於進壹步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精神,適應全區農村信用社業務發展和優化人力資源結構需要,現公開選拔500名高校畢業生作為儲備人才,儲備期為2年。具體事宜如下:

壹、儲備政策

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是自治區貫徹落實國家促進大學生就業政策,面向自治區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出臺的壹項就業促進措施。主要是針對派遣期內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通過選拔,儲備到企業鍛煉服務,並逐步實現就業。儲備期為2年。儲備期間,儲備人才享有所在儲備企業同類人員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政府對儲備到企業的人才每人每月給予500元的補貼)。儲備企業負責為儲備人才發放工資,並辦理社會保險。儲備期滿後,經儲備企業與儲備人才雙方同意,可簽訂正式勞動用工合同(詳情參見附件或登錄內蒙古人事人才網查詢有關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政策)。

二、儲備單位、崗位及人數

儲備單位為全區76家旗縣級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儲備崗位及人數分別為:業務崗位211人,計算機崗位133人,文秘崗位96人,法律崗位60人(詳見內蒙古農村信用社選拔儲備大學畢業生崗位需求表)。

三、儲備對象及條件

(壹)選拔儲備對象:內蒙古自治區生源派遣期內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內蒙古自治區生源指入學前戶籍在內蒙古的學生;派遣期內指2007、2008、2009年畢業生)。

(二)選拔儲備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

2、學習成績合格;

3、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無不良記錄;

4、報考人員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中:業務崗位所學專業為財經類(經濟、金融、財會等);計算機、文秘、法律崗位所學專業分別為計算機、中文、法律及相關專業。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選拔儲備程序

選拔儲備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確定和公布入選名單、考察體檢、簽署儲備協議、備案等程序進行。

(壹)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09年10月26日—10月31日(截止時間為10月31日18時)。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上受理方式。報考人員登陸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進入內蒙古農村信用社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報名系統,填寫並提交“內蒙古農村信用社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報名登記表”(務必按要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照片)進行資格審查。

3、報名人員在填報誌願(單位及崗位)時,原則上要求選擇考生戶籍所在盟市的旗縣和崗位填報,每人只能填報壹個誌願(單位及崗位),並註明是否服從調劑分配,壹經網上資格審查通過,不得更改。

4、報名人員要對報名登記表填寫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在招考過程中凡發現有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儲備資格。

5、公告中未盡事宜和需對外發布的相關信息,將通過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或內蒙古農村信用社網進行公布,不另行通知。報名人員因未按公告要求報名或未及時查詢指定網站相關信息而帶來的影響和後果,由報名人員本人負責。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分為網上資格初審和現場資格復審。網上資格初審時間為2009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主要根據報名條件對報名人員填報的相關信息進行審查。資格復審在考試結束後進行,主要對入選人員的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成績單等相關資料進行審查驗證。

報名及網上資格初審通過後,報名人員可在11月10日—14日通過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選拔儲備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公***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滿分為100分,壹張試卷,時間為150分鐘。公***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所占比重分別為30%和70%。公***基礎知識科目主要參照內蒙古自治區公務員考試該科目相關內容;專業知識科目分別按照各崗位相關專業知識進行測試。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和範圍,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時間為2009年11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筆試考點分別設在呼和浩特、呼倫貝爾、通遼、赤峰、錫林浩特、烏蘭察布、鄂爾多斯、巴彥淖爾,其中設在呼和浩特的考點,名稱為區直考點。報考者報名時要從中明確選擇壹個考點參加筆試,筆試地點壹經選定,不得變更。

(四)確定和公布入選名單。筆試成績及入選名單將在筆試結束後兩周(11月30日)左右在網上公布。為保護考生個人信息,每位考生只能憑借個人準考證號、報名序號或身份證號查詢個人成績。筆試不設統壹分數線,直接按照考生報考誌願(即報考單位及崗位),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每個崗位計劃招考人數1︰1的比例確定入選名單。

(五)考察體檢。入選人員由儲備單位在規定時間內組織進行考察體檢。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對入選人員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等證件原件進行現場審核(同時要求入選人員提交相應復印件1份備案);對考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個人能力等進行考察了解。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從報考同壹誌願(單位及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遞補。

(六)簽署儲備協議。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由盟市政府或其授權委托的旗縣人事部門與儲備單位和儲備人才簽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儲備高校畢業生協議》。儲備人才簽署儲備協議後,除身體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棄入選資格。確因上述原因申請放棄入選資格的,需經盟市政府人事部門批準同意。

(七)備案。簽署儲備協議的入選人員名單由盟市人事部門報自治區人事廳核準備案,作為享受自治區經費補貼和其他優惠政策的依據。

五、儲備人才管理和服務

(壹)盟市政府人事部門或其授權委托的旗縣政府人事部門,定期對儲備單位儲備使用人才情況進行督查。

(二)儲備人才的日常管理由儲備單位負責。盟市人事部門或其授權委托的旗縣政府人事部門協助儲備單位對儲備人才進行管理,並將儲備人才納入當地人才儲備庫。

(三)儲備單位對儲備人才的工作表現進行日常考核。盟市政府人事部門或其授權委托的旗縣人事部門對儲備人才進行年度考核。

(四)儲備人才的人事檔案轉至儲備單位所在地盟市人事部門確定的人才中介服務機構。黨團組織關系轉至儲備單位。

(五)儲備人才的戶口,可根據本人意願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六、待遇及經費保障

儲備人才享有所在儲備單位同類人員的工資保險和福利待遇,政府對儲備人才每人每月給予500元的補貼,工資保險及福利待遇不足部分由儲備單位補齊。儲備單位負責為儲備人才發放工資,並辦理社會保險。政府補貼由盟市人事部門或其授權委托的旗縣政府人事部門直接向儲備人才按月發放。補貼期限為2年。

儲備期間表現優秀或儲備期滿考核合格的,儲備單位可錄用為正式員工,統壹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由儲備單位與儲備人才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工資待遇由儲備單位根據本單位及自治區聯社有關規定確定。

七、工作監督

本次選拔儲備工作歡迎社會各界監督。選拔儲備工作中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將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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