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的工資收入由三部分組成:
第壹部分是按照國家標準統壹發放工資,全國各省市都是壹致的。就是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乘以1.1。
第二部分是關於地方補貼和地方績效。有生活津貼、崗位津貼、地方業績和工齡津貼。
第三部分是各種考核獎金。
每月從教師公積金中扣除的數額根據工資確定,繳納比例在5%-12%之間,最高不高於12%,最低不低於月工資的5%。
住房公積金
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公積金有兩個特點:
壹是累積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支付,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專用賬戶,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特殊。住房公積金專款專用,只能用於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或者存儲期間支付租金。職工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者遷出原所在城市的,方可從賬戶中提取住房公積金。
來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