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人才招聘 - 國泰君安證券

國泰君安證券

股票代碼:601211股票簡稱:國泰君安公告編號: 2016-094

國泰君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壹、《關於提請調減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規模及相應調整發行方案有關條款的議案》已審核通過。

調整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方案,將發行規模由“不超過80億元(含80億元)”調整為“不超過70億元(含70億元)”。原計劃中的其他條款不變。

表決結果:15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有關原計劃的詳情,請參閱《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6-024)由我司於2016年4月25日公告。

根據公司2015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事宜的議案》,本次調整發行方案相關條款的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關於提請修訂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預案的議案》已審核通過。

表決結果:15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原計劃詳情請參閱《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預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16-026)由本公司於2016年4月25日公告,修訂方案詳見與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預案(修訂稿)》。

根據公司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事宜的議案》,本次修訂發行方案預案的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關於提請修訂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運用可行性報告的議案》已審核通過。

表決結果:15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募集資金可行性分析報告原文詳見公司2016年4月25日公告的《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運用可行性報告》。修訂後的募集資金可行性報告詳見與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運用可行性報告(修訂稿)》。

根據公司2015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事宜的議案》,本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四。《關於提請修訂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攤薄即期回報及填補措施的議案》已審核通過。

表決結果:15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原計劃詳情請參閱《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攤薄即期回報及填補措施的公告》(公告編號2016-027)由本公司於2016年4月25日公布,修訂後的稀釋即期回報及填補措施詳見與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攤薄即期回報及填補措施(修訂稿)的公告》。

特此公告。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6 . 12 . 13

股票代碼:601211股票簡稱:國泰君安公告編號: 2016-095

國泰君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關於減持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思考

並公告發行方案的相應調整。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6年5月19日召開的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的相關議案。

根據實際情況,公司對公開發行可轉債的發行方案進行了調整,將發行規模由“不超過80億元(含80億元)”縮減為“不超過70億元(含70億元)”,原方案中其他條款不變。

2016年12月12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上述事項。根據公司2015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事宜的議案》,上述事項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股票代碼:601211股票簡稱:國泰君安公告編號: 2016-096

國泰君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論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公開發行

關於規劃修改的公告

2016年12月12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關於提請修訂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預案的議案》。根據實際情況,公司對《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預案》進行了修訂,現將主要修訂內容公告如下:

股票代碼:601211股票簡稱:國泰君安公告編號: 2016-097

國泰君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關於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攤薄即期回報及填列辦法的公告(修訂稿)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審議通過了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相關議案

(含70億元)。根據以上情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110號)以及《關於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15]31號)的要求,公司對本次可轉債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及填補措施等方案進行了相應修訂,具體情況如下:

壹、本次公開發行可轉債攤薄即期回報的風險及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分析

本次公開發行可轉債預計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70億元(含70億元),在扣除發行費用後,全部用於補充營運資金,發展主營業務;在可轉債持有人轉股後補充資本金。

(壹)假設前提:

1、假設2017年度宏觀經濟環境、行業發展趨勢及公司經營情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2、假設本次可轉債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70億元,同時假設本次發行方案於2017年壹季度末實施完畢,且所有可轉債持有人於2017年三季度末完成轉股。上述發行數量、發行方案實施完畢的時間和轉股完成時間僅為估計,最終以經中國證監會核準的發行數量和本次發行方案的實際完成時間及可轉債持有人完成轉股的實際時間為準。

3、假設本次可轉債第壹年的票面利率為0.2%,該票面利率僅為模擬測算利率,不構成對實際票面利率的數值預測。

4、假設公司2016年四季度凈利潤與第三季度持平,同時假設公司2017年度營業收入、成本費用、利潤與2016年度持平。該假設分析並不構成對公司的盈利預測,投資者不應據此進行投資決策,投資者據此進行投資決策造成損失的,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5、假設本次可轉債的轉股價格為19.33元/股。(該價格為公司A股股票於2016年12月7日前二十個交易日交易均價與2016年12月7日前壹個交易日交易均價較高者),該轉股價格僅為模擬測算價格,並不構成對實際轉股價格的數值預測。

6、假設除本次發行外,公司不會實施其他會對公司總股本發生影響或潛在影響的行為。

7、假設本次可轉債在發行完成後全部以負債項目在財務報表中列示。該假設僅為模擬測算財務指標使用,具體情況以發行完成後的實際會計處理為準。

(二)基於上述假設的前提下,本次可轉債轉股攤薄即期回報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測算如下:

註:1、上述測算未考慮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賬後,對公司經營情況的影響。

2、在預測公司發行後凈資產時,未考慮除募集資金和凈利潤之外的其他因素對凈

資產的影響。

3、上述計算每股收益按照《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9 號—凈

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及披露》的規定,分別計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

每股收益。

4、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歸屬於母公司股

東(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永續債當期宣告發放的利息。

本次可轉債發行完成後,公司所有發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數和稀釋性潛在普通股股數都相應增加,而公司募集資金補充營運資金,發展主營業務產生效益需要壹定的過程和時間,因此,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在本次可轉債發行完成後可能出現下降。

未來,募集資金的充分運用和主營業務的進壹步發展,將有助於公司每股收益的提升。同時,本次可轉債轉股完成後,公司資產負債率將下降,有利於增強公司財務結構的穩定性和抗風險能力。

二、本次發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壹)實現公司戰略目標需要完善的資本補充渠道和強大的資本支持

在目前中國證監會實施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控制監管體系下,在證券行業規模化、集約化發展的背景下,資本已成為證券公司競爭的核心要素。2014年2月,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了《證券公司流動性風險管理指引》,增加了杠桿率、流動性覆蓋率和凈穩定資金率等監管指標要求,要求證券公司增加資本補充,防範流動性風險。2014年9月,中國證監會下發《關於鼓勵證券公司進壹步補充資本的通知》,明確要求各證券公司重視資本補充工作。近年來,公司正在為實現“根植本土、覆蓋全球、有重要影響力的綜合金融服務商”的戰略願景不斷努力,公司需要擴大資本規模,以促進創新轉型,實施國際化的發展戰略。

(二)優化公司的負債結構

(三)公司具備風險防範能力

公司根據《公司法》、《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治理準則》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公司管理層組成的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構,形成了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管理層之間權責明確、運作規範、相互協調、相互制衡的完整的議事、決策、授權、執行的公司治理體系。隨著業務規模的增長和創新業務的開展,公司將進壹步加強風險控制,提升公司風險防範能力。

上海新世紀對本次發行的可轉債進行了信用評級,評定公司主體信用等級為AAA,本次發行的可轉債信用等級為AAA,這體現了市場對於公司防範包括流動性風險在內的各項風險的能力的肯定。

三、關於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相關情況的風險提示

本次可轉債發行完成後,公司所有發行在外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股數相應增加,而公司募集資金補充營運資金,發展主營業務產生效益需要壹定的過程和時間,因此,稀釋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稀釋每股收益在本次可轉債發行完成後可能出現下降。另外,本次可轉債設有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在該條款被觸發時,公司可能申請向下修正轉股價格,導致因本次可轉債轉股而新增的股本總額增加,從而擴大本次可轉債轉股對公司原股東的潛在攤薄作用。

四、本次募集資金投向與公司現有業務的關系,及在人員、技術、市場等方面的儲備情況

公司本次公開發行可轉債,募集資金不超過人民幣70億元(含70億元),在扣除發行費用後,全部用於補充營運資金,發展主營業務;在可轉債持有人轉股後補充資本金。本次募集資金均投向公司現有業務。

1、人員方面

公司擁有壹支經驗豐富、專業進取、年富力強的管理團隊,經歷了我國證券業發展的主要歷程和多個周期,對證券市場及證券業有著豐富的經驗和深刻的理解。面向市場的經營機制是公司在市場競爭中保持競爭力的重要保證。公司重視員工的職業發展,通過集中學習、交流任職、總部業務部門輪崗工作、分支機構崗位掛職鍛煉等多個環節,加速骨幹人才成長並發揮其作用。

2、業務技術方面

公司現有業務體系全面均衡,主要業務均居於行業前列,綜合業務能力突出。

同時,公司高度重視信息技術對業務發展的保障和推動作用,不斷加大信息技術投入,持續推進證券信息技術創新,形成了行業領先的信息技術能力,是信息技術在證券行業使用的先行者之壹。先進的信息技術能力為業務的安全運行和創新轉型提供了有力的技術保障。未來,公司將繼續加大對信息技術的投入,不斷提升公司信息技術能力。

3、市場方面

自成立以來,公司秉承了既有的優良傳統,穩健經營,持續創新,綜合競爭力始終位於行業前列。近年來,公司堅持推進創新轉型,綜合競爭實力穩中有升,競爭優勢進壹步得到提升。公司資本規模、盈利水平始終保持行業前列。持續居於行業前列的綜合競爭力,二十年的傳承與積澱,鑄就了“國泰君安”的優秀品牌,使“國泰君安”成為證券業知名度最高、市場影響力最大的品牌之壹。

綜上,公司在人員、業務技術、市場等方面的儲備較為充分。

五、公司應對本次公開發行可轉債攤薄即期回報采取的措施

(壹)公司現有業務板塊運營狀況,發展態勢,面臨的主要風險及改進措施

同時,公司通過全資子公司國泰君安資管、國泰君安期貨、國泰君安創投以及控股子公司國聯安基金,分別從事資產管理、期貨、直接投資和基金管理等業務;通過全資子公司國泰君安金融控股所控股的國泰君安國際及其子公司主要在香港從事經有權機關核準的與證券相關的持牌業務;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證券及其下屬子公司從事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證券業務。

受證券市場活躍推動,2015年公司的證券經紀、證券信用交易、投資銀行、資產管理、證券投資交易等主營業務收入相比上年均有較大幅度增長,***同驅動了公司業績的快速增長。公司業務體系全面均衡,主要業務實力均居於行業前列。2015年,公司各項主營業務持續發展,綜合金融服務能力穩步提升:公司代理買賣業務(含席位租賃)凈收入排名行業第2位,近五年來市場份額持續提升;投資銀行業務凈收入排名行業第3位;利息凈收入排名行業第2位;股票基金交易額排名行業第3位,證券承銷額排名行業第3位,並購交易額排名行業第2位,融資融券余額排名行業第2位,主動資產管理規模排名行業第3位,國債期貨和股指期貨交易量分別排名行業第1位和第3位。

公司經營中面臨的主要風險包括但不限於政策性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等。為應對上述風險,公司建立了董事會(含風險控制委員會)、經營管理層(含風險管理委員會、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風險管理部門、其他業務部門與分支機構的四級風險管理體系。公司制訂了董事會層級的《風險管理基本制度》,並按照風險類型分別制訂了公司層級的《市場風險管理辦法》、《信用風險管理辦法》、《操作風險管理辦法》、《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等,同時針對各部門、各業務分別制訂了相應的具體風險管理工作規則。公司梳理了各利益相關方包括股東、監管機構、評級機構、內部董事會及高級管理層等對公司的期望和要求,提煉出發展戰略、營收穩定性、償付能力、流動性和合規性5大核心維度11項具體目標,構建了公司的風險偏好指標體系。在總體風險偏好設定完善的基礎上,公司以量化的風險容忍度指標描述了在整體及大類風險等不同維度上的風險邊界。在風險偏好及風險容忍度約束下,公司對關鍵風險指標設置了限額,並據此進行風險監測與控制。

(二)提高公司日常運營效率,降低公司運營成本,提升公司經營業績的具體措施

考慮到本次可轉債發行對普通股股東即期回報攤薄的影響,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關於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保護普通股股東的利益,填補可轉債發行可能導致的即期回報減少,公司承諾將采取多項措施保證募集資金有效使用,有效防範即期回報被攤薄的風險,並提高未來的回報能力。具體措施如下:

1、規範管理募集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為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公司已經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並完善了公司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明確規定公司對募集資金采用專戶專儲、專款專用的制度,以便於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對其使用情況加以監督。公司董事會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規範管理募集資金,確保資金安全使用。

2、強化凈資本管理,支持公司健康發展

目前中國證監會實施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控制監管,凈資本規模成為決定我國證券公司業務規模和盈利水平的重要因素。經過多年的發展,公司的綜合實力和資本規模有了很大的提高,始終保持在業內前列。未來,公司將強化凈資本的管理,在業務規模的擴大、創新業務的布局和盈利水平的提升上支持公司健康發展。同時,公司還將有效利用資本市場,多渠道補充凈資本,健全資本管理體系,進壹步提高公司的競爭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3、堅持創新發展戰略,提升核心業務能力

公司將根據自身發展需要,繼續堅持創新轉型發展戰略,努力發揮融資、投資、交易、托管和支付等投資銀行功能,構建現代投資銀行較為健全的業務體系,完善現代投資銀行的商業模式,提升研究、投資、融資、產品研發、資產管理、風險管理、客戶服務等核心業務能力。公司立足於健全投資銀行基礎功能,提升綜合金融服務能力,努力成為行業領先的現代投資銀行和綜合金融服務商。

4、提高與公司發展相適應的風險合規管理能力

公司全面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為公司業務發展營造了良好環境。公司始終堅持“業務發展,風控並行”的原則,打造專業、高效的風險管控體系,使之成為與業務發展並行的核心競爭力。公司歷來踐行順應業務與發展的需求,保持業務發展與風險合規管理的動態平衡,以有效防範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合規風險及道德風險為重點,為業務發展提供風險識別與計量、風險評估與決策、風險監測與管理、風險應對與處置的全方位支持與服務,努力做到風險可測、可控、可承受。

5、嚴格執行現金分紅,保障投資者利益

根據《關於進壹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指引》等規定,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關利潤分配的相關條款,明確了公司利潤分配尤其是現金分紅的具體條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條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潤分配的決策程序和機制以及利潤分配政策的調整原則,強化了中小投資者權益保障機制。本次可轉債發行後,公司將依據相關法律規格規定,嚴格執行公司章程並落實現金分紅的相關制度,保障投資者的利益。

公司制定填補回報措施不等於對公司未來利潤做出保證,投資者不應據此進行投資決策,投資者據此進行投資決策造成損失的,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承諾

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作出如下承諾:

1、不會無償或以不公平條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輸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損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將對職務消費行為進行約束;

3、不動用公司資產從事與本人履行職責無關的任何投資、消費活動;

4、由董事會或薪酬考核與提名委員會制定的薪酬制度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相掛鉤;

5、若公司後續推出股權激勵政策,全力支持公司將該股權激勵的行權條件與公司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相掛鉤。

公司的控股股東上海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承諾不越權幹預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不侵占公司利益。

七、攤薄即期回報及填補措施相關事項的授權

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監管部門要求,分析、研究、論證本次可轉債發行對即期回報的攤薄影響,具體制定、落實填補即期回報的相關措施,並根據未來新出臺的政策法規、實施細則或自律規範,在原有框架範圍內修改、補充、完善相關分析和措施,並全權處理與此相關的其他事宜。

證券代碼:601211 證券簡稱:國泰君安 公告編號:2016-098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回復(更新稿)的公告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6年8月25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壹次反饋意見通知書(161906號)》(以下簡稱“反饋意見”)。公司及相關中介機構本著勤勉盡責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反饋意見所提問題逐項進行了認真核查與討論,作出了書面說明和解釋,並於2016年9月2日進行了公開披露。

公司於2016年12月12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對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方案中的部分條款進行了調整,基於上述情況以及公司截至2016年11月30日的最新相關情況,公司對2016年9月2日所披露的反饋意見回復進行了更新,具體內容詳見與本公告同日披露的《關於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回復(更新稿)》。

公司本次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能否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註意投資風險。

相關問答:如何把錢轉到國泰君安的股票帳戶上?

如何把錢轉到國泰君安的股票帳戶上,很簡單。在交易日的9點到16點,登入交易軟件後,點開銀證轉賬,選擇銀行轉證券,輸入金額和銀行卡密碼,再確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