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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淮安市水利局2015招聘公告

為促進水利事業發展,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發[2011]46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於進壹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發[2011]52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經市水利局黨委研究,並報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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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淮安市水利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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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4、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及崗位要求的學歷(含201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並取得相應學位,且在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階段所學專業為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表》)。

 專業類別劃分按《2015年淮安市水利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考試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執行。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被《目錄》收入的,經市水利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認定該專業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類別”在《目錄》中所列專業相近的,即視為符合專業條件。《崗位表》有附加要求的從其要求。

 5、年齡30周歲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後出生)。具有相應崗位專業中級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後出生)。其中涉及的專業技術職稱,系指按國家和省規定程序和條件評審認定的專業技術職稱,不含各市專為民營經濟組織中專業技術人員放寬條件評審的職稱。

 6、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表》)。

 現役軍人、在讀非2015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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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願報名、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筆試、面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報名與資格初審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凡符合招聘條件者限報壹個崗位。報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二寸彩照4張。報名時間:2015年 8 10 日~ 8 12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報名地點:淮安市水利局組織人事處(淮安市經濟開發區深圳路9號水利大廈七樓)。如本人到現場報名確有特殊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者須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報名者相關材料。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報名咨詢電話:0517-83712519。

 由淮安市水利局根據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初步審查。符合條件的,填寫《2015年淮安市水利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同時繳納筆試費100元/人。

 符合條件繳費報名人數需達《崗位表》規定的開考比例倍數,不足相應倍數的則按比例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崗位被取消的應聘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時間為2015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未改報的視為放棄。

 報名成功人員於2015年8月20日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參加由淮安市水利局統壹組織的筆試。

 2、筆試

 報名成功人員須參加統壹的筆試,筆試科目為壹門,總分為100分,50分及以上為合格。內容為公***基礎知識及淮安水利基本常識。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筆試時間: 8 22 (星期六)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全程封閉,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成績在淮安市水利局網站上公布。

 3、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根據參加同崗位筆試人員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末位成績並列的應聘者壹同進入面試)。若進入面試人數與實際招聘人數之比不足3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均確定為擬參加面試人選。

 (2)資格復審。由淮安市水利局對擬參加面試人員應聘資格進行復審。擬面試人選應在規定時間內如實提供符合應聘條件的相關材料,同時繳納面試費100元/人。在職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對資格復審不合格或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的應聘者(含自願放棄),取消其面試資格,並在應聘同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者中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通過資格復審的擬參加面試人數不足崗位實際招聘人數3倍的,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均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淮安市水利局網站上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後不再遞補。

 (3)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4、體檢與考察

 在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總成績(成績計算環節均保留2位小數,第3位四舍五入)。根據應聘同崗位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及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末位成績並列的應聘者壹同進入體檢),並在淮安市水利局網站公布。由淮安市水利局統壹組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由淮安市水利局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參照省委組織部等3部門《關於進壹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屬及部分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考指南》執行。

 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或因體檢或考察等不合格出現缺額的,在同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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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並在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淮安市水利局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在公示與聘用審批階段,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或考生明確放棄聘用而出現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壹次性遞補。聘用審批或備案後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因擬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的,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進行考核,考核合格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個人自謀擇業。

 被聘用人員待遇按淮安市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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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發生。對應聘人員,壹經發現其不符合規定條件或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本規定招聘的受聘人員,壹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員責任自負。招聘聘用工作接受紀檢、監察、人事部門和社會監督,為方便群眾監督,特設立監督和咨詢電話:

 淮安市水利局:0517-83712519

 淮安市人社局:0517-83671213

 本公告由淮安市水利局負責解釋。

  2015年淮安市水利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2015年淮安市水利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參考目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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