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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2065438+2007紹興諸暨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和《浙江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按照省和紹興市的統壹部署,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組織實施2017年度全市市直機關和鄉鎮(街道)機關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計劃

2017年全市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84名,其中:市級機關招錄58名;鄉鎮(街道)機關招聘26名學生。

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附表,或於2017年3月3日起登陸以下網站:

浙江組織工作網(zjdj.zjol.com.cn)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www.zjhrss.gov.cn)

浙江省公務員局(www.zjhrss.gov.cn/gwy)

浙江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gwy.zjhrss.gov.cn)

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

紹興黨建網(www.sxdj.gov.cn)

紹興市政府門戶網站(www.sx.gov.cn)

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zjsxhrss.gov.cn)

紹興人才網(www.sxrc.com.cn)

諸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zjld.gov.cn)

二、招聘的範圍、對象和條件

(壹)招聘範圍和對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報考:

(1)取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者,無全國戶籍;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應屆畢業生和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應屆畢業生本科及以上學歷;

(3)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高校畢業生(以3月戶口11,2065438為準)。

生源地是指高考、高校錄取後戶口所在地。

2017年畢業的,須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學歷證明(研究生還需提供相應學位證)。

2.市級機關面向大學生“村官”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對象為:參加過諸暨市“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工作”項目(簡稱“大學生村官”)且歷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兩個就業期,歷年年度考核合格,離開服務崗位未滿三年的。

3 .鄉鎮(街道)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考公務員的職位分為“職位1”和“職位2”。“職位1”針對大學生“村官”,範圍和對象與市級機關相同。“職位2”面向非大學生“村官”的村幹部,其範圍和對象為:擔任現任村黨組織和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職務兩年以上或擔任現任村“兩委”成員三年以上的人員(符合“職位1”範圍和對象的人員不得報考。在全日制學校當村幹部的時間不能算作在職時間。

4.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非2017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就讀的畢業生不能報考,非2017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就讀的不能憑本人原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錄用中被查出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被開除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未滿五年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得報考。

《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的,不適宜報考各級公務員。村幹部在擔任村“兩委”以上成員期間受到過處分或者在擔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村內重大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招聘優秀村幹部的職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職位。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符合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上述招錄範圍和對象的下列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81年3月11年3月1999年6月1日)2017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非在職)18至40周歲(1976年3月6546

2.報考鄉鎮機關優秀村幹部“職位2”職位且目前在村“兩委”任職的,年齡在18至40周歲(1976年3月11至1999年3月1)。其他人員要求年齡在18至35周歲之間(1981 3月11月至1999年3月11月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學歷。

3.報考法院法警職位的人員,要求年齡在18至30周歲之間(出生於1986年3月11至1999年3月11之間),具有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年齡18至35周歲(出生於1981三月11至1999三月11之間)。

申請法庭執達主任職位者,須符合體能評估標準。

4.部分招聘崗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壹線、農村及縣以下機關(含事業單位)工作,或者在軍隊、自謀職業、個體經營中服役2年以上。大學生“村官”等基層項目人員的服務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脫產上學期間不能算基層工作經歷。

本次招聘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年限、任職年限的計算統壹截至2017年3月,11。

5.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官職位的,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甲、乙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參加2016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也可以報考。

2017年2月28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成人高等教育文憑考試並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可以報考該崗位。

第三,申請程序

(壹)註冊登記

時間:3月00:00 11,2065438-06:00 3月17。

網址:(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

報名者在網上註冊個人信息後,選擇報名某個職位,逾期不接受報名和註冊。在此期間,招錄機關不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以進行崗位變更。

14年3月00: 00至16年3月17: 00,報考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後,可查詢1:8比例以內的職位。系統每30分鐘自動更新壹次數據。

(二)資格預審

時間:3月16,3月17: 00—24: 00。

招錄機關將對報考人員最終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不合格者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申請人開放。

(3)再次查詢註冊。

時間:3月26日0時5438+0—65438+3月25日07時。

報名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者可重新報名並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自重新報名之日起2日內完成,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3月27日24: 00。

(4)付款確認

時間:3月265438日0點+3月30日0—24點。

資格初審通過者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確認,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確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

(5)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4月22日9:00 17-24:00。

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鄉鎮機關優秀村幹部報考公務員“職位2”職位,采用組織推薦和網上報名的方式。

符合條件的非大學生“村官”村幹部網上報名前,須持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出具的《從優秀村幹部中招收鄉鎮公務員推薦表》及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兩張,到諸暨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市政府東壹路19號2樓207室)審核同意後,個人進行網上報名,確認

四、筆試的科目和時間

筆試時間4月22日,各科滿分100。

(壹)報考以下(二)以外的職位,考試類別為基層,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 00-11: 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

下午:14:00—16:30申論(B卷)

(二)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崗位2”招聘崗位,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 00-11: 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C卷)

下午:14:00—16:30綜合應用能力(二)

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有效期內的準考證和二代居民身份證,在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本次考試範圍以《浙江省2017年錄用各級公務員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查詢下載。

五、加分和劃入筆試總成績。

筆試結束後,現任村“兩委”報考優秀村幹部職位(含“職位1”和“職位2”)的,筆試總成績(兩科原成績相加)為10分。

各職位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統壹劃定。

六、確定體能(技術)能力測評、面試對象。

招聘機關根據各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按照規定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物理(技術)能力測評和面試對象。

(壹)市直機關、鄉鎮(街道)機關按照1:3確定面試人員(其中,招聘計劃超過3個的職位按照1:2確定)。法官、檢察官助理面試比例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鄉鎮(街道)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和大學生“村官”招聘,按照1:3確定面試對象。

(二)法院法警職位按1:4確定體能測評對象。考評對象放棄或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的,不予遞補。體能測評結束後,招聘機關按照1:3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

上述(壹)、(二)職位比例不足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七。資格審查

面試或體能(技術)能力測評前,應進行資格復審。招錄機關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身體(技術)能力測評或面試。

資格復審時,2017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處出具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戶口簿上印有本人戶籍信息的頁面)、身份證等。、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文件(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社工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或印有本人戶籍信息的戶口本頁面)、畢業證、學位證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書(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字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境外學生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明;委托學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參與者應提供全國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大學生誌願服務證書》和與省項目辦簽訂的《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招募協議》;

“欠發達地區大學生誌願服務計劃”參與者需提供浙江省大學生誌願服務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欠發達地區大學生誌願服務計劃》;

參加2016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部門出具的或在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16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

資格復審開始前兩天,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招錄機關在該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體能和技能考核),相關崗位不予遞補。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身體(技術)能力評價

體能測評由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實施。體能測評按照國家相關標準進行。

體能(技能)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面試

紹興實行面試考官異地考試。考官按照屬地回避原則,通過三次抽簽決定考官名單、考試地點和面試小組。

入圍者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予遞補。面試成績100,合格分數線60。面試不合格者不能納入體檢和考察。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十、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後,筆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合並計算總成績。總分相等的,以筆試總成績最高者為第壹名。計算總分的公式是: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面試成績÷2

招聘機關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體檢和考察時間及方式另行通知。

XI。身體檢查和檢驗

體檢由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進壹步做好公務員體檢工作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2]65號)執行。

體檢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的政策,即《關於修改〈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公務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140號)執行。

法院法警職位的體檢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衛生部和國家公務員局的規定執行。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 438+00]82號)等政策。

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考察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發〔2013〕2號)執行。

對報考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的優秀村幹部的考察,按國家公安總局發[2065 438+03]2號執行,必要時可試行民主測評、考察告知、經濟責任審計等方式。

考察期限壹般為60天,從考察對象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考察的結論是是否符合錄用公務員條件,應當在考察期間作出。從公布考察對象名單到辦理聘用登記手續期間,相關人員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考察結果只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十二。宣傳和就業

體檢考察結束後,招錄機關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公示7天。報考大學生“村官”和優秀村幹部的職位,還將在考生所在的諸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鎮(街道)、村(社區)公示7天。公示期滿後,經查無問題或存在不影響錄用問題的,按錄用審批權限辦理錄用手續,並發放《公務員錄用通知書》。反映影響就業問題,找到證據的,不予錄用;如果壹時反映的問題難以核實,將暫緩聘用,待查明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如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向招聘機關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及應聘所需的其他材料,不予錄用。

對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放棄考察或認定不適合錄用為公務員、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及考試所需其他材料、在向錄用審批機關申報前放棄錄用資格的報考者,招錄機關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選。

參加體(技)能考核、面試、體檢、考察、換證人員名單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公布。

被聘用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補發。

次年發布全省公務員招考公告時,未公示的,不再執行。

十三。有關註意事項

(壹)法官、檢察官助理的考試,按照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印發的《關於招聘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的實施意見》(浙組[2016]33號)執行。

(二)截止2017年3月,11,戶籍仍在遷移過程中的高校畢業生不得報考。請在註冊時確認您的結算,並如實填寫。

(三)資格復審前,中小學教師應向學校書面報告。未按要求報到的,與學校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再按規定時間辦理招聘報名手續。

(4)報名者報名時必須先驗證手機。輸入他們的身份證號和手機號後,點擊“獲取驗證碼”,系統會自動將驗證碼發送到對應的手機上。驗證成功後,才能繼續進行信息註冊。每個身份證號和手機號只能註冊壹次。請仔細檢查,以確保真實性和準確性。

(5)申請人須在有效期內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碼登記。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有效期內的準考證和二代居民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六)申請人在初審和復審中提交的所有報名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以取得考試資格的,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壹經查實,取消資格。

(七)貧困家庭報考人員應於2007年3月29日12前將本人身份證及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貧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省人事考試辦公室(傳真號碼:0571-88396652),經審核免考試費。

(八)確認繳費人數少於招錄計劃人數三倍的,將視情況核減或取消招錄計劃,並將此類計劃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中公布。如招聘崗位取消,考生可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改報其他崗位。逾期不辦理變更登記的,視為放棄變更登記,退還考試費。

(九)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1]48號),體能測評三項中有壹項不達標的,視為不合格。測評中垂直跳觸高不超過3次,1000米(800米)只測試1次。

(十)考試錄用違紀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行為處理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6]85號)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十壹)報考者對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以自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招錄機關反映。

(十二)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公務員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刊物,上網卡等。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和專門培訓機構名義舉辦的與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本次考試無關的考試。

(十三)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將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誠信系統的通知》,公務員錄用考試涉及下列行為:故意損毀試卷、答題卡、答題卡,或將試卷、答題卡、答題卡帶出考場的;抄襲和協助抄襲;用假證件參加考試;禁止使用具有計算和存儲功能的通信設備或電子設備;串通或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或冒名頂替參加考試,將在浙江信用網公布。希望廣大申請人從現在開始,從自身做起,誠信申請,誠信參考,不要給自己的信用記錄留下汙點。

(十四)招考公告規定的體能測評、體檢、考察和違紀違規處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招考政策”或“政策問答”欄目查詢。如需咨詢有關專業、學歷、學位、資格及備註等信息,請直接聯系招聘機構。對專業審計有異議的,可以向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反映。

(十五)報考選調生村官的人員,詳見浙江組織工作網、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紹興黨建網、紹興市政府門戶網站、紹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紹興人才網、諸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的招聘公告。

政策咨詢電話:

0571-87059942(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辦公室)

0575-85133666(紹興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

0575-85131636(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處,資格初審時電話:0575-81503318。)

0575-87106510(諸暨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

0575-87261023(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

附件:2065438+2007諸暨考試錄用公務員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