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規定,經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天津市公安局決定組織實施2018年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面向社會為天津市公安機動勤務中心公開招聘400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發布招聘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於2018年7月24日通過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公告。具體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版塊(/rsks.hrss.tj.gov.cn
報名時間:8月1日08:30至8月7日18:00。
繳費時間:8月1日08:30至8月9日18:00。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壹個崗位進行報名,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提供虛假報名申請材料的,以及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應聘人員可在提交報名申請48小時內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審查的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繳費。
報名人數不足3人的崗位不能開考,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該崗位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改報時間:8月11日09:00至16:00。
招聘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低於3:1的,視情核減或調整崗位間的招聘計劃數。
四、考試科目和時間
(壹)筆試
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和公安專業知識三個考試科目,滿分各為100分。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公安專業知識科目考試成績按照40%、30%、30%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
筆試時間:8月18日、19日(周六、日)
8月18日上午0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8月18日下午14:00~16:30申論
8月19日上午09:00~11:00公安專業知識
筆試準考證下載時間:8月15日08:00至8 月17日18:00。
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與報名時壹致),缺少任壹證件的不得參加考試。
有壹科缺考、違紀或成績為零分、成績無效等情況,不得進入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
8月28日(周二),應聘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通知。
(二)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
筆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首先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體能測評人員1:4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名單,再按照與體能測評合格人員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參加體能測評的人數達不到1:4比例時,按照該崗位實際人數組織體能測評。
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須持報考資格證書原件等材料參加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詳見網上通知)。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
體能測評的項目、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有關規定執行。
(三)心理素質測試
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心理素質測試,結果不計入面試成績,僅供參考。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心理素質測試,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9月5日(周三),應聘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心理素質測試具體通知。
領取心理素質測試準考證及繳費時間、地點:2018年9月6日14:00至16:00,考生持筆試準考證及二代身份證到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天津市西青區精武鎮陳臺子路88號),現場繳納心理素質測試考務費後領取心理素質測試準考證。
心理素質測試時間:2018年9月7日(周五)。
(四)面試
面試時間:9月15日、16日(周六、周日)。
面試考務費繳納和準考證下載時間:9月8日08:00至9月13日18:00。
面試為結構化面談,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達不到及格線的不予聘用。
面試結束後,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
(五)總成績查詢
9月18日08:30,參加面試的考生可在報名網站查詢個人總成績及體檢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壹)體檢
面試結束後,以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體檢人員1:1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體檢的人員名單。若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並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崗位錄用計劃數的情況,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仍出現並列情況,則依次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和公安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印發〔2013〕82號)中人民警察職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非組織原因,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產生的招聘崗位空缺,從該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考察
考察工作參照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定》(公政治[2001]511號)和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公務員錄用考察實施細則(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45號)有關規定執行,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內容應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並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應當廣泛聽取意見,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並據實寫出考察材料。經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自動放棄導致招聘崗位空缺,從該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對擬聘用的人員,將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版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報名序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等,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後,沒有問題或者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依法依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壹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自動放棄聘用、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導致招聘崗位空缺的,從該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人員退出機制
從事勤務工作滿3年的工作人員,原則上每年按壹定比例進行轉崗安置。轉崗人員參加社會公開招錄報考政法專項編制人民警察,或者在市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全市其他事業單位內進行安置。
八、咨詢與監督
為方便考生咨詢,設置政策咨詢電話,工作日期間接受考生電話咨詢。
為加強紀律監督,市公安局成立公開招聘紀律監督工作小組,由市局政治部和督察總隊全程指導監督。
特別提示:
應聘人員要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理念。在考試過程中,應聘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此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
考務
網站
市公安局監督、
咨詢時間:
2018年8月1日至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天津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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