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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廣東省教育廳政務服務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壹、單位簡介

廣東省教育廳政務服務中心是省教育廳直屬公益壹類事業單位,正處級。主要任務:承擔省教育廳行政許可事項受理和轉辦工作;協助承擔省教育廳政務公開和信訪工作;協助承擔省教育廳電子政務系統建設工作;協助開展教育新聞宣傳工作;承擔有關聯絡工作。

二、招聘崗位

為加強中心建設,適應事業發展需要,進壹步提高工作質量,誠聘工作人員4名。其中,管理崗8級以下(含8級)職員3名,專業技術人員1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等有關信息見附件1。

三、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專業技術崗位獲聘人員聘用在該系列同級別的最低等級崗位。其中,碩士分別聘用為專業技術崗11級、12級。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應屆畢業生試用期為壹年,試用期待遇按照省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取消聘用資格。

四、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壹)思想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團隊合作意識強,身體健康;

(二)具有壹定的專業知識及相關的工作經驗;

(三)非廣州市戶籍者應滿足廣州市入戶條件;

(四)服從工作安排和崗位調配;

(五)招聘人員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2年11月30日;

(六)符合本方案招聘崗位對應的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不得應聘。

五、招聘程序

(壹)發布信息

2012年12月28日起至2013年1月15日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教育廳網站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從2013年1月15日起至2013年1月25日止。報名須註明所應聘的崗位,每人限報1個崗位。

2.有意應聘人員可登陸廣東省教育廳網站,下載並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和《書》(見附件3),連同須提交資料的掃描件發送到 luozhmei@126.com 。

報名須提交如下資料:身份證;簡歷和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證書,國外學歷須同時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1份。

(三)資格初審和公布考試人員名單

1.廣東省教育廳人事處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根據崗位條件及應聘人員具體情況,確定符合崗位條件的人選進入考試,進入考試人選的數量與崗位數之比應不小於3:1,若應聘人選數量與崗位數之比不足3:1,則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2.2013年2月20日在廣東省教育廳網站公布參加考試人員名單、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內容包括思想道德素養、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省教育廳紀檢部門全程監督。

1.筆試

(1)參加考試人員須在筆試前壹天上午(9:00—12:00)到廣東省教育廳人事處領取考試通知。考生憑身份證和有效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筆試開始30分鐘後仍未到考場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

(2)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選將在筆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教育廳網站公布,有關考生可登陸網站查詢。

2.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人員須在面試前壹天上午(9:00—12:00)到廣東省教育廳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和領取面試通知。對於復審過程中發現報名材料有不實情況者或不按規定時間進行資格復審者,經省教育廳紀檢部門確認後,將取消其應聘資格。資格復審須提交如下資料:

⑴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⑵簡歷和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原件;

⑶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國外學歷須同時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

⑷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⑸《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原件1份。

3.面試

按筆試分數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員的數量與崗位數之比為3:1,若進入面試人員的數量與崗位數之比不足3:1,則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員。

面試采用答辯的方式進行,省教育廳成立面試評委小組負責面試評審工作。面試評委小組由省教育廳人事部門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人數為奇數且不少於7人。

(1)參加面試人員到指定地點報到,抽簽確定面試順序,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放棄面試。

(2)面試評審小組在考生面試完畢後,當場評分、統分,並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計算方法為去掉壹個分和壹個最低分後計算平均分。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在考試總成績合格者中,按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五)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到指定的三甲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六)組織考察

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要求,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

(七)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並將擬聘人員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教育廳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個工作日)。

(八)上報擬聘人員名單

經公示無異議後,由廣東省教育廳把擬聘人員名單送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

(九)辦理聘用手續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教育廳的審批結果,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六、需說明的問題

1.應聘者提供虛假材料或在面試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壹經查實,將取消錄用資格,必要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廣東省教育廳網址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0-37629021(廣東省教育廳人事處),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20-37629106(廣東省教育廳紀工委辦)。

3.本公告由廣東省教育廳人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1. 2012年廣東省教育廳政務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下載點擊此處

2. 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下載點擊此處

3. 書 下載點擊此處

廣東省教育廳人事處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