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級註冊建築師要求:
1,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報考壹級註冊建築師考試:
(1)取得相近專業建築學碩士學位或工學博士學位,從事建築設計或相關業務工作2年以上;
(二)取得建築學本科學歷或者相近專業工學碩士學位,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工作3年以上;
(三)取得建築學學士學位並從事建築設計或相關業務5年以上,或者取得建築學學士學位並從事建築設計或相關業務7年以上;
(四)取得高級工程師技術職稱並從事建築設計或相關業務3年以上,或者取得工程師技術職稱並從事建築設計或相關業務5年以上;
(五)不符合前四項規定的條件,但設計業績突出,並達到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確定的前四項規定的專業水平的;
2.通過註冊建築師考試並取得相應註冊建築師資格的人員,符合繼續教育標準的,可以申請註冊;
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註冊: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5年的;
(三)因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失誤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未逾2年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不予註冊的其他情形。
三。申請材料目錄
1,註冊建築師註冊申請表;
2、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3、符合繼續教育標準的證明材料;
4、身份證、用人單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