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為服役第壹年生活補助1.600元,第二年1.800元,社會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統壹辦理。各設區市組織的“三支壹扶”計劃可參照省標準執行。
“三支壹扶”優惠政策
(1)原服務單位有空缺或相應減員需要補充時,需聘用服務期滿後考核合格的“三支壹扶”大學生。相關事業單位在公開招聘中應當采取不低於40%的人員比例,聘用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三支壹扶”大學生就業。
(2)對準備自主創業的,可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貸款擔保、貼息等相關政策。
(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壹扶”畢業生,可享受壹定的政策加分或同等條件下優先就業。
(4)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2年以上,服務期滿後3年內,申請攻讀碩士學位,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壹扶”大學生,可根據本人意願回原籍或其他地區工作。凡落實接收單位的,應允許接收單位在該地區落戶。
(六)進入國有企事業單位的,由接收單位根據其所擔任的職務和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其崗位工資標準,其服務年限計算為工齡。今後晉升高級職稱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定。
參考以上內容?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職期間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