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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醫學院2021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保證山東醫學院2021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招生委員會、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山東醫學院普通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

第三條山東醫學院招生工作實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山東醫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五條山東醫學院成立由校領導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山東醫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東醫學院普通高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條山東醫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學校概況

第八條學校的名稱和代碼

學校名稱:山東醫學院;學校代碼:10442

第九條學校地址

臨沂校區: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聚財六路。

濟南校區: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二環南路5460號

第十條辦學層次和類型:大專;公立學院和大學

第四章招生計劃和申請條件

第十壹條山東醫學院根據山東省發改委、山東省教育廳下達的2021招生計劃,按省、按專業編制招生計劃。招生計劃經省教育廳批準後,將通過各省級招生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考生填報誌願時,以學生所在省級招生部門正式公布的計劃為準。

第十二條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需登錄山東普通高等學校網上報名系統,在線填寫基本信息。學校在山東省的誌願填報代碼是A442。省外考生應按當地主管部門要求填寫表格。

第十三條省內學校招生形式為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夏季高考是高考綜合改革,春季高考是醫學和護理。

第十四條根據教育部要求,實行由學校負責監督的省級招生制度,根據考生德、智、體、美等方面的情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考生必須符合報名條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2003〕3號)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在招生期間,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2003)3號)及相關補充規定的考生,予以辭退。新生入學後要進行體檢。如檢查結果與錄取時提供的信息不符,學校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根據學生實際身體狀況調整專業,直至其回原籍,教育主管部門將追究當事人和體檢醫生的責任。

第十六條我校所有招生專業不限外語。所有專業學生都用英語授課,少數民族考生入學後需要換成英語。

第五章入學規則

第十七條各專業招生時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八條錄取方式: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統壹組織下,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九條錄取批次:我校在山東省招生的錄取批次為普通批次;外省錄取批次按照學生所在省級招生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學校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評價,註重文化考試成績,公平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十壹條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省級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二十二條我校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遵循誌願優先的原則,按省內誌願設置和投檔錄取的原則錄取。

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相關省份執行投檔規定,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接受投檔,首次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招收誌願考生。對於未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按照“誌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先錄取第壹誌願的考生,第壹誌願不足時錄取第二誌願,以此類推。對於進入檔案的考生,按照我校專業誌願優先的原則確定專業。根據專業計劃數和考生填報專業誌願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壹是根據第壹專業誌願,從高分到低分,直至專業計劃填報完畢;如果第壹專業誌願計劃未滿,則從高到低錄取第二專業考生,以此類推。所報專業誌願不能滿足的,專業誌願服從調劑的考生從高分調整到低分,不服從調劑的予以退檔。

以下專業只錄取女生:助產(其他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在招生時,所有專業都不提選考科目的要求。根據考生的專業誌願和文化總成績,按各專業招生計劃數依次錄取已進入專業的考生,不進行專業調劑。

第二十三條在確定錄取資格時,學校認可學生所在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的相關政策。

第二十四條考生被我校錄取後,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為:學校招生咨詢電話、學校招生信息網、省(市)招生考試信息網。

第二十五條學校根據考生提供的通訊地址,以特快專遞方式寄送錄取通知書(無需考生付費)。

第六章新生入學

第二十六條新生持山東醫學院出具的錄取通知書、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等材料按規定時間和相關要求辦理報到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可以延期報到。未請假或逾期不請假者,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學後,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對其進行體檢和入學資格復檢,經復檢不符合條件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根據《關於調整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新生戶口遷移政策的通知》(魯公通[2017]109號)要求,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新生可自願選擇將戶口遷入學校所在地。

第二十九條轉學事宜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精神和學校的具體管理規定執行。

第七章收費、退款標準和補貼政策

第三十條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和相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壹條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形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貧困家庭學生可以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儉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按照《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蔡鷺科教〔2020〕15號)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證書頒發

第三十二條

出具證明的學校名稱:山東醫學院;

證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文憑。學歷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教育部學歷查詢系統查詢。

第三十三條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專業的畢業生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護理、助產專業畢業生可參加執業護士資格考試;藥學、中藥學專業畢業生可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預防醫學專業畢業生可參加公共衛生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針灸推拿專業畢業生可參加中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其他醫學相關專業普通高校畢業生有資格報考相關職業考試(均有工作經驗要求)。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四條畢業生可根據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文件和政策參加普通高考,錄取後在相同或相近專業繼續學習。護理與助產專業的學生可以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獲得學士學位。

第三十五條學校不委托任何社會機構和個人辦理有關招生事宜。學校以山東醫學院的名義,保留對從事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機構或個人追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

臨沂校區: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聚財六路郵編:276000。

網址:

招生專用QQ號:1980981229QQ群號:263382180。

微信微信官方賬號:山東醫學院招生辦

電子郵件:sdyzzb@sdmc.edu.cn

聯系電話:0539-8016931。

傳真:0539-8212665

濟南校區: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二環南路5460號,郵編250002。

網址:

招生專用QQ號:937010898QQ群號:242138441。

郵箱:SD 6305777 @ 163.com。

聯系電話:0531-86305777、86305778、86305666。

傳真(自動):0531-86305577,86305777。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與上級有關政策不壹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由山東醫學院負責解釋。

註:本招生章程已經省教育廳審核,並在教育部備案。詳見山東省教育廳網站或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