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驗,應聘者必須有相應的工作經驗。工作經歷是指:在各級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自主創業;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離校參加高校畢業生實習基地或在企事業單位參加項目研究的經歷;軍隊工作經歷。工作年限等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3月31,年限按滿期年限計算。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公調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是指在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經歷。工作年限等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3月31,年限按滿期年限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