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按自治區廣西物價局、財政廳269號文件規定的標準收取:考試費每科50元,不收報名費。
(3)已繳納考試費的報考人員,可在考試前壹周根據準考證顯示的考點向考點主管部門領取費用收據(未領取費用收據不影響考生參加考試)。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請於4月19日24:00前完成繳費。
(4)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並已成功繳納報名費,但該職位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或招聘單位工作人員通知考生於4月21,2065438日24:00前重新報考該職位。
⑤報考人員可於4月22日8:00-24:00進行職位變更,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或招聘單位將於4月23日12:00前完成資格審查。
⑥對未按時到其他崗位報到或按時報到後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通過原繳費賬戶進行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