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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廣東省廣州市港務局直屬事業單位引進短缺專業人才公告

#事業單位# 導語2021廣東省廣州市港務局直屬事業單位引進短缺專業人才公告已發布。報名時間2021年12月15日上午9時至2021年12月17日下午18時。 為您整理了招聘條件和報名流程,供您參考。

 壹、單位簡介

 廣州港引航站是廣州市港務局下屬公益二類、正處級事業單位,負責為進出廣州港及附近水域船舶提供引航服務,開展船舶引航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主要負責制訂廣州港引航工作章程和管理制度;負責受理引航申請、制訂引航方案和引航調度計劃並提供引航服務;負責引航費的計收和財務管理工作;按照國家規定負責引航信息統計工作;根據粵港澳大灣區港口建設發展和地方政府需求,為進出廣州港及附近水域船舶提供引航服務;參與涉及引航的港口、航道等工程項目研究工作;參與廣州港出海航道水域有關引航的協調工作。

 二、崗位要求

 本次擬引進船舶引航專業(從事引航工作)短缺專業人才9名,具體崗位、人數與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廣州市港務局直屬事業單位2021年引進短缺專業人才崗位需求表》。報考者還應滿足如下條件:

 (壹)基本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和法律。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備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體健康。

 5.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6.學歷、學位、專業、專業技術資格(適任證書)及年齡等要求:

 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航海技術相關專業,具有船舶引航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持有有效的海港引航員適任證書,有海港引航工作經歷,年齡40周歲以下。

 7.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8.港澳居民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9.招聘條件中所涉及的年齡、工作經歷年限等時間點的計算截至報名首日。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受其他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近兩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被依法依規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報名截止日。

 三、引進方式和程序

 本次短缺專業人才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考核評價、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壹)組織報名

 1.網上報名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報考者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網址:),網上報名欄--選擇“《廣州市港務局直屬事業單位2021年引進短缺專業人才公告》”進行報名,並按網上提示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相關材料。

 2.報名時間

 2021年12月15日上午9時至2021年12月17日下午18時。

 3.報名要求

 1.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壹致。

 2.報名須上傳附件:

 (1)有效身份證件正反面;

 (2)學歷、學位證書;

 (3)工作經歷材料(勞動/聘用合同及社保記錄);

 (4)船舶引航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有效的海港引航員適任證書。

 以上相關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掃描件上傳,報名系統上要求上傳的個人照片為個人彩色免冠證件照。

 3.專業名稱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如報考者所學專業未列入上述專業目錄或無專業代碼,須在報名前提供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4.報考者在報名系統填報的所有信息均將留存,在資格審查、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後試用期間與真實信息進行對照,如發現應聘人員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報名信息與真實情況不符的則取消其考核評價、體檢和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予以解聘。

 5.在職的報考者須在報名表備註欄中註明檔案所在單位名稱、詳細地址和郵政編碼。應同時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材料(加蓋公章),確有困難的,經招考單位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

 擬於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19日招考單位依據報考者在招聘系統中上傳招聘崗位所需必要條件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實、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視為資格初審不合格。初審結果將通過招聘系統對報考者進行反饋。

 2.資格復審。

 (1)考生可通過全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系統()“審核情況”確認是否進入資格復核環節。其中,“審核情況”顯示“審核同意”的,則進入資格復審環節;“審核情況”顯示“審核不同意”的,則未進入資格復審環節。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須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打印準考證。預計在2021年12月23日15:00後。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具體方式及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所需提供的材料

 具體材料按報名須上傳附件提供,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和A4規格復印件,經審核後,留存復印件,返回原件。

 (4)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方可參加考核評價,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聲明放棄資格復審、缺席資格復審或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評價資格。資格復審期間不能提供相應材料原件或重要材料原件提供不全的視為復審不合格,不得參加考核評價。考核評價具體時間由另行通知,應聘人員需保持通訊暢通。

 (三)考核評價

 本次引進短缺專業人才采用面試方式進行考核。面試內容為與應聘崗位相關的知識、技能與技術、素質等。

 面試結束後當天向考生公布。成績采用百分制,成績保留2位小數,合格成績為80分。面試成績為總成績。按面試成績高低區分先後,如面試成績相同,則另行增加模擬操控測試,高分者進入下壹個環節。

 報考者憑準考證參加考核評價,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合格者從高到低順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照《中***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廳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在當地海事管理機構指定的海船船員健康體檢機構按《船員健康檢查要求》(GB30035-2013)標準的海船船長和甲板部船員任職崗位健康要求進行體檢。具體安排另行通知,所需經費由招聘單位負責(僅限個人首次體檢費用,不含復檢等費用)。

 因報考者個人原因,在面試結束後指定時間內未完成體檢的,視同本人放棄聘用機會,法律法規另行規定的除外。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

 經體檢合格的報考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按照《中***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五)公示

 根據考核評價、體檢、考察的結果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四、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招聘單位可在同壹崗位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報考者:

 1.報考者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2.引進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4.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及待遇

 (壹)公示後無異議的或有異議但經查實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確定為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二)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工資待遇,相關標準按廣州市事業單位工資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執行。

 (三)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壹)報考者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符合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方可報考。凡不按規定條件報名的,壹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報考者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報考者須恪守誠信原則。擬聘人員須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違背的記入失信人員名單。

 (四)為便於管理,非廣州市戶籍報考者須在錄用後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引進短缺專業人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組織實施報名、考試、體檢、考察等工作。報考者應認真閱讀《報考人員疫情防控須知》(附件3)。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時間、地點等事項調整的,將及時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公告。

 未盡事宜,以廣州市港務局及具體招聘單位解釋為準。

 廣州市港務局咨詢電話:020-83050229、020-83050237,廣州港引航站咨詢電話:020-82296560、020-82298231。

 1.《廣州市港務局直屬事業單位2021年引進短缺專業人崗位需求表》.xls

 2.《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xls

 3.報考人員疫情防控須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