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都勻人才引進單位3年內都可提供免費過渡性住房。
2、到企業的碩士按1000元/人/月、博士3000元/人/月的標準給予生活補貼(這個沒有限制補助期限)。
3、事業按碩士3萬元/人、博士8萬元/人的標準給予安家補貼。
4、黨政機關主要給政治待遇,碩士可任副科級領導職務,博士可任正科級領導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