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繼承:
需要證明
1,老人的遺產,是所有繼承人的共同財產。
2.繼承人關於* * *所有財產分割的協議,只要各繼承人同意並簽字,即行生效,任何繼承人不得違約。
3.如果各繼承人對被繼承* * *的財產分割沒有異議,可以憑此協議辦理過戶手續。
繼承步驟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房產登記等程序。已領取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所有權人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可以申請房屋繼承登記。壹般步驟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房屋的市場價值必須由評估公司進行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進行專業的價格分析和物業價格評估,確定準確的物業市場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到房屋所在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所有人
死亡證明、法定機關出具的法定繼承人名單、房屋原所有人立的遺囑(如有)也應隨遺囑原件提交。如果部分法定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
放棄財產承諾的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必須到房產測繪部門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圖紙,才能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填寫不動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提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受理並出具回執。所有資料審核完畢後,發放變更後的所有人的房產證。
5.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涉及房屋權屬的事項經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須提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實地測繪後發現房屋有改建或違章搭建的,必須報規劃部門審批或處理決定。
收費標準
1.交易費用:1元/平方米。
2.報名費:住宅80元/套。
3.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免費復印壹份,每增加壹份收取10元。
4.印花稅:5元/本。
(四)領取房產證,需要攜帶證件。
1,已付發票;
2.繼承人的身份證;
3.收據清單。
註:領取房產證時要求產權人到場。產權人不能到場的,應提交委托書或公證書。
房地產禮品:
1.捐贈人與受贈人簽訂書面的房屋捐贈合同,即捐贈書。
禮品冊的主要內容有:
1.捐贈人和受贈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捐贈人與受贈人的關系;
3.贈與的理由;
4.捐贈標的的名稱、數量、基本情況和所在地;
5.贈與人對贈與行為的意思表示;
6.贈與人在贈與書上簽名或蓋章,並註明簽名日期。
第二,辦理公證
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加強不動產登記管理公證工作的聯合通知》,房屋贈與必須公證。贈與的公證由贈與人住所地或者贈與發生地的公證處受理。房產的贈與也可以由房產所在地的公證處接受。申請贈與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1.捐贈者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通行證復印件);
2.禮品冊;
3.贈與清單及權屬證明,如房產證、存款證明等;
4.贈與是* * *有財產的,應提供* *某人同意將財產贈與他人的書面意見;贈與屬於集體所有的,應當提交集體組織成員同意贈與的書面意見;贈與屬於全民所有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
三、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房屋捐贈當事人向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房屋捐贈申請表;
2、房屋所有權證(房屋* * *有的提供* * *所有權證);
3.房型平面圖;
4.房屋捐贈證明;
5.捐贈人和受贈人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核對原件);
6.契稅收據
第四,捐贈人將房屋交付給受贈人。
此處交付以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準。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但當事人之間訂立了書面贈與合同的,贈與人有
原房屋產權證交給受贈人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幹問題的意見》第128條規定,也應當認定為贈與,之後應當補發。
轉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