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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歧視的例子和分析

2014年6月24日,應屆畢業生郭晶在趕集網上看到杭州市西湖區東方烹飪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在招聘文案人員,她認為自己的學歷以及實習經驗符合學校的要求,便在網上提交了簡歷。等待多天後沒有得到任何回復,郭晶又瀏覽了趕集網相關的頁面,才發現招聘頁面上寫著“限男性”的要求。郭晶表示不解,多次向對方咨詢,並到學校當面了解,對方堅持只要男性,表示這個崗位不適合女生。11月12日,這起“浙江就業性別歧視第壹案”在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宣判,法官認為“被告不對原告是否符合其招聘條件進行審查,而直接以原告為女性、其需招錄男性為由拒絕原告應聘,其行為侵犯了原告平等就業的權利,對原告實施了就業歧視”。

篇二:就業性別歧視案例(129字)

2000年,河南信陽女大學畢業生小郭應聘浙江的壹個民營企業的文秘崗位。她投了簡歷以後很久沒有得到回應,她再去網上查的時候,註意到那個企業提出這個崗位只限男性。這位女孩就向杭州西湖區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案例判決的結果是小郭獲得勝訴,並且獲得精神賠償2000元。

篇三:女性就業歧視案例(468字)

曹菊來自山西呂梁農村,2012年初夏,她結束大專學習,做著邁入社會的準備:壹離校,她就要按月償還3年來近兩萬元的助學貸款,她迫切需要壹份工作。在求職網站上,曹菊看到巨人教育公司正在招聘行政助理,崗位描述:負責安排主管的日程及處理文件,需熟練使用辦公軟件,具有壹定的溝通、組織能力。曹菊認為自己符合要求,且對教育行業很有興趣,第壹時間投了簡歷。“我特別想得到這份工作。”她說。之後,曹菊又在巨人教育官方網站查到招聘郵箱,直接投遞了壹份簡歷。十幾天過去,她沒有收到任何短信、電話或者是郵件的答復。半個月後,曹菊再次查看巨人教育的招聘啟事時卻發現,其中出現了僅限男性的條件。她向巨人教育集團重申她希望得到這個機會,但遭到拒絕。

2012年6月25日,曹菊再壹次登錄智聯招聘查看投遞簡歷消息時,發現巨人教育的行政助理招聘啟事中有壹條“僅限男性”的條件。難道自己是因為性別原因被拒嗎?帶著這樣的疑問,曹菊當天致電巨人教育進行詢問,巨人教育答復稱該職位只招男性,即使曹菊各項條件都符合,也不會予以考慮。

篇四:就業性別歧視案例(499字)

小梁是華南師範大學2012屆的壹名本科畢業生。去年10月,小梁在招聘網站上看到了廣州某貿易公司壹個銷售職位的招聘廣告,該職位的首要要求是:“男性,20-28歲,外形健康陽光”。

由於覺得這家企業條件不錯,身為女生的小梁還是向這間限招男性的企業投去了簡歷。幾天後,小梁並沒有收到來自該公司的任何回復。壹心想揾工的她決定給這間公司打電話詢問招聘情況,電話中,她著重向對方介紹了自己的大學兼職銷售背景。然而,對方公司人事部工作人員壹再強調,公司該職位只招男性,並稱“銷售是要見客戶的”,盡管小梁很優秀,但就該公司文化來說,這個職位並不需要女性,當即拒絕了小梁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