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情況不壹樣,招聘單位也不壹樣。壹般各省的高速公路集團公司由省SASAC管理,高速公路集團公司管轄的高速公路收費員屬於企業職工,是事業單位的企業編制或事業編制;部分城市公路局管理的高速公路收費員屬於事業編制或臨時合同制用工。
新招聘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與高速公路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正式錄用,享受充電崗位人員相關待遇,參加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