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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17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安排意見

壹.組織和管理

2017年全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統壹管理和指導下,由山西省衛生(中醫藥)高級職務評委會組織實施。

山西大醫院、山西省人民醫院、山西醫科大學第壹醫院、山西醫科大學第二醫院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統壹管理和指導下獨立評價。

二、審查範圍

(1)人員範圍

申請人必須是在我省各類企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團體中從事醫學、計劃生育、預防保健、衛生監督等工作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國家公務員(含參照國家公務員管理單位人員)不得申報。

(2)審核專業範圍

專業範圍:心血管內科等114專業(詳見專業考試目錄)。

申請人可根據其實際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確定評價專業。

三、評價條件

道德狀況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遵守中國人民的憲法、法律和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2)學歷

申請人必須具有學士學位或以上。關於學歷的認定,以經本單位學歷學位清查核實、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認定的與本人實際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為準。近幾年取得的成人教育學歷必須與本人實際從事技術工作的專業相同或相近。非醫藥衛生類院校取得的與醫藥衛生科研、臨床診療、護理等無明顯關聯的學歷。不得作為同類醫藥衛生專業對待。從1970到1976,進入普通高等學校的普通班畢業生仍按照87號文件[2001]執行。

(3)資格

目前服務年限必須至少5年(實際到2017年底),即2012年底前就業。已取得博士學位者報考中專,要求取得博士學位滿兩年,即2015年底前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滿兩年,同時具有中級資格(有執業準入資格要求的專業,必須具有相應的執業準入資格滿兩年)。

資格制度中明確規定,取得職業資格後可以聘任特定系列專業技術職務,可以作為晉升上壹級特定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現行條件。

從其他臨床醫學專業調入的全科、兒科、急診科主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不要求在現崗位工作滿2年,取得的任職資格只能在全科、兒科、急診科等相應崗位任職。

(4)工作能力條件

認真完成崗位應承擔的任務,成績突出,圓滿完成單位規定的醫療、教學、科研任務;精通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具有豐富的臨床工作經驗,能夠解決復雜疑難的技術問題,科研能力強,熟悉和掌握本專業國內外發展動態,能夠提出與本專業相壹致的研究方向,開拓新的研究領域;有較強的業務組織指導能力和培養專門人才的能力,能組織和指導本專業學科的技術工作和科研工作。

㈤業績和成就的具體量化條件

1、申報主任醫師(醫、護、技)師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在醫學學術期刊上發表了相同研究方向的專業學術論文。

(2)省級醫療衛生規劃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在醫學學術期刊上發表相同研究方向的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在省級醫學學術期刊上發表相同研究方向的高水平論文3篇以上;市級及以下醫療衛生規劃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在醫學學術期刊上發表1篇以上研究方向相同的專業學術論文,在省級醫學學術期刊上發表2篇以上研究方向相同的高水平論文。

(3)國家專業出版社出版的本專業較高水平的科技著作壹篇,本人撰寫不少於654.38+萬字,在醫學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專業相同研究方向較高水平的論文壹篇。

(4)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壹項,或獲得省部級科技二等獎及以上,同時要求在醫學學術期刊上發表壹篇以上研究方向相同的專業學術論文。

(5)鼓勵科普文章寫作,符合以下條件也可晉升相應職稱。在公開報刊上發表科普文章5篇,每篇不少於1500字,同時在可見的全國性醫學學術期刊上發表相同研究方向的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

2、申報副主任醫(藥、護、技)師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在醫學學術期刊上發表了相同研究方向的專業學術論文。

(2)省級醫療衛生規劃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在醫學學術期刊上發表1篇以上研究方向相同的專業學術論文,同時在省級醫學學術期刊上發表1篇以上研究方向相同的專業學術論文;市級及以下醫療衛生規劃機構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在省級醫學學術期刊上發表兩篇以上研究方向相同的專業學術論文。

(3)由國家專業出版社出版的專業科技著作1篇,本人撰寫不少於3萬字,同時在省級醫學學術期刊上發表相同研究方向的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

(4)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三等獎及以上,在省級醫學學術期刊上發表1篇以上研究方向相同的專業學術論文。

(5)鼓勵科普文章寫作,符合以下條件也可晉升相應職稱。省級醫療衛生計生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在公開報刊上發表科普文章3篇,每篇不少於1500字,同時在醫學學術期刊上發表相同研究方向的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市級及以下醫療衛生計生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在各級各類報刊發表科普文章3篇,每篇不少於1500字,同時在省級醫學學術期刊上發表相同研究方向的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

(六)專業實踐能力條件

有病床的臨床專業人員應填寫近五年主持急危重癥搶救、疑難疾病治療或手術(指導)病例清單(以下簡稱病例清單),要求至少50例,其中每年病例數不低於10%。

從病例列表中隨機抽取5份原始病歷。病歷必須符合原衛生部《病歷書寫規範》和《醫學核心制度》的要求,體現申請人職級醫生的職責,有申請人查房、分析、修改、簽字的內容,檢查整個病歷書寫的規範性。病歷能夠反映申請人的學術水平和專業技術能力,符合轉正或次高水平的要求。手術病歷要有申請人自己的術前討論、術中記錄、術後查房記錄。

非臨床科室專業人員和無床位的臨床科室專業人員必須填寫專項報告。專題報告應反映本人的專業特長和技術水平,反映申請人的主要學術水平和業務技術能力,達到正或次高水平的要求。字數壹般應該在2000字左右。

(7)評估條件

1、工作業績考核:報考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核的人員,必須參加以工作業績為核心的工作業績考核,如實填寫《山西省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業績考核表》,提交本人任職以來能夠全面反映專業工作數量和質量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專業技術工作總結應包括專業技術人員完成專業工作的數量和質量。量化指標應體現在專業技術人員任職以來平均每年完成的基本醫療工作數量和公共衛生工作數量;專業工作的質量應該用社會同行的效果、貢獻和認可來衡量。《山西省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業績考核表》和《專業技術工作總結》要求科室主任、院長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並在單位公示5天以上。

2.年度考核和期滿考核:正常晉升的,要求近五年年度考核和期滿考核結果必須在稱職以上;對無壹例外提拔的,要求上任以來年度考核和任期屆滿後考核結果必須在稱職以上,且近三年內至少有壹次被評定為優秀。

(8)繼續教育的條件

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的審核和註冊,按照《省衛生計生委關於將繼續醫學教育納入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綜合評價目標的通知》(津衛〔2014〕44號)要求執行。

(九)下鄉條件

根據省衛生計生委《關於推進優質資源下沈的指導意見》(晉衛〔2014〕29號)和《關於印發〈山西省衛生計生委健康扶貧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任金偉〔2016〕2號),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醫師晉升副主任醫師前應在基層服務1年,在基層或下壹級醫院服務6個月其中,省市級醫療衛生機構醫生晉升副主任醫師前必須到貧困縣醫療衛生機構工作6個月;晉升主任醫師前,必須到貧困縣醫療衛生機構實習3個月。受組織指派承擔援藏、援疆、援外、抗震救災等任務,可視為下鄉。軍隊轉業幹部到地方工作後,五年內沒有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要求。下鄉資格以省級衛生計生委醫政辦、中醫藥管理局出具的相關證明為準。

(十)醫師定期考核的條件。

根據原山西省衛生廳《關於全省醫師定期考核的指導意見》(晉衛鄭怡[2065 438+03]99號),省衛生計生委及委托單位醫師晉升必須取得《醫師定期考核通知書》。

(十壹)外語條件

省級單位和三甲醫療機構需有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統壹考試(古代醫學文獻)取得的國家A級合格成績通知書(證書)或省衛生計生委組織的統壹外語考試證書。符合免試條件的,應提供相應的有效證明材料。符合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65 438+00]43號文件規定的免考條件的,可免考,但需提供相應的有效證明材料。

(12)例外情況

有突出成績和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符合除學歷、資格以外的其他評價條件。必須任職滿三年,即2014年底前被任命,且近三年內被評定為壹個以上優秀等級。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不受學歷等限制申報。

1,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破格評審高級職稱:

(1)作為主要完成人(前3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或省科學技術獎壹等獎、行業獎壹等獎。

(2)作為主要完成人(前3名),獲得省級科技、行業獎二等獎兩項以上。

(3)研發科技成果轉化實現利稅10萬元以上。

(4)主持完成科技項目(基金)、重點項目和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

(5)國家特別支持計劃、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百千萬人才工程入選者。

2、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破格評審副高級職稱:

(1)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省科技二等獎、行業獎項二等獎(前3)。

(2)獲得省級科技三等獎、行業獎三等獎或兩項以上省級行業獎。

(3)研究開發的科技成果轉化取得利稅500萬元以上。

(4)主持完成省級科技項目(基金)和省級重點項目。

(十三)專業考試條件

我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采用評聘結合的方式。所有報考人員需參加2017年全省統壹組織的相應專業實踐能力考試,考試成績須達到正、副高中分別確定的合格標準線,其中破格晉升者須達到優秀方可參加評優。考試成績只在當年有效。

專業實踐能力考試淘汰率參照往年界定,全科醫學、兒科、急診醫學專業實踐能力考試淘汰率參照往年適當降低。優秀考試分數線參照所有考生考試成績前30%界定。

(14)獨立審查的條件

開展獨立評價的醫院,應在不低於上述評價條件的基礎上,根據醫院實際情況制定自己的標準條件。

四。申請程序

(1)嚴格申報推薦程序。

1,個人聲明。實行職稱評聘分離,專業技術人員不受用人單位崗位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可申報。

2.實行民主評議。用人單位應當成立由群眾代表、同行專家、單位領導和科研管理部門代表組成的評審組,對申請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查,對申請人的職業道德、工作態度、學術技術水平、工作能力、業績貢獻等進行綜合評價,單位根據評審組的意見出具鑒定意見。

3.逐級審核申報。經主管部門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後,提交高級評委會。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中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申報。人事檔案已由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代理,由用人單位出具鑒定意見,交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後逐級提交評委會;未辦理人事檔案代理的,由用人單位出具鑒定意見,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後,逐級提交評委會。開展獨立評價的醫院自主制定申報和推薦的程序和方法。

(二)建立綠色通道

1.在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的人員,可按本單位同等學歷、同等資歷人員直接申報相應職稱。

2.引進並簽訂聘用合同5年及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屬於世界壹流大學前200名(不含中國)和教育部認定的醫學專業壹級學科,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年,可申報副高級職稱。

3、引進的國內外高層次衛生人才,由用人單位按照職稱評審申報渠道,將其專業工作經歷、學術和技術成果等申報材料提交相關評委會進行評審,直接評審和認定相應職稱。

動詞 (verb的縮寫)工作要求

(壹)各單位按照通知要求,認真組織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申報和推薦,實行“三公開”制度,即評定條件、評定程序、個人申報材料、單位評議意見,接受群眾監督。無異議後才能出具鑒定意見。

(二)嚴肅申報紀律,實行“雙承諾”制度,申請人和所在單位應在評價表相應欄目對申請人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作出承諾,並本著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簽字確認。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的,壹經查實,取消該申請人當年參加評優或通過評優的資格,並記入個人誠信檔案。視情節輕重,給予申請人取消未來1-3年申報資格的處罰,並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

(三)材料受理、專業考試、現場答辯安排在太原,時間地點等具體事宜由省衛生計生委考試中心另行通知。申請人應填寫所需的表格、報告要求、期刊目錄和通知文件等。,請登錄山西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下載查詢。

(四)《安排意見》未盡事宜,按我省現行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