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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吉林省長春市事業單位筆試加分政策

根據《關於推進新時代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冀退役士兵字[2065 438+09]30號),凡我省入伍、服役期滿退出現役的自主擇業退役大學生士兵,符合報考條件的,經考核合格,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初試成績的基礎上給予加分。其中,壹般自謀職業退役大學生士兵將獲得5分,榮立三等功。多次立功的,按照立功最高等級加分,剩余立功次數不累計。加分後筆試成績超過300分的,按300分計算。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須進行現場審核。委托代理人審核的,必須當場與考生本人核實。報考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的考生,由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報考縣(市)、開發區基層治理等招聘崗位的考生,由所在縣(市)、開發區人社部門審核。

①復習時間:2023年4月7日9:30-15:30。逾期未參加現場審核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政策。

②具體地址和聯系電話見公告。

③證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入伍通知書、入伍登記表、退伍登記表、退伍證、立功獎勵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或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中國高等教育認證報告》。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征兵辦、退伍軍人事務局等相關部門,共同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進行核實。通過聯合核查的考生將於2023年5月5日在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行公示,歡迎廣大考生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