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事業單位2023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河源市和平縣考區)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二、資格審核
(壹)資格審核對象。按招聘崗位人數1:5的比例從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資格審核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具體名單見附件1。
(二)資格審核時間、地點。
資格審核時間:2023年6月12日(星期壹),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資格審核地點:和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七樓小會議室。
遞補考生資格審核時間:2023年6月13日(星期二),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資格審核地點:和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七樓小會議室。
(三)資格審核須提供材料。
1.考生準考證、身份證;
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報考系統打印);
3.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4.報考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考生須提供社保清單、勞動合同、工作證明等其他佐證材料;
5.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非2023屆畢業生考生須提供無社保參保繳費記錄證明;
6.報考崗位條件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
7.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的考生,須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畢業院校教務處蓋章)、畢業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材料;
8.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以上各項證件、證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紙復印件各1份,審核後退回原件。
(四)資格審核要求。進入資格審核的對象應在規定時間帶齊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不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或證件(證明)材料不齊全且在規定時間內不能補齊全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