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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鋼爬架怎麽安裝?施工應滿足哪些規定?

壹、附著升降腳手架(爬架)施工工藝

1、爬架搭設前,工程結構施工時預留螺栓孔或預埋件的平面位置和標高,預留螺栓孔的孔徑和垂直度等。,也應該驗證。預留孔洞應垂直於結構的外表面。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采取合理可行的補救措施。

2、爬架安裝前,應設置安全可靠的安裝平臺以承受安裝時的垂直荷載。安裝平臺應有安全保護措施。安裝平臺的水平精度應滿足架體安裝精度的要求,任意兩點間的最大高度差不應大於20 mm。

3.在地面上組裝爬架:

用墊木將主機架下段和標準段墊高,擰緊螺栓(M16×50,M16×90)。

墊圈,並擰緊所有螺栓。註意:拼接時,每兩節之間的導軌要對齊;

組裝導向裝置,並將其安裝在相應的位置;

將支架(附屬支撐結構)固定在主機架相應的連接位置上,並緊固。

4、爬架吊裝:

當結構的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要求時,支座與結構可靠連接;

用起吊設備吊起拼接好的主框架,吊點位於1/3的上部位置;

根據爬架方案要求,將主架臨時固定在建築結構上;

安裝底部桁架並安裝架體。

爬升架的吊裝

吊裝後爬架

6.註意事項:

1)安裝時,應嚴格控制水平梁架與垂直主架的安裝偏差。架體水平梁架相鄰兩吊點的高差應小於20mm;相鄰兩個豎向主框架的水平高度差應小於20mm;垂直主框架與防傾導向裝置之間的垂直偏差應不大於5‰和60mm;

2)安裝時,架體與工程結構之間應采取可靠的臨時水平支撐措施。保證框架的穩定性;

3)扣件式腳手架搭設架體的搭設質量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

4)緊固件螺栓螺母的預緊力矩應控制在40~60N範圍內。m;

5)腳手架端部扣件外側長度不小於100mm,小橫桿端部在架體外側的外露長度不小於100mm;

6)操作層和安全圍欄設施的搭設應符合設計和使用要求。當腳手架靠近高壓線時,必須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二、附著升降腳手架(爬架)安裝完畢後的調試和驗收

腳手架搭設完成後,應立即組織相關部門與爬架單位壹起對以下項目進行調試和檢查,並對調試和檢查做好詳細的書面記錄:

1.用扣件式腳手架搭設的框架結構部分,扣件的扣緊質量應檢查50%,合格率應達到95%以上;

2.檢查所有螺紋接頭;

3.進行車架提升試驗,檢查提升設備運行是否正常;

4.檢查架體的整體保護;

5.其他必要的檢查和調試項目。架體調試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三、使用附著升降腳手架(爬架)

1,爬架吊裝

吊裝的總體思路:插上防墜銷,將吊裝支架吊至頂層並固定,拆卸調整頂撐,調整電動吊裝設備並預加載,拔下承重支架的承重銷,松開防墜裝置。擡起架體,將防墜銷插入支架上部,將軸承銷安裝在軸承支架上,將調節頂支架安裝在防墜支架上,鎖緊防墜裝置即可使用。

2、爬架起吊前的準備工作

安全技術負責人應對爬架吊裝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分工,責任到位,並記錄簽字。根據分工,清理框架上的活荷載,雜物與建築物、障礙物的連接,安裝電動升降裝置,連接電源,進行空載試驗,檢查防墜裝置,準備好操作工具,如專用扳手、錘子、千斤頂、撬棍等。

提升爬架前,必須對爬架進行全面檢查。詳細的書面記錄包括:

(1)附著在支撐結構上的混凝土的實際強度已達到腳手架設計要求;

②所有螺栓連接處的螺母都已擰緊;

(3)應從施工中移走的活荷載已經撤離;

(4)所有的障礙都已消除,所有不必要的限制都已解除;

⑤電動升降系統能正常工作;

⑥相關人員已全部到位,無關人員已全部撤離;

⑦所有預留螺栓孔或預埋件符合要求;

⑧所有防墜落裝置功能正常;

⑨所有安全措施已經落實;

⑩其他必要的檢查項目;

上述檢查項目有壹項不合格時,應停止吊裝作業,待查明原因,消除隱患後,方可開始作業。

3、爬升架提升

人員到位,架子作業人員組織:以幾臺單片機吊機為壹個作業組,統壹指揮,分工明確,各負其責。有1組長,負責全面指揮;有1名操作人員,負責電氣設備的管理、操作、調試和維護;在壹個工程中,根據工期要求,可以組織幾個作業組同時吊裝架體。運營團隊完成壹個框架的吊裝大概需要45分鐘。

在吊裝過程中,必須統壹規範指揮,並配備必要的巡邏人員。

電動升降裝置的操作步驟:

4.爬架吊裝後的檢查和驗收

檢查和驗收內容包括:

(1)檢查拆卸下來的螺栓、螺母是否真的按扭矩擰到位,檢查是否有未安裝的螺栓;從架上拆下的臨時腳手架桿和與建築物的連接桿是否按要求搭接,檢查腳手架桿和安全網是否按要求封閉好;

(2)檢查支承銷和頂撐是否安裝到位;

③檢查防墜器是否鎖定;

(4)架體吊裝後,爬架施工負責人應組織對架體各部位進行認真檢查驗收,每個交叉架體應有檢查記錄,存在的問題必須立即整改;

(5)經檢查合格,符合使用要求後,爬架施工負責人填寫《附著升降腳手架施工檢查驗收表》,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投入下壹步使用。

5、提升過程中的註意事項。

1)在起吊過程中,如有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停止起吊進行檢查,徹底查明原因並消除故障後,方可繼續起吊。每壹次異常情況都要有詳細的書面記錄。

2)當整個電動爬升架的提升力不同步時(相鄰兩個主架的高度差大於50mm),將通過點動控制櫃進行調整。

3)相鄰塔吊和施工電梯的爬架提升時,塔吊、施工電梯等設備應暫停。

4)提升到位後,爬升架必須及時固定。在固定工作完成並交付之前,攀登作業人員不得換班或下班。

6、爬架的使用

註意事項:

1)履帶不得超載,不得使用體積小、超重的集中載荷。如:設置裝滿混凝土養護水的水池,集中堆放材料;

2)嚴禁下列違章作業:嚴禁超載,嚴禁在腳手架上固定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和砂漿的輸送管;禁止隨意懸掛起重設備、拆除結構件或松動連接件、拆除或移動框架上的安全防護設施、吊裝構件時碰撞或拉扯腳手架;使用中的料臺仍與架體連接;在腳手架上推著手推車;

3)爬架穿墻螺栓應緊固牢固(扭矩為700~800N.m)。檢測方法:壹名成年勞動者用1.0m加力器靠自身重量緊固螺栓,直至擰緊。

4)施工期間,應定期檢查框架和爬架的連接螺栓。如果連接螺栓松動或框架變形,應及時處理。

5)每次吊裝前,必須嚴格檢查穿墻螺栓。如果發現裂紋或螺紋環損壞,必須更換。

6)及時清理架體上的雜物、垃圾和障礙物。

7)螺栓連接器、起重動力設備、防傾裝置、防墜落裝置和電控設備應至少每月維護壹次。

8)五級以上(含五級)大風、暴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禁止登高、吊裝、拆除。事先應對爬升架體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或其他應急措施。比如架體上部的懸挑部分用鋼管和扣件綁在建築物上,架體上的所有施工活荷載都被疏散。禁止在夜間提升爬架。

9)附著升降腳手架停用超過3個月時,應事先采取加固措施;如增設臨時拉結、防傾覆裝置、固定所有構件等。,以確保停機期間的安全;腳手架停止使用超過1個月或遭遇6級以上大風後恢復使用時,應進行檢查和使用。

7.運行期間的檢查和維護:

1)施工期間,每次澆築混凝土後,必須及時清除導向架滑輪表面的雜質,使導軌上下自如。

2)有關電動升降裝置的維修和保養,請參閱爬架電氣系統的操作說明書。

書。

3)防墜器的檢查和維護

(1)轉動部件靈活,嚴禁硬碰。

(2)在使用和存放過程中,應註意防墜落、防水和防銹。

③每次使用前必須檢查靈敏度。

8、附著升降腳手架(爬架)的拆除

下降過程是上升過程的逆過程。

四、附著升降腳手架(爬架)拆除原則

(1)拆除架體的順序是先搭後拆,嚴禁按搭設程序拆除架體;

(2)拆除架體時,要壹步壹步講清楚。不允許同時拆除分兩步以上鋪設的腳手架,架體外側的安全網應隨架體逐步拆除,這是操作人員另壹個相對安全的工作狀態;

(3)各桿件或構件拆除時,應用繩索捆綁牢固,緩慢放在地面、組頂或樓層上,腳手架上的各種材料和工具不得拋擲;

(4)拆下的構件和桿件應分類堆放,並及時運出施工現場,集中清理和維修,以便再利用;

⑤拆除作業應在白天進行。遇有5級以上大風和暴雨、大雪、濃霧、雷雨等惡劣天氣時,不得進行拆除作業。

五、附著升降腳手架(爬架)施工規範強制性條文

★★★ 4.4.2附著升降腳手架的結構尺寸應符合下列要求:

1.框架的高度不得大於樓層高度的5倍;

2.框架寬度不得大於1.2m;;

3.直線布置的框架支撐跨度不得大於7m,折線或曲線布置的框架,相鄰主框架支撐點處的框架外距不得大於5.4m;

4.架體水平懸臂長度不大於2m,且不大於1/2跨度;

5.框架總高度與支撐跨度的乘積不得大於110㎡。

4.4.5附著支撐結構包括附墻支撐、懸臂梁和斜拉桿,其結構應符合下列要求:

1,豎向主框架覆蓋的每層應設置附墻支撐;

2.使用時,應將垂直主框架固定在附墻支架上;

3、在提升狀態下,墻體支座應裝有防傾、導向結構裝置;

4.附在墻上的支座應用地腳螺栓與建築物連接。拉緊螺栓不應少於兩個螺母,或者應使用彈簧墊圈和單個螺母。螺桿外露螺母端長度不小於3扣,且不小於10 mm,墊塊尺寸由設計確定,且不小於100mm×100mm;

5.附墻支座支承在建築物上的連接處的混凝土強度應根據設計要求確定,但不應小於C10。

4.4.8架體的懸挑高度不應大於架體高度的2/5,且不應大於6m。

4.4.10物料平臺不得與附著升降腳手架的所有部件和結構構件連接,其荷載應獨立直接傳遞給建築工程結構。

4.5.1附著升降腳手架必須有防傾覆、防墜落和同步升降控制的安全裝置。

4.5.3防墜落裝置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防墜落裝置應設置在垂直主框架上,並附在建築結構上。每個吊點至少應有壹個防墜落裝置,防墜落裝置必須在使用和起吊條件下工作;

2.防墜落裝置必須是機械式全自動裝置,禁止使用每次提升都需要重組的手動裝置;

3.防墜器的技術性能應滿足承載能力的要求,還應符合表4.5.3的規定。

4、防墜器應有防塵、防汙染措施,並應靈敏可靠,操作自如;

5、防墜落裝置和提升設備必須獨立固定在建築結構上;

6、鋼吊桿式防墜落裝置,鋼吊桿規格應通過計算確定,且不應小於∮2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