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四川事業單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擁護中國***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要求”兩欄分別相符;
(4)按照《四川省鼓勵引導人才向基層流動十條措施》規定,相關崗位要求報考者應符合“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條件。
(5)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