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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數學博士,想從事證券行業。哪個部門適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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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從業人員資格管理暫行規定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了加強對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部門基金從業人員資格的管理,規範證券投資行為。

捐贈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的運作有效保護了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基金行業的健康發展。

康發展,根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

定,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基金從業人員包括下列人員:

(壹)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部門的高級管理人員及其助理;

(二)設有基金營業部的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部的正副經理;

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經理;

(四)基金管理公司督察員;

(五)在基金管理公司從事研發、市場推廣、銷售、交易、基金理財、監督檢查等工作。

核管理和計算機管理專業人員;

(六)在基金托管部門從事研究開發、清算交割、基金財務、交易監控、監督審計、

計算機管理和其他行業的專業人員;

(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人員。

前款第(壹)項所稱高級管理人員為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部的總經理、副總裁。

經理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人員;第(三)項所稱“基金管理人”是指在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負。

負責基金投資的專業人員;第(四)項所稱督察員,是指基金管理公司中負責公司監管和稽核的人員。

工作,並能獨立向公司董事長和中國證監會報告工作。

第三條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依照本規定對基金從業人員資格實施監督管理。

前款所稱基金從業人員資格包括基金從業人員、基金經理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

資格。

第四條基金從業人員申請基金從業資格和基金管理人資格的,擬任用人單位應當按。

根據本規定的要求,向中國證監會提交申請材料。中國證監會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審查,

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批準其基金從業資格和基金經理資格,並頒發資格證書。

妳有什麽問題?發泄?ぜ岢?雲的管轄範圍是什麽?發給妳?鐵環?br & gt以便對申請人進行檢查和面試。

第五條中國證監會向社會公布取得基金從業人員資格的基金從業人員名單。

第二章基金資格

第六條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部正式聘用基金從業人員,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資格。

第七條申請基金從業資格,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但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除外。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範,熟悉相關證券金融法律法規;

(四)品行良好,誠實可信,忠於職守,保守秘密;

(五)具有金融、法律等證券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者有其他的特長

學歷,並從事證券業務兩年以上或其他金融業務三年以上,具有證券、

金融、法律等專業知識;

(六)通過中國證監會或其授權機構組織的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七)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申請基金從業資格:

(壹)受過刑事處罰或者重大行政處罰的;

(二)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或因違法行為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董事、總經理。

對上述結果負有個人責任的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三)個人所負債務到期未清償,數額較大的;

(四)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證券市場禁入人員;

(五)中國證監會認定的不適合從事基金業務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基金從業人員申請基金從業資格,應當由擬任人向中國證監會提出。

色譜柱材料:

(壹)中國證監會統壹印制的申請表;

(2)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3)身份證復印件;

(四)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復印件;

(五)擬聘用單位對申請人的推薦意見;

(六)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基金管理人資格

第十條擬擔任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經理的基金從業人員,除應當具備基金從業資格外,

還應該取得基金經理資格。

第十壹條申請基金經理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具有基金從業資格;

(二)從事基金業務三年以上或者證券業務五年以上,具有豐富的證券。

公開分析、證券投資經驗和良好的工作業績;

(三)通過中國證監會或其授權機構組織的基金經理資格考試。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基金從業人員申請基金經理資格,任職單位除應當符合本規定第九條的規定外。

第(壹)、(二)、(三)項除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材料外,還應提交以下材料:

(壹)基金資格證書復印件;

(二)基金經理資格考試證書復印件;

(三)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四章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

第十三條擬擔任基金管理公司、基金信托管理部高級管理人員的基金從業人員應當

擬任職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材料,並按照第條的規定經中國證監會審核。

件,可以上菜。

第十四條申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具有基金從業資格;或者具有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證券工作經歷;

(二)具有豐富的專業管理知識和經驗,較強的管理和專業工作能力和良好的

管理工作績效;

(三)擬任基金管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具有從事基金業務三年以上或者五年以上的經歷。

證券金融業務工作經驗;

擔任基金托管部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具有三年以上銀行從業經驗;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五條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部擬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除本規定外。

除第九條第(壹)、(二)、(三)項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下列材料。

材料:

(壹)基金從業資格證書復印件或者基金業務、證券業務工作經歷證明;

(二)擬聘用單位推薦的申請人的意見;

(三)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十六條中國證監會對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部門高級管理人員和基金經理的投資

進行年度檢查,對基金從業人員的執業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第十七條基金從業人員的基金從業資格和基金管理人資格不得因其辭職而改變。

單元行為和故障;但是,取得基金從業人員和基金經理資格的人員連續18個月未從事基金會工作。

金經營活動,其資格自動失效。重新從事基金業務應當按照本規定要求的程序重新申請。

請辦理相關資質。

第十八條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部門需要解聘高級管理人員的,應當事先取得中國證明。

JISC將同意並推薦新的候選人;未經中國證監會、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認可的人員。

托管部不得任命其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

第十九條基金從業人員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範,誠信勤勉。

盡職盡責,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壹)越權或違規操作的;

(二)違反基金合同或者托管協議。

故意損害基金持有人或者其他基金相關機構的合法利益;

(四)在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的材料中弄虛作假的;

(五)拒絕、幹擾、妨礙或者嚴重影響中國證監會依法監管的;

(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

(七)泄露其任職期間所知悉的證券、基金高科技秘密的;

(八)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條基金從業人員不得在其他經營機構兼職或者從事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活動。

任何其他營利性活動。在非經營性機構兼職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基金經理應當

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在非經營性事業單位兼職的其他從業人員,應當向用人單位申報備案。

第二十壹條基金從業人員變更聘用單位的,自其離開聘用單位之日起三個月內,

不得在新的用人單位從事基金投資業務。

第二十二條基金從業人員在離開原任職單位後,不得泄露原任職單位的未公開信息

不得不為他人或自己占用原雇主的商業機會;高級經理和基金經理三次離開原單位。

月內不得為自己或他人買賣原單位管理和經營的基金仍持有的股票。

第二十三條基金管理公司總經理離任時,公司董事會應當對其離任進行審計和審查。

結果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其他高級管理人員離任時,用人單位應當對其進行離任檢查。

檢查結果應報另壹中國證監會備案。

基金托管部高級管理人員離任時,基金托管人應當向中國報告其離任檢查結果。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備案。

第六章處罰

第二十四條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基金從業人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

本規定,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罰外,中國證監會可視情節輕重,依照本規定處罰。

以下處罰:

(1)警告;

(2)暫停基金從業人員相關資格6個月至12個月;

(三)被取消基金從業人員相關資格的,自取消基金從業人員相關資格之日起3年內。

不受理其基金從業人員的相關資格申請;

(四)取消基金從業人員相關資格,永久拒絕接受基金從業人員相關資格。

申請。

第二十五條基金從業人員有本規定第八條所列情形之壹的,中國證監會將取消其基金會。

黃金從業人員相關資質。

第二十六條本基金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因涉嫌違法違規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逮捕或者被撤銷。

司法調查或者審判,在調查和審判期間,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銀行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

保證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部門正常運作,確保營運資金資產安全的重要措施,中國證。

JISC還可以根據情況暫停其基金從業人員的相關資格。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長的任職資格參照本規定關於高級管理人員的相關規定。

固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基金管理公司董事的任職應當經中國證監會審核。

基金管理公司督察員的任免,應當報中國證監會批準。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部總經理助理、部門經理、基金經理

任免應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1999 10 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