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產過程及汙染物排放分析
1.1氰化法
氰化工藝是標準制定的主要依據,主要指標的設定也是根據氰化工藝來確定的。
1.1.1工藝廢水
氰化物工藝在過濾部分產生工藝廢水。廢水中含有吡啶、百草枯、氰離子、氨氮、氯化鈉、酒精、有機溶劑等。廢水呈強堿性,色度高。
1.1.2生產過程排放的廢氣
氰化物法生產過程涉及到氯氣、液氨、吡啶、氯甲烷等原料使用過程中尾氣的排放。
1.1.3廢水焚燒處理
廢水焚燒後,從排氣管排入大氣的排氣流中含有水蒸氣、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焚燒過程中排出的殘渣含有氰離子。
1.2鈉法
鈉法包括中高溫鈉法和低溫鈉法,中高溫鈉法已被嚴格禁止。將中/高溫鈉法工藝過程中產生的特征性三吡啶異構體,主要是2,2’∶6’,2’-三吡啶設定為控制項目,從環保角度可以禁止使用中/高溫鈉法。
2.汙染物排放控制指標的確定
2.1控制指標確定原則
根據農藥行業的特點,該排放標準不僅控制常規因子,還根據農藥生產的特點控制特征汙染因子。這些特征汙染因素可能是農藥生產的中間體或最終產品。這些特征汙染因子往往具有很強的毒性和危害性,如果不加以控制,將對生態環境、食品安全和人類健康構成嚴重威脅。特征汙染因子篩選會綜合考慮以下因素:(1)產量大;(二)對人體和環境有劇毒或者對生態環境有害的;(3)易於控制;(4)有有效的檢測和監控手段。(5)開始時不宜設置過多的控制因子,以後可以不斷調整或增加控制因子。
2.2控制指標的確定
以上,對目前國內百草枯生產工藝及三廢排放情況進行了分析。在此基礎上,根據上述原則,確定百草枯農藥生產汙染物排放控制指標,見表1。
表1百草枯農藥生產汙染物排放標準控制指標
廢水、廢氣、廢液和廢渣
常規汙染物特征汙染物
PH值、CODcr、色度、氨氮、氰離子吡啶、百草枯、2,2': 6 ',2 '-三吡啶氯、氨、吡啶、氯甲烷和含氰廢物。
2.3控制指標的適用性
根據實際調研結果,目前國內沒有采用低溫鈉法的生產裝置。考慮到實施成本和技術問題,國內低溫鈉法裝置短期內投產的可能性不大。因此,不考慮單獨為低溫鈉法設定特性的控制項目。但不能完全排除部分企業在技術上有跨越式進步的可能,同時也不能排除部分企業“聲稱”采用低溫鈉法。如果出現這種情況,我們認為:首先,三聯吡啶項目的設置排除了中/高溫鈉法“冒充”低溫鈉法的可能性;其次,廢水等其他常規控制項目不僅針對氰化物工藝,而且具有壹定的廣泛性,也可以應用於可能出現的低溫鈉化工藝。
3.排放標準中標準值的確定
3.1標準值確定依據
該標準值的確定主要基於:
(1)當前汙染控制技術水平。排放標準不同於環境質量標準,環境質量標準以環境參考值為基礎,是保護公眾健康和維護生態環境安全的目標值。汙染控制的目標是達到環境質量標準,其手段是對汙染源進行排放限制,而排放限制的核心是排放標準。排放標準的制定必須以技術為基礎,因為排放標準是要由企業來執行的,要體現“技術強制”的原則。即通過制定排放標準,迫使汙染者采用先進的汙染控制技術。我們設定的標準值應該是企業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和汙染治理措施後所能達到的水平。與其壹味追求標準的先進性,不如脫離當前行業汙染治理的技術水平。
在標準的制定上,新源和現有源所依據的技術水平也是不同的。新源排放標準是按照目前國內最先進的技術水平制定的,現行源排放標準是按照目前國內更先進的技術水平制定的。
(2)汙染物的環境質量要求和生態影響:在制定排放標準的過程中,除了當前汙染控制技術水平外,還應充分考慮汙染物排放對人體健康乃至整個生態環境的影響。在制定農藥排放標準時,綜合考慮了農藥的ADI值(每公斤體重每日允許攝入量)、MRL值(農作物最大允許殘留限量)、LC50值(半致死濃度),使制定的標準不僅在技術上和經濟上可行,而且能充分保護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
(3)國內外現有的相關標準:現有的相關標準(包括國內標準和國外標準)在制定過程中肯定考慮了很多因素,並且經過了壹定時間的實踐檢驗,可以作為我們制定本標準的參考。
3.2水汙染物排放標準值的確定
(1)最大允許位移
據調查,目前氰化物法生產百草枯的企業生產百草枯1噸(100%),生產裝置排放的原廢水量在2 ~ 8m3之間。部分企業原廢水排放量見表2。
表2部分百草枯生產企業原廢水排放量
企業名稱生產過程中廢水排放量(m3/噸原料藥)
先正達氨基氰方法4
薩隆達公司2.5 ~ 3氨氰工藝
山東東方科技公司氰胺法3
湖北仙龍公司氰化銨工藝3
上海泰和公司的氰醇法6
浙江永農公司酒精氰化法7.5
升華貝克公司氰化物法7
石家莊寶豐公司酒精氰化法2
總的來說,采用單氰胺工藝,單位產品廢水產量較低,約為4m3。采用氰醇工藝,單位產品廢水產量較高,約7m3。但也有企業采用酒精氰化工藝,單位產品廢水產生量很低。這說明氰醇工藝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通過適當的措施可以減少廢水量。
因此,對於目前的源頭企業,預計單位產品廢水產量為7m3新源企業,預計單位產品廢水產生量為4m3預計生產1噸百草枯(100%)的設備及地面沖洗水為0.5m3,由於百草枯生產廢水的濃度通常很高,在處理過程中允許其稀釋能力的4倍。因此:
最大允許排水量=(單位產品廢水產量+設備和地面沖洗水)×稀釋倍數
因此,對於最大允許排水量,新源企業的標準限值為18m3,現源企業的標準限值為30m3。
(2)化學需氧量
COD指標為《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規定的壹級標準100mg/L/L,企業目前可達到的治理水平見表3:
表3部分企業原廢水和最終排放的COD濃度
企業名稱采用工藝原廢水的COD(mg/L)和最終排水的COD(mg/L)。
先正達氰胺法20000
浙江永農公司氰化法22000 100 ~ 110
升華貝克公司氰化物法25000
上海秦和公司氰醇法78000
山東東方科技公司氰胺法1000 50
參照《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的規定和企業可達到的處理水平,COD排放限值為100mg/L/L..
對於預處理標準,可根據汙水處理廠的具體要求和企業生化處理裝置的負荷能力設定COD限值,但最大值不能超過500 mg/L。
(3) pH值
氰化法產生的原廢水含有氰離子,所以原廢水呈強堿性,壹般在pH 10 ~ 13之間。部分企業原廢水pH值見表3。
表3部分企業原廢水pH值
企業名稱原廢水pH值
先正達公司12.6
山東綠霸公司9.4
石家莊寶豐公司13.3
上海泰和公司12.7
無論是原廢水經處理後直接排放到環境中,還是經過預處理後進行生化處理,都要將pH值調節到接近中性。根據《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的限值,排放標準和預處理標準的限值設定為6 ~ 9。
(4)色度
氰化物法生產百草枯的原廢水壹般為深褐色或暗褐色,色度較深。部分企業原廢水色度見表4。
表4部分企業原廢水色度
企業名稱采用測量過程色度(色度)的方法。
先正達氰胺法75000鉑和鈷標準比色法
石家莊寶豐公司酒精氰化法30萬
濟南綠霸公司氰胺法62500
上海秦和公司氰醇法600000
若原廢水經處理後直接排入環境,應控制色度指標。目前,國內采用廢水深度處理技術的企業,處理後的廢水色度指標可達到50以下。同時,根據《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中的規定,排放標準限值定為50。
對於預處理標準,需要進壹步的生化處理,最終達到汙水處理廠的所有排放指標(包括色度指標)。因此,只要去除廢水中影響生化處理的物質,各項指標都能達到生化處理的要求。對於色度指標來說,並不是影響生化處理的高度敏感因素,所以沒有預處理標準。
(5)氨氮
在氨基氰法生產百草枯的過程中,氨只起催化作用,隨著過濾和洗滌操作,大量的氨氮會進入原廢水中。目前企業普遍采用汽提回收氨水,然後在工藝中再利用氨水。該技術是國內廣泛使用的成熟方法。通過吹脫,廢水中的氨回收率可達97~98%,吹脫後廢水中的氨濃度約為200 mg/L,考慮到在進壹步生化處理中允許稀釋容量為4倍,稀釋後的廢水中的氨濃度可降至50 mg/L左右,由於氨氮容易被微生物的硝化-反硝化作用去除,因此預處理標準中氨氮的標準限值為50mg/L。
若原廢水經處理後直接排放到環境中,參照《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的規定,排放標準限值設定為15mg/L。
(6)氰離子
氰離子是氰化工藝廢水中的有害汙染物。部分企業原廢水和處理後廢水中氰離子濃度如下:
表5部分企業原廢水和處理後廢水中氰離子濃度
企業名稱:采用處理後廢水中氰化物的濃度(mg/L)。
先正達氨基氰方法7870
山東東方科技公司氨氰化法2000.08
湖北仙龍公司氨氰法600 0.5
石家莊寶豐公司氰醇法1500
生化百科公司的氰化法1000 ~ 1500 0.5
浙江永農公司氰醇法18000 60 ~ 80
上海秦和公司8000氰醇法初級處理後:
二次處理後:
由於氰化物對生化處理過程有很強的毒性和危害性,參照《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中的規定和企業可達到的處理水平,氰化物離子的排放標準和預處理標準定為0.5mg/L。
(7)吡啶
吡啶是百草枯生產中最重要的原料。由於其具有強烈的刺激性、揮發性、壹定的毒性和不可生物降解性,被列為廢水中需要監測的特征汙染因子。部分企業原廢水和最終排水中吡啶含量見表6。
表6部分企業原廢水和最終排水中吡啶含量
企業名稱采用吡啶(mg/L)作為工藝原廢水,吡啶(mg/L)作為最終排水。
先正達氰胺法146.28未檢出。
濟南綠霸氰胺法16.00-
石家莊寶豐氰醇法816.28-
升華bakanol氰化物法檢測不出來。
*上表中先正達、巴魯、寶豐的數據為實測數據;升華拜克的數據由企業提供。
目前我國國家排放標準中沒有關於吡啶的規定,僅體現在環境質量標準中。但在壹些地方制定的排放標準中,吡啶已被列入控制項目。
表7水中吡啶的相關標準
標準名稱標準限值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 0.2毫克/升
上海市地方汙水排放標準(DB 31/199-1997)壹級標準:2.0 mg/L。
二級標準:2.0 mg/L。
三級標準:5.0毫克/升。
《四川省環境汙染物排放標準(試行)》壹類水域:A類1.0mg/L;b級2.0毫克/升
二類水體:A類2.0mg/L;b級3.0毫克/升
三類水:A級3.0mg/L;b級5.0毫克/升
參考上海和四川省地方汙水排放標準,新源企業排放標準限值為2.0mg/L,現源企業排放標準限值為5.0 mg/L..
(8)百草枯離子
百草枯離子是標準制定中最重要的特征汙染物。因為是百草枯生產中才能涉及的汙染物,具有很強的特殊性,所以國內外都沒有相關的排放標準,但美國等壹些國家有百草枯的飲用水水質標準。因此,對於百草枯離子排放限值的確定,多介質環境目標值(MEG)法中幾種不同的估算模型是相輔相成、相互印證的。
汙染源企業的排放標準——多媒體環境目標值(MEG)的估算
多媒體環境目標(Meg)是由美國EPA工業環境實驗室計算的環境介質中化學品或其降解產物的含量和排放量的限值。據估計,當化學物質的量不超過MEG時,不會對周圍人群和生態系統產生有害影響。MEG包括周圍環境目標值(AMEG)和排放環境目標值(DMEG)。AMEG代表化學物質在環境介質中的最大允許濃度(估計生物終身不會受到這種化學物質濃度的不利影響)。DMEG是指當生物體與排放流短期接觸時,排放流中化學物質的最大容許濃度。預計不高於該濃度的汙染物不會對人體或生態系統產生不可逆的有害影響。同時,工業環境實驗室也提出了多種腦磁圖值的估算模型。
表8估算百草枯離子MEG值所需的數據
數據描述數據值
NIOSH推薦的工作場所空氣中百草枯容許濃度為1.5mg/m3。
美國聯邦飲用水指南30微克/升
最低生態毒性數據值(羊角月牙藻的IC50為現有數據中最低)為1.8mg/L
大鼠口服LD 50 65 438+0 55 ~ 203 mg/kg。
(壹)NIOSH推薦價值估算模型:
DMEGWH(微克/升)=15×DMEGAH=22.5微克/升
(二)飲用水標準估算模型:
DMEGWH(微克/升)=5×飲用水標準=150微克/升
(c)基於生態環境的估算模型:
DMEGWE(微克/升)=100×最小生態毒性數據值(毫克/升)= 180微克/升
(D)LD50估計模型:
二甲基乙二醇單甲醚(微克/升)= 0.675×LD50 = 104.625 ~ 137.025微克/升
*上式中的角標表示:W-水;H-健康;電子生態。
在上述估算模型中,沒有使用NIOSH推薦值模型估算的數據,因為NIOSH推薦值是車間環境空氣的限值,更多考慮了百草枯的吸入毒性。百草枯的吸入毒性較高,接觸和口服毒性中等。該標準的制定將主要基於接觸和口服毒性。
其余四個數據包括基於健康和毒理效應的飲用水標準模型和LD50模型的估計值,以及基於生態環境模型的估計值。而且四個數據值接近,可以很好的相互印證。四個數據的最大值為180微克/升,最小值為104.625微克/升..為保證排放安全,保守取100μg/L作為當前源企業的排放標準限值。據預測,如果排放流中百草枯離子濃度不超過100μg/L,在短時間接觸的情況下,不會對人體或生態系統產生不可逆的有害影響。
鑫源企業排放標準——總量控制:考慮累積效應
假設百草枯離子在環境體系中的降解過程符合壹級反應動力學,則有:
dC/dt=kC
環境中的c-百草枯離子濃度
試驗發射時刻
k-退化系數
上式表明,在環境中百草枯離子濃度不變的情況下,百草枯離子的降解速率取決於降解系數。
環境中百草枯離子濃度的變化可以表示為:
Ct=C0e-kt
C0——百草枯離子的初始濃度;
CT-時間t時的百草枯離子濃度;
對數的
kt=lnC0/Ct
當退化壹半時,即Ct=C0/2。
T1/2=ln2/k
t 1/2-降解半衰期。
在環境中,百草枯離子的平均降解半衰期為65,438+0,000天,可考慮t65,438+0/2 = 65,438+0,000天:
k=6.9×10-4d-1
得到的降解系數很小,說明百草枯離子在環境中很難降解,具有明顯的累積效應。
因此,盡管美國EPA制定的聯邦飲用水指南中百草枯離子的濃度限值定為30μg/L,但美國壹些州和英國、澳大利亞等壹些國家已經實施了更嚴格的飲用水標準。部分國家和地區對百草枯的標準見表9。
表9部分國家和地區的百草枯標準
標準名稱限制
亞利桑那州飲用水標準3微克/升。
英國供水法規的水質標準為0.1μg/L(農藥總量小於0.5ug/L)。
澳大利亞衛生與醫藥委員會標準0.03微克/升。
當然,飲用水標準和排放標準是有區別的,但考慮到長期的累積效應,新源企業百草枯離子的排放標準確定為相對安全的30μ g/L是合適的,而且從國內企業治理的現狀來看,壹些汙染治理較好的企業已經能夠達到甚至低於這個標準,所以從技術可行性的角度來看,這個標準也是可以達到的。
(9) 2,2':6 ',2''-三吡啶
2,2':6 ',2''-三吡啶是中高溫鈉法生產百草枯廢水中的特征汙染物之壹。有資料表明,2,2': 6 ',2 '-三吡啶是主要異構體,但在氰化法和低溫鈉法廢水中檢測不到2,2 '。同時,2,2':6 ',2''-三吡啶具有很強的致癌作用,因此將2,2': 6 ',2 '-三吡啶設定為廢水中的特征汙染因子之壹,不允許檢出,以從環保角度淘汰國家已經明令禁止的中/高溫鈉化工藝。
3.3空氣汙染物標準值的確定
3.3.1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氣
生產過程中的廢氣排放包括氯氣、氨氣、吡啶和氯甲烷。
(1)氯氣
我國《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源企業氯氣二級排放標準如下:
表10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中關於氯的規定
汙染物最大允許排放濃度mg/m3最大允許排放速率kg/h
排氣管高度m水平2
氯氣65 25
30
40
50
60
70
80 0.52
0.87
2.9
5.0
7.7
11
15
參照上述標準,並規定排氣管高度不得低於30m,具體限值如下:
表11氯排放限值
汙染物最大允許排放濃度mg/m3排氣筒高度m最大允許排放速率kg/h
氯65 30 0.87
(2)氨氣
《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沒有關於氨的規定,但《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中有如下規定:
表12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中氨的規定
控制項目排氣管的高度m,排放量kg/h
氨水15
20
25
30
35
40
60 4.9
8.7
14
20
27
35
75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2002)中,氨的最高容許濃度為30mg/m3。因為排氣管高度限制在30m,按照空氣稀釋10倍,允許排放濃度為300mg/m3。因此,氨排放限值規定如下:
表13氨排放限值
汙染物最大允許排放濃度mg/m3排氣筒高度m最大允許排放速率kg/h
氨300 30 20
(3)吡啶和氯甲烷
在《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和《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中,對這兩種氣體的排放限值沒有規定。然而,在《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2002)中,這兩種物質在工作場所空氣中的容許濃度如下:
表14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中吡啶和氯甲烷的規定(mg/m3)
中文名英文名MAC TWA STEL
吡啶-4 10
氯甲烷-60 120
* MAC——表中——最大允許濃度;TWA——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STEL——短時間接觸的容許濃度。
壹般來說,排氣管排出的有害氣體經大氣擴散後的濃度不得超過大氣質量標準或衛生標準規定的第壹個最高允許濃度。根據有害物質湍流擴散的薩頓模型,可以知道:
其中:
Cmax-著陸的最大濃度。
m-單位時間汙染物排放量
u-風速
he——排氣管高度
也就是說,在風速和排氣管高度固定的情況下,最大地面濃度與單位時間的汙染物排放量成正比。即:
這裏采用與氯排放標準相同的條件,已知《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中氯的最高容許濃度為1mg/m3。通過計算上述公式,可以得出在這種情況下:
K=1.149
因為我們只關心比例關系,所以這裏的計算沒有統壹單位,而是直接選取每個量的原始單位,不會影響後面的結果。
對於吡啶和氯甲烷,同時采用與氯氣相同的條件,已知吡啶和氯甲烷的最大允許濃度分別為4 mg/m3和60 mg/m3,則這兩種物質的最大允許排放速率限值可得如下:
表15吡啶和氯甲烷最大允許排放速率限值
汙染物最大允許排放速率kg/h
吡啶3.48
氯甲烷52.2
對於這兩種物質的濃度限值,英國捷力康公司的企業標準規定吡啶為90mg/m3,氯甲烷為200mg/m3。建議采用相同的標準,吡啶和氯甲烷的排放規定如下:
表15吡啶和氯甲烷的排放限值
汙染物最大允許排放濃度mg/m3排氣筒高度m最大允許排放速率kg/h
吡啶90 30 3.48
氯甲烷200 30 52.2
3.3.2工藝廢水焚燒處理產生的廢氣
焚燒用於處理工藝廢水,在處理過程中,廢氣從焚燒爐的排氣管排入大氣。考慮到工藝廢水的成分和焚燒過程的分析,已知該廢氣的主要成分為水蒸氣,同時還含有顆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汙染物。這些汙染物的排放標準可參照《危險廢物焚燒控制標準》(GB18484-2001)執行。
3.4設定固體廢物排放項目限值的依據
對於氰化物工藝,固體廢物通常來自以下來源:
(1)過程中產生的:例如氰醇或氰醇過程中的氰化物回收過程。
(2)焚燒處理廢水過程中產生:焚燒處理廢水過程中會產生燃燒殘鹽,產生量與具體焚燒工藝有關。
(3)氰化物包裝:氰化物使用後剩余的包裝,包括袋、包、盒等。材料通常是紙或塑料。
無論哪種固體廢棄物,都可能含有氰化物,必須進行有效處理。因此,固體廢物可按照《含氰廢物汙染控制標準》(GB12502-90)的要求進行控制。
表16含氰廢物汙染控制標準中的相關規定
項目的第壹級和第二級
廢物中氰化物含量(以CN-計)≤ 1.0 mg/L ≤ 1.5 mg/L。
*廢物的氰化物含量是指瀝濾液中廢物的總氰化物濃度。
*第壹級是指新建、擴建、改建企事業單位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應執行的標準;第二層次是指本標準實施前,企事業單位已經執行的標準。
根據上述標準,固體廢物中氰化物(以CN-計)的限值為≤ 1.0 mg/L,這裏的廢物氰化物含量是指滲濾液中廢物的總氰化物濃度。
4.標準監控
為了提高各控制項目監測的可操作性,明確了采樣點的位置和采樣頻率的規定。同時對焚燒工藝廢水產生的廢氣規定了連續在線監測的要求。這是因為,第壹,目前焚燒爐排放廢氣的連續在線監測技術已經比較成熟;其次,對於焚燒爐排放的廢氣,往往存在采樣困難、人工監測不及時、人為因素幹擾大等問題。如果采用人工監測,必然導致超標排放,影響標準實施的有效性;再次,連續在線監測可以有效提高監測水平,降低操作人員的勞動強度,為其他領域的進壹步推廣積累經驗。采樣頻率根據不同企業的生產周期設定。
5.控制項目分析方法
5.1現有國家標準分析方法的控制項目
已有國家標準分析方法的控制項目,按標準方法執行。詳見表17:
表17控制項目分析方法
項目分析法方法來源
COD重鉻酸鉀法GB11914-89
PH玻璃電極法GB6902-96
比色稀釋倍數法GB11903-89
氨氮蒸餾和滴定GB7478-87
氰離子滴定法GB7486-87
吡啶氣相色譜法GB/T14672-93
氯甲基橙分光光度法HJ/T30-99
氨納氏試劑比色法GB/T14688-93
吡啶巴比妥酸分光光度法GB/T16116-95
氯甲烷氣相色譜法GB/T16078-95
氰化物(以浸出液中CN-計)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蕩法
總氰化物的測定-硝酸銀滴定法GB5086.2-97
GB7486-87
5.2百草枯離子和2,2': 6 ',2 '-三吡啶的分析,無國家標準分析方法
對於沒有國家標準分析方法的百草枯離子和2,2': 6 ',2 '-三吡啶,通過實驗和查閱文獻分別建立了分析方法。
5.2.1百草枯離子分析方法
對於百草枯離子,使用了液相色譜法。該方法簡述如下:
用針濾器過濾壹定體積的百草枯廢水,用液相色譜法分離測定廢水中的百草枯離子,流動相為辛烷磺酸鈉-乙腈-緩沖溶液,色譜柱為Spherisorb Pheny和5μm,檢測器為紫外可變波長檢測器。
該方法適用於工業廢水和地表水中百草枯離子的測定。最低檢出量(基於S/N=2)為10-12g,最低檢出濃度為10.21 μ g/L..對百草枯離子濃度為16 ~ 76μ g/L的水樣進行重復測定,相對標準偏差為0.06%,回收率為91.44 ~ 107.51%。
5 . 2 . 2 2,2': 6 ',2 ' '-三吡啶的分析方法
對於2,2': 6 ',2 '-三吡啶,水樣用氫氧化鈉和乙酸乙酯處理後,用氣相色譜-質譜聯用儀定性
該方法適用於工業廢水和地表水中2,2': 6 ',2 '-三吡啶的測定。該方法的最低檢測量(以S/N=2計)為8×10-11g,檢出限為0.08mg/L。對2,2': 6 '和2 ' '-三吡啶濃度小於1.0mg/L的水樣進行重復測定,該方法的相對標準偏差小於30%,加標回收率為7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