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根據全國婦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9發布的《關於進壹步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要求,用人單位在招聘過程中不得限制性別(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除外)或者優先考慮性別,不得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詢問婦女婚育情況、將孕檢作為入職體檢項目、將生育限制作為招聘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