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7月18日,年輕女子王在某求職網站投簡歷。第二天晚上,有人聯系她,想招她做私人助理。7月20日中午,王見到了面試官。在邀請她吃飯後,他帶她到酒店入住,打算發生關系,但王拒絕了,但他們仍然達成了工作意向。
同月21,帶王某到某建材市場,自稱在該市場從事個體經營,並帶王某到該店和解。聲稱要向債務人討債,但他的手機號碼被對方列入黑名單,所以需要借用王的手機。隨後,帶王到所謂的債務人家中討債,騙取王的信任。當日下午,將王騙到壹家發廊洗頭,再次提出要借其手機討債。騙取王某手機後,迅速消失。
2016年3月至7月,李大為以招工為借口,用同樣的方法詐騙4名女生。
在李大為到達後不久,陳某報告說,從2015年6月到2016年7月,李大為詐騙了她4萬多元。與手機被騙相比,陳某被騙的經歷要痛苦得多。2015 10,李大為自稱從事集成吊頂管理,需要聘請壹名主管。幾次交往後,在李大為的心機下,雙方成了男女朋友,然後發展成同居關系。交往中,李大為以公司運營、手頭緊等理由,騙取陳某現金、電腦、手機等物品。
據李大為交代,他通過註冊求職網站賬號,往賬號裏灌錢,獲取壹定數量的求職者簡歷,然後對求職者進行篩選,確定詐騙目標。他詐騙的對象平均年齡在19歲左右。他利用女生急於找工作,缺乏社會經驗,心智不成熟的特點,取得受害人的信任,然後實施詐騙。
提醒大家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