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筆試科目為《公***基礎知識》、《申論》、《專業知識》三科,滿分分別為100分。
⑵教師崗位測試的《專業知識》內容為《教育基本理論》(包括教育心理學、教育學、教學方法概論、教育法律法規等)。
管理崗位測試的《專業知識》內容為《職業能力測試》。
其它崗位測試的《專業知識》內容為各報考專業所需的專業知識(專業知識考試內容見招聘計劃)。
⑶筆試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成績=公***基礎知識成績×35%+申論成績×35%+專業知識成績×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