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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安徽省宣城市郎溪中學自主招生2018的復函

郎溪縣教育體育局:

妳局《關於郎溪中學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的請示》(吉焦〔2018〕39號)收悉。為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促進普通高中多元化特色發展,同意郎溪中學2018年繼續開展自主招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2018年郎溪中學自主招生指標控制在45人以內,占郎溪中學招生指標。

二、招生對象為2018年郎溪縣初中畢業生,初中學習滿三年。

三、自主招生學生綜合素質五個方面的評價結果必須達到5C級以上。

4.自主招生的學生必須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試成績不得低於郎溪縣高普錄取最低控制線。

五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

六、必須堅持學生自願的原則,不得*或變相*學生報名參加自主招生。考生要在書上簽字,郎溪中學要簽署明確意見(見附件1)。

七、郎溪中學安排的綜合素質測試必須在中考後進行。

八、中考成績公布後,郎溪中學將自主招生擬錄取名單(見附件2)張榜公布壹周無異議後,於7月12日前連同《錄取通知書》報送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批。經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批準後,在普通高中提前分批安排正式錄取。郎溪中學負責出具由市教體局制作並加蓋“宣城市普通高中招生專用章”的錄取通知書,其他普通高中不再錄取。

九、不得以自主招生的名義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十、妳局確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