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參與起草和修訂分公司電氣設備管理規定,並監督實施;
2.組織分公司特種設備和安全裝置的檢查和檢驗;
3.負責分公司生產設備設施的管理,並組織維護;
4.參與分公司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起草設備事故報告;
5.負責分公司設備備件的申報和倉庫管理;
6.組織分公司設備方面的各種活動。
設備維護:
1.建立設備維護制度,明確設備維護周期和維護責任人,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檢查。
2.設備啟動確認。新增設備或停用3天以上的設備重新投入生產時,設備工程師應組織人員對設備進行啟動前確認。穩定生產30分鐘後,設備正常開機。
3、設備停機維護。對於長期停運的設備,要對設備進行防銹防塵處理,並做好設備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