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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未到期。公司要求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合理嗎?

在員工勞動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公司提出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屬於單方解除原勞動合同的意願。如果員工同意重新簽訂,雙方達成協議,可以簽訂新的合同,原勞動合同作廢。員工不同意的,有權拒絕,原勞動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公司有強迫或脅迫員工的行為,即使簽訂新的勞動合同也是無效的。

工作和生活的關系是相輔相成的。工作可以為生活提供保障,更好的生活是工作的目的。如果人不工作,生活不僅沒有安全感,而且很平庸,失去了價值和樂趣。但是如果妳只工作,妳就沒有時間享受生活。這種體驗是不愉快的。

“工作狂”這個詞大家都很熟悉,在我的印象中是壹個全新的詞。指的是對工作極度投入,近乎瘋狂的人。這種人大概不會“生活”或者談不上“生活”。

其實這樣的人早就有了,當然也是無處不在,只是從來沒有用過這個詞。似乎每壹個能被稱為偉人的人,都是壹個忘我工作的人。我們暫且稱這類人為:工作第壹,生活第二的人。即使是生活中只有工作的人。

然後就是所謂的追求極致的生活。他們不壹定非常富有,也不壹定對自己的工作充滿熱情。只是他們認為工作簡單樸素,生活在他們的世界裏絕不允許叫“日子”。應該說,這樣的人過著極其瀟灑舒適的生活,這就是他們生活的意義。這種人就是:生活第壹,工作第二的人。

還有壹種人是最理想的,人數也多。那就是把工作和生活嚴格分開。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公私分明”是他們的原則和心願,從不混淆。他們認為工作和生活同等重要。工作是他們的需要,生活是他們的追求。

我也想談談這樣的人,生活無疑是他們生活的最高目的。其實他們心裏根本沒有生活的概念。他們只是有這樣的邏輯,工作是為了生活,或者說工作是為了更好的生活,沒有工作就活不下去。

此時的人生概念似乎只是“活著”或者“生存”。其實不是的。是壹種意識。我覺得我們的傳統中就有這樣的意識,所有人或者說絕大多數人的思維都被這種邏輯所限制。

當然,我們也不能忘記這樣壹群人。他們是壹群快樂的人。在他們的世界裏,工作和生活都是藝術。他們從不考慮自己是為了工作而活著,還是為了活著而工作。每天,他們都樂在其中。

有各種各樣的人,其中壹些我們無法生動地描述。

生活是人壹生的全過程,工作只是生活的壹部分。就像生活的很多方面壹樣,沒有工作,是不完整的,不完整的。終於可以理解為什麽有些人為了工作而暫時放棄生活的另壹部分了。人生不只是活著,活著才是人生的根本。只有活著,才能真正活著。

掌握好工作與生活的關系,有利於我們的身心愉悅和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