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壹般在七月初(周六、日不休息)。
2、報名地點:報名地點設置在設崗縣(市)所在的市(地)級招生考試辦公室。申報人員要到本人報考的設崗縣(市)所在的市(地)級招生考試辦公室報名。
3、報名辦法:凡屬招聘對象範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報名。
報名時須提交相應的申報材料,履行報名及資格審查手續。
①有效居民身份證(包括臨時身份證或者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有效身份證明,下同)原件及其復印件;
②有效學歷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
③兩張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④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
⑤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人員,須提供相應的原始依據以及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如報考原籍所在縣,需提供本人戶籍或者其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現戶籍證明,或者本人入學前原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服務期滿的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村村大學生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壹扶計劃”等項目從教人員,須提供相關部門頒發的證書或者出具的證明;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半年以上的誌願者須提供從教學校及其縣級教育主管部門的證明或證書;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範院校畢業生須提供畢業學校的證明。
上述材料由資格審查部門審驗後,原件退回本人,復印件裝入其報考檔案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