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應聘條件
①高中教師:
招聘範圍:全國
條件:2010年-2012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高中及以上相關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畢業生;或1982年1月1日以後出生,有連續3年及以上高中教學經歷、具有相同資質的2010年以前畢業生。
在職:1982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高中及以上相關學科教師資格證書,連續3年及以上高中教學經歷的在職公辦教師。
②初中教師:
招聘範圍:廊坊市
條件:2010年-2012年全日制本科(壹批)及以上學歷,取得初中及以上相關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畢業生;或1982年1月1日以後出生,有連續3年及以上初中教學經歷、具有相同資質的2010年以前畢業生。
在職:1982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全日制本科(壹批)及以上學歷,取得初中及以上相關學科教師資格證書,連續3年及以上初中教學經歷的在職公辦教師。
③小學教師:
招聘範圍:廊坊市
條件:2010年-2012年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取得小學及以上相關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畢業生;或1982年1月1日以後出生,有連續3年及以上小學教學經歷、具有相同資質的2010年以前畢業生。
在職:1982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取得小學及以上相關學科教師資格證書,連續3年及以上小學教學經歷的在職公辦教師。
④幼兒教師:
招聘範圍:廊坊市
條件:2010年-2012年全日制中師及以上學歷,取得幼兒教育類教師資格證書的畢業生;或1982年1月1日以後出生,有連續3年及以上幼兒教學經歷、具有相同資質的2010年以前畢業生。
在職:1982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全日制中師及以上學歷,取得幼兒教育類教師資格證書,連續3年及以上幼兒園教學經歷的在職公辦教師。
以上凡超出所列規定學歷壹個檔次的,根據學歷層次加分。
二、學科名額:
高中地理2名;初中語文1名,初中數學3名,初中英語3名,初中心理學1名;小學語文9名,小學數學9名,小學英語9名,小學體育3名,小學音樂3名,小學美術3名,小學計算機4名;幼兒園教師10名。
三、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擇優聘用。
四、程序辦法:
1、報名初審: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地點:廊坊安次區教育局人事科(202室、219室)。
報名時間:2012年6月11日--7月11日。
(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聯系人:王老師、韓老師。
聯系電話:0316-2118894。
應聘需提交的材料:
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2010年以前的畢業生需由檔案存放地人才中心提供人事關系及檔案存放證明;
報考初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的本科畢業生均需提交高考錄檢表(加蓋畢業院校學籍專用章)。
有教學經歷的2010年以前畢業生和在職公辦教師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教育局出據的從教證明(單位蓋章)。
填寫《安次區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網上下載)。
2、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局和教育局進行復審,確認報名資格;
3、報名人員登陸:http://60.10.2.7/ac,查看報名審查結果,以及準考證領取、試講答辯等事項的通知。
4、組織應聘人員筆試(總分100分,時間120分鐘);
5、根據筆試成績按各學科招聘名額的2倍確定參加復試人員;如進入試講比例的最後1名成績並列,並列人員均參加試講。
6、組織復試人員參加試講答辯(總分100分,其中試講80分,答辯20分;說課試講15分鐘,答辯5分鐘);試講答辯成績按去掉1個分和1個最低分後的平均分當場核算,並由應試者本人簽字。
7、根據筆試、試講答辯和加分的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擬聘人員;
8、經審核確定的擬聘人員,在報紙和網絡媒體公示,時間為7天;
9、組織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10、辦理教師聘用的相關手續。聘用人員試用期1年,聘用期間工資待遇按照河北省現行工資標準執行。
五、有關說明
1、加分原則:高中和初中教師每超過規定學歷壹個檔次的加5分;小學和幼兒園教師每超過規定學歷壹個檔次的加5分,其中屬於本科學歷的,按照壹本5分、二本3分、三本2分的辦法核算,專接本學歷按照3分計算。超出規定學歷的學歷必須為全日制學歷。
2、報名應聘人數少於計劃聘用人數3倍的,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學科的招聘名額。
3、如果擬聘的最後1個名額總成績出現並列,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用,如筆試成績依然並列的,以試講成績高者優先錄用,如此仍不能加以區分的,則通過復試的方法擇優錄用。
4、應聘者不得跨類別兼報。
廊坊市安次區廊坊市安次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
二〇壹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