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是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錄用壹級主任科員及其他相當職級以下公務員的錄用考試。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壹級主任科員及其他相當職級以下的公務員,實行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招錄方式。依照前款規定在民族自治地方錄用公務員時,應當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給予適當照顧。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由中央國家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必要時,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
申請資格
1,中國國籍。
2、18周歲(2005年2月2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7年2月2日以後出生),其中2023年研究生、博士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2年2月2日以後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有擬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專業及其他資格條件。
8.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必須符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的通知(試行)》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