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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蘇省無錫宜興市教育系統事業編制鄉村定向師範生教師招聘45名公告 ?

為進壹步充實和優化鄉村教師隊伍,提升鄉村學校辦學質量,根據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委編制辦、省財政廳《關於開展全省鄉村教師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16〕4號)及《宜興市鄉村學校定向師範生就業工作實施意見(試行)》(宜教人〔2020〕10號)精神,經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錫人社事招公告核〔2021〕41號),宜興市教育系統面向2021屆45名鄉村教師定向師範生進行定向招聘,現公告如下:

壹、報名對象及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2021屆宜興市鄉村教師定向師範畢業生;

2.與宜興市教育局簽訂了《2017級宜興市鄉村定向師範生就業協議書》;

3.取得與定向培養專業和學段相壹致的教師資格證書;暫未取得的須承諾於2023年7月15日之前取得符合學段與學科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

4.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5.取得與定向培養專業相壹致的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6.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得報考:

(1)被剝奪政治權利、受過刑事處罰的;(2)曾被勞動教養、強制隔離戒毒的;(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4)參加非法組織的;(5)其他不適宜擔任教師職務的。

二、報名

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2023年6月18日(上午8:30-10:30,下午1:30-4: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並按違約論處。

3.報名地點:宜興市宜城街道教育西路19號(宜興市教育局人事科207室)。

4.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⑴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⑵本人已取得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暫未取得的須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並承諾於2023年7月15日之前取得符合學段與學科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

⑶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成績(網絡截圖打印);

⑷由現就讀高校學院或系部加蓋公章的高校綜合考核成績表(單)原件,暫無法提供者,必須於2023年6月29日之前提供;

⑸《2017級宜興市鄉村定向師範生就業協議書》原件;

⑹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壹張。

5.資格審查:定向師範生提供的證件和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應聘者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範圍、對象和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6.報名考試費:每位應聘人員繳納考試費100元。

三、考試

1.開考比例: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1。

2.領取準考證:報名時現場領取準考證。

3.考試形式:面試(無生試講),滿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線,不達合格線者直接淘汰。考試內容:分析、把握教材的能力,課堂教學設計的能力以及表達能力等。試講時間不超過10分鐘,準備時間60分鐘。試講過程中,不提供多媒體設備、不提供任何教具、不允許帶任何教輔資料。試講教材範圍詳見附件3。

4.考試時間:詳見準考證(請帶好身份證與面試準考證於規定日期和時間報到,遲到15分鐘者,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並按違約論處)。

5.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6.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辦法:招聘考試(面試)成績占比40%、培養院校綜合考核成績占比30%、國家教師資格筆試成績占比30%(教師資格筆試科目應與定向培養專業相壹致,同壹科目參加2次及以上考試且均合格的,該科目成績以最高分數計算)。綜合成績設60分為合格線,不達合格線者,直接淘汰。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四、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參加報名與面試,需配戴壹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N95口罩,主動出示“蘇康碼”綠碼(當天),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於37.3℃、無幹咳等異常癥狀的人員,方可進入相關現場。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的考生,取消其相應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

五、體檢及考察

1.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醫院由宜興市教育局、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壹指定。體檢費用自理。

3.對體檢合格者,按照有關程序實施考察。

4.未在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公示及聘用

1.經體檢、考察合格後,對擬錄用人員進行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2.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3.擬聘用人員在2023年7月15日前未取得與定向培養專業和學段相壹致的教師資格證者不予錄用。在2023年7月15日前已於“中國教師資格網”官方網站進行教師資格證網絡申領並於申領地進行了現場確認的考生,提供相應佐證材料(特指提供網絡申領截圖,截圖的認定狀態為“認定通過”或“待認定審批”),經核驗合格後視為已取得教師資格證,但須於2023年9月1日之前取得對應教師資格證原件並遞交考試組織方核驗,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4.新聘用人員統壹實行縣管校聘的管理模式,按照“綜合成績排名在前優先選擇”的原則,通過網絡填報誌願的方式自主選擇鄉村學校就業崗位,並服從宜興市教育局調配。

同壹崗位應聘者綜合成績若出現同分,則按照招聘考試(面試)成績確定排名;若面試成績仍然同分的,則按照培養院校綜合考核成績確定排名;若3類成績均相同,則通過加試(筆試)確定排名。

5.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管理,試用期按聘用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個人自主擇業。

6.聘用人員在我市服務必須滿5周年(含)以上才可以向市(縣)外流動。

7.對弄虛作假等違反招聘(含考試)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錄用資格的處理。

8.按照《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管理試行辦法》(錫人社規發〔2019〕2號)規定,考生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錄用過程中的非誠實守信行為,將被記入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失信行為數據庫,並提供給公***信用信息機構;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察環節,考生個人信用情況將作為考察的重要參考依據。

七、不得錄用的情形

應聘人員雖參加了定向招聘考試,但具備下列情形之壹者,不得錄用且不視為違約:

1.在高校就讀期間有3門課程(含教師職業基本功)不及格(不過關)且補考不及格(不過關);

2.違反培養院校紀律,受到學校記過以上處分的;

3.2023年7月15日之前,未能按期獲取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的;

4.面試成績不達合格線的;

5.綜合成績測算不達合格線的;

6.體檢與考察不合格的。

八、定向招聘工作相關信息發布網址

招聘公告、錄用情況公示將在以下網站進行發布:

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rsj/

宜興教育雲網站:

/

公開招聘其他信息在“宜興教育雲”網站發布。

咨詢電話:0510-87973957、87976352、87992670。

九、紀律與監督

定向招聘工作,堅持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監督舉報電話:

宜興市監委:0510-87986221

宜興市教育局黨群科:0510-87981642

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0-87985125

十、本公告由宜興市教育局、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宜興市教育局

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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