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嚴格遵守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服從管理,堅守崗位,在工作中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履行安全生產責任,關心工作安全,不違章作業。
(三)接受任務時,應當熟悉工作內容、工作流程和工作環境,掌握安全措施,明確工作中的危險點,履行安全確認手續;嚴格執行“兩票三制”,規範操作活動。
(四)保證工作場所、設備(設施)和儀器的安全和整潔,不隨意拆除安全防護裝置,正確操作機械設備,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五)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在直接危及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下,有權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停止作業或者撤離作業場所,並立即報告。
(六)積極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活動,做好安全生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