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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采購流程

事業單位中的采購人員可以分布於各個科室。像倉管壹樣,信息科有自己的采購、財務科有自己的采購、設備科有自己的采購、總務科也有自己的采購。不管什麽專業招聘到事業單位中,都有可能被安排至采購崗位。即使沒有被安排至采購崗位,總有負責壹些項目。在計算機崗位中就有負責軟件和硬件,當有需要采購相應的軟硬件,就由相關的負責人填寫對應的招標參數。熟悉采購流程是事業單位中大多人應知應會的東西。

財政撥款是事業單位壹項重要的經費來源,需要納入政府預算管理。事業單位使用財政資金進行的各項采購,需要按照《政府采購法》進行規範,按規定的程序進行。政府采購按其是否具備招標性質,可分為招標性采購和非招標性采購兩大類,其劃分的標準之壹是采購的金額。招標性采購主要采用公開招標采購和邀請招標采購等方式;非招標性采購方式包括競爭性談判、詢價、單壹來源等采購方式。據此,事業單位的政府采購,可分為政府集中采購(公開招標采購、邀請招標采購等)和分散采購(競爭性談判、詢價、單壹來源采購等)兩種方式。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列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或金額超過集中采購限額標準的貨物、工程或服務,均屬於政府集中采購範圍,必須按照《政府采購法》確定的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進行。除少量零星用品可以有事業單位自購外,事業單位的設備、大宗材料、用品壹般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由政府集中采購管理部門統壹組織采購。

政府采購活動中,供求方和政府采購執行部門,三方之間對要履行的各種義務進行如何的分配及所要承擔的責任答成***識。政府采購的整個流程,區別與非政府采購的註意事項。那麽,政府采購壹般具有哪些流程呢?

壹、政府采購壹般具有哪些流程

(壹)單位提出采購計劃,報市財政局分管業務科室進行預算審核;

(二)財政局各業務科室批復采購計劃,轉采購辦;

(三)采購辦按政府采購制度審批匯總采購計劃,壹般貨物采購交由政府采購中心采購,特殊物品采購可委托單位自行采購;

(四)政府采購中心制作標書,並送采購單位確認;

(五)政府采購中心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招標邀請,發售標書,組織投標,主持開標;

(六)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選出預中標供應商。經采購單位確認後,決定中標供應商;

(七)中標供應商與采購單位簽訂合同;

(八)中標供應商履約,采購辦與采購單位驗收(對技術要求高的采購項目要有專家參與驗收)後,由采購單位把合同、供貨發票原件和《采購單位驗收物品意見表》送到采購中心辦理付款手續;

(九)政府采購中心把手續辦好,送交采購辦作為依據,向供應商支付貨款;

(十)采購單位入固定資產賬;

(十壹)招標活動結束後采購部門要建立檔案,包括各供應商招標的標底資料、評標結果、公布的合法證書、公證資料、招標方案等。

二、政府采購方式

政府采購壹般采用以下六種方式:

(壹)公開招標。公開招標是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采購人采購貨物或者服務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其具體數額標準,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屬於中央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由國務院規定;屬於地方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的,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獲得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批準。

(二)邀請招標。采取邀請招標方式采購貨物或者服務應當符合下面兩種情況之壹:壹是具有特殊性,換句話說采購貨物或者服務只能向有限範圍的供應商采購的;二是采取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政府采購項目總價值的比例過大的。

(三)競爭性談判。依照《政府采購法》的規定,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政府采購應當具備以下四項條件之壹:

1、采用招標的方式後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

2、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3、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四)單壹來源采購;采用單壹來源采購應當具備下列情形之壹:

1、只能從唯壹供應商處采購的;

2、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3、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壹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五)詢價;詢價顧名思義即采取詢問供應商價格的方式進行政府采購,它壹般適用采購的貨物規格、標準統壹、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購項目。

(六)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