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筆試考試兩科:教育專業能力測驗和公***基礎知識。
每科分值100分,滿分2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筆試成績=教育專業能力測驗+公***基礎知識。筆試設合格分數線90分,達不到合格線者不能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各崗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按照進入資格復審人數和崗位招聘人數之比不高於2:1的比例,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並列的同時進入資格復審。筆試結束後,考生可在邯山區人民政府網查詢筆試成績和是否進入資格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