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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用前試工是什麽意思

問題壹:如何才知道是否被邁瑞錄用了,我是前天去面試的,還去試工了,現在也 以下企業未在我局辦理登記註冊,擅自在網上發布在韶關的虛假招聘信息,有些可能是被傳銷分子利用,有些是傳銷分子杜撰的,現提醒註意,避免上當受騙。韶關市工商局咨詢電話:0751-12315, 0751 ― 8177195 , 8177206 。

1 、緯創資通有限公司

2 、德曼(韶關)重型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展科技(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4 、和記黃埔韶關分公司

5 、(韶關)長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 、華潤零售韶關分公司

7 、富士康韶關

8 、華寶集團

9 、香港三洋集團(韶關)有限公司

10 、韶關建溢集團

11 、香港力豐公司

12 、大眾培訓基地(粵北工業園)

13 、三星人才培訓總部(粵北工業園)

14 、華人置業集團

15 、海信集團華南分公司(粵北工業園)

16 、僑鑫集團(粵北工業園)

17 、三菱電機香港有限公司

18 、伊萊克斯

19 、英飛淩科技

20 、尼康香港有限公司

21 、金山工業電子有限公司

22 、臺灣金山集團

23 、東元電機

24 、香港新創建集團

25 、光寶集團韶關培訓中心

26 、碧桂園公司(粵北工業園)

27 、百事可樂韶關總代理

28 、香港王者食品

29 、華生科技

30 、惠亞集團(粵北工業園)

31 、羅技廣東韶關

32 、飛利浦韶關

33 、 TCL 韶關分公司

34 、 AMD 韶關分公司

35 、合生創展

36 、東強電子集團

37 、聲(興)寶集團

38 、雅馬哈發動機韶關分公司

39 、廣達電腦

40 、科龍公司韶關

41 、中信泰富韶關

42 、捷普韶關人才培訓中心

43 、 LG 集團韶關培訓基地

44 、飛思卡爾半導體公司

45 、遠東集團全資韶關培訓基地

46 、普騰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47 、臺灣大同集團

48 、廣東即時公司

49 、優派集團韶關培訓基地

50 、神腦國際

51 、美昌玩具廠

52 、維強電腦公司

53 、貝爾威夫股份有限公司

54 、臺灣慶眾汽車集團

55 、美國康寧公司

56 、夏寶電器

57 、毅力工業集團

58 、安捷倫科技公司

59 、五十鈴集團

60 、 KB 建滔集團

61 、科隆集團

62 、莫仕集團在華人才中心

63 、 OTIS 奧的斯韶關分公司

64 、恒隆集團有限公司

65 、中廣核電

66 、長榮集團

67 、長安福特馬自達公司人力資源部

68 、所羅門公司

69 、威強電腦公司

70 、韶關潤泰集團

71 、臺達電子集團

72 、新世界集團

73 、韶關恒基兆業

74 、丹佛斯公司

75 、中信華南集團

76 、香港財富集團

77 、韶關匯業財經集團

78 、南光集團韶關辦事處

79 、北泰培訓處(武江區科技工業園)

80 、聖戈班集團(韶關)

81 、新鴻基地產韶關分公司

82 、韶關達能

83 、科橋電子

84 、意爾半導體有限公司

85 、可口可樂韶關分公司

86 、至卓集團

87 、韶關新聚思

88 、德信科技

89 、阿斯利康制藥有限公司

90 、安德魯集團

91 、深圳富源集團韶關分公司

92 、其士集團

93 、力特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94 、環旭電子有限公司

95 、華南必富集團

96 、香港中旅韶關辦事處

97 、畢業生求職咨詢群: 4640848

98 、安東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南寧分公司

99 、德賽電子

100......>>

問題二:需在錄用崗位服務3年(含試用期) 指什麽意思? 蔡全閣 問 關於黑龍江公務員考試的問題:需在錄用崗位服務3年(含試用期)的意思是三年之內都要留在這個崗位,如果中途離職的話,會被記入公務員考試誠信紀錄,同時還要2年內不能參加任何公務員考試嗎? 急!!!

問題三:試用期三天被錄用了接下來幹什麽 辭職申請,批下來的話應該就是同意辭職的批復了,公務員這麽難考上,為什麽不願意幹了.還是幹著吧.若是實在是不願呆了,再決定辭職吧.

問題四:公務員職位備註表說錄用崗位服務三年和含試用期是什麽意思 *** 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2008年7月16日聯合發布《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其中第六條規定“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

妳被錄用到國家公務員崗位,妳就應該遵守公務員法律、法規,而不再適用普通勞動法律、法規。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限制妳的是在現在的單位的任職時間,而不管妳考到其他任何單位都無法保證在本單位任職5年;要求妳最低任職5年的是本單位或是本單位的主管部門。

因為是新頒布的部門規章,各地執行的可能有些出入,但是依據此規定都是應該要求新錄用公務員最低服務5年的。

問題五:對於將要錄用的員工進行背景調查,是不是只要通過面試 5分 背景調查的手段和渠道很多的,過去的領導、同事、客戶,甚至身邊親近的家人和朋友,通通可能成為背景調查對象,合適應聘人員的事實。

不過,不是核心性崗位員工,企業壹般很少這麽極端做調研。那成本太大了。

問題六:試用期是從錄用通知下發開始還是從上班開始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試用期是從勞動者辦理入職手續當天開始計算。

試用期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執行,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雙方存在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問題七:面試成功了,但是說要先試用三天再確定要不要正式錄用。。有這樣的嗎?我第壹次遇到這樣的公司 這種狀況肯定是存在的。

其實這也就是所謂的試用期……只不過方式方法有所不同而已。

自己既然已經通過了面試,那就說明能力過硬。被正式錄用肯定是沒問題的

問題八:試用期已過公司不予錄用評語都是較差,得到什麽地方求公政 HR菜鳥啊,哈哈!過了試用期再以妳不符合為由辭退妳就違法,但妳們公司的HR老鳥忽悠妳了,他讓妳自己填寫了辭職申請,就等於是妳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啦。試用期是有工資的,但妳有權要求超過試用期的時間段按合同約定的正式工資核算,借款肯定是要還的,公司同意妳先不上班也不辦理離職手續,妳的風險很大,用人單位可能到時給妳來個“辭職未經批準而自動離職”,妳們公司的HR老鳥也太不地道了,壹點職業水準都沒有,職業道德也不能以企業利益為中心啊,做為壹名HR,不以和諧勞動關系為宗旨,本人鄙視。 本人現在是HRM,有空多交流。

問題九:試用期取消錄用 之前的事業編還在不在 不在了

問題十:試用或正式錄用合同和實習合同有啥區別 按照法律來講的話,繼續簽實習合同是不可以的,這是《勞動保護法》裏面規定的

如果妳簽了《試用或正式錄用合同》,妳是受法律保護的,簽這份合同其實就是保護我們的權利,免受壹下非法公司的壓榨

它不包括實習合同,實習合同就像上面壹位朋友說的,公司可以讓妳隨時走人,不需要同妳知會壹聲,而且不會賠償妳任何損失

如果妳簽了正式合同的話,就不會出現上述情況,公司不可以隨便讓妳走人,如果強行執行,它要賠償妳的損失,至少可以免費領取半年的全額薪水

但是反過來,妳在合同期間想走人的話,可以隨時隨地的閃人,不需要賠償什麼,當然,前提是妳不要表現的太突出,給公司創造過多的剩余價值

那麽祝妳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