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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能力要求是什麽?

工作能力要求是什麽?

崗位能力有什麽要求?壹般的專業能力才是職場生存的不二法則。所以人際交往能力、團隊合作能力、對環境的適應能力以及相應的職場心理承受能力都可以不錯。崗位能力有什麽要求?跟我壹起去看看吧。

崗位能力有什麽要求?壹般職業能力主要指壹般學習能力、文字和語言應用能力、數學應用能力、空間判斷能力、身體感知能力、顏色辨別能力、手的靈巧性、手眼協調能力等。

2、任何工作都需要與人打交道,因此,人際交往能力、團隊協作能力、對環境的適應能力、遇到挫折時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都是我們在職業活動中不可或缺的能力。

3、專業能力,主要指從事某壹職業的專業能力。在求職過程中,招聘方最關心的是求職者是否具有勝任該工作的專業能力。

4、社交能力,主要指壹個人的團隊合作能力、人際交往能力和良好的溝通能力。在工作中能夠配合他人完成工作,對他人公平寬容,具有準確決定事情的判斷力和自律能力等。,是勝任和開拓工作的重要條件。

5、個人能力,壹個人的職業道德會越來越受到全社會的尊重和欣賞,敬業、負責、註重細節的職業人格會得到全社會的肯定和尊重。

職業能力是人們從事其職業的各種能力的綜合。職業能力測試職業能力測試是通過壹些測試來預測某人的職業取向、適合的職業類型和性格。

壹般來說,這是壹種傾向測試,也叫職業能力傾向測試。通過職業測試,可以更好的確定壹個人對自己職業的綜合考量。

職業能力可以定義為個體在特定的職業活動或情境中,通過對所學知識、技能和態度的歸類、遷移和整合,完成壹定職業任務的能力。

崗位勝任能力的要求是什麽?2職業資格證書和崗位證書有三個區別:1。它們的含義不同:1。職業資格證書的含義:職業資格證書是勞動者具備從事某種職業所必需的知識和技能的證明。2.崗位證書的含義:崗位資格證書是指專業或技能要求較強的特殊崗位所需的各類資格證書,如特種作業操作證、資格證書、培訓證書等。第二,兩者的作用不同:1。職業資格證書的作用:職業資格證書是勞動者求職、上崗、創業的資格憑證。是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的主要依據,也是境外就業和對外勞務合作人員技能水平公證的有效憑證。職業資格證書與職業勞動活動密切相關,反映具體職業的實際工作標準和規範。2.崗位證書的作用:崗位證書是應聘相關崗位的必備材料;比如航空銷售代理崗位資格證書,是申請中國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務資格證書的必備材料。三、兩者的註意事項不同:1。職業資格證書發放註意事項:(1)各地區、各部門在進行培訓考核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發放證書。參加各類專業培訓,培訓合格後,由培訓機構頒發相應的專業培訓證書。參加專項職業能力評估,根據《關於開展單項職業能力評估試點工作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4號),各地將免費發放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各地各部門不得以職業資格證書代替職業培訓證書和專項職業能力證書。(二)各地區、各部門在實施職業技能鑒定時,要嚴格審查考生資格,認真執行國家職業標準,加強考試管理,確保鑒定質量。符合條件並通過鑒定的,方可頒發相應技能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各地區、各部門不得擅自降低標準要求,隨意發放職業資格證書。

崗位能力

2001月上旬“崗位能力”壹詞出現在2001年4月,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提出。今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成立專門小組,對這種“崗位能力”進行深入分析和探討,最終確立“崗位能力”的可行性、工作範圍和責任要求。

Cetic職業培訓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CETTIC)面向全國開展的壹項試驗性、示範性培訓工作,旨在培訓新職業、新知識、新技術、新技能和新合作,提高勞動者的崗位技能,增強其就業能力,探索職業培訓的新方法和新途徑,提高我國職業培訓的技術水平,促進就業。

會展、采購、單片機、信息、資訊、經紀、預算、人力等國家緊缺的領域,是隨著全球經濟壹體化進程而出現的新的前沿工業應用領域。因為新生和前沿,每個領域都為社會提供了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就業崗位。企業急需具備新知識、新技術、新技能、新技術、新協作的復合型技能應用型人才。而在壹些領域,高校並沒有開設相應的專業,也沒有專業權威的專業/職業/崗位/模塊能力培養。因此,上述領域的‘專業/專業/崗位/模塊’人才嚴重不足,成為制約這些行業發展的瓶頸。

學歷

1996《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第壹章第八條規定:“我國實行學歷證書、培訓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國家實行勞動者在就業前或者就業後接受必要的職業教育的制度。”

2002年《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決定》強調,要“註重培養受教育者的專業技能、科研精神、務實精神、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培養大批生產和服務第壹線的高素質勞動者和應用型人才。”決定還指出:“大力推行勞動預備制度,嚴格實行就業準入制度。用人單位招用員工,屬於國家規定實行就業準入管理的職業(工種),必須從取得相應學歷證書或者職業培訓證書並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屬於壹般職業(工種)的,必須優先錄用取得相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和職業培訓證書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必須接受職業教育和培訓。勞動和社會保障、人事等部門要加強對就業準入制度實施情況的監督。加強監督管理,對違反規定,擅自招用未接受職業教育或培訓人員的,負責糾正和處罰。”

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

2005年6月5438+065438+10月國務院“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決定,“十壹五”期間中央財政將對職業教育投入6543.8億元。2006年4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15號文件強調了高技能人才的培養和使用。2007年8月審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四十四條強調,國家依法發展職業教育,鼓勵職業培訓,促進勞動者提高職業技能,增強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第四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統籌協調,鼓勵和支持各類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用人單位依法開展職前培訓、在職培訓、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鼓勵勞動者參加各種形式的培訓。因此,目前我們推行職業/崗位/能力證書計劃,旨在積極開展面向就業的職業教育和培訓,拓寬就業渠道,增加就業崗位,促進勞動者就業,化解社會矛盾,這也正是國家所希望的。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職業/崗位教育培訓,這是我國就業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為我們CETTIC/HCHZ職業/崗位/能力就業培訓和勞動者就業再就業提供了政策支持,為企業人力資源建設提供了政策保障。

社會背景

(2)社會背景

就業的人很難找到工作。當前和今後相當長壹段時間,我國將面臨嚴峻的就業形勢和巨大的就業壓力。壹是大學畢業生逐年增加;二是城鄉新增勞動力數量多;三是上億農民工進城;第四,結構性失業;五是企業結構調整、企業重組和員工轉崗;六是海歸的批量回流和外地人占崗;第七,退役和復員軍人;第八,各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產業結構調整不壹,新職業、新崗位要求不斷湧現,導致所學專業或原有工作經歷與企業崗位要求存在壹定距離。這些求職者目前很難找到適合自己的職業/職位。

壹個上升的人在很多企業很難提拔現任。在壹個崗位上,雖然壹開始就能很好的開展工作,也能取得壹定的工作業績,達到用人企業的滿意。然而,壹段時間後,困擾企業和員工的是,員工的工作績效和能力往往停滯不前,他們無法取得更好的成績。當企業要給員工更高的職位或承擔更重要的任務時,要麽要“大膽選人”,要麽要“聘請其他專家”。這種現象導致壹些用人單位或企業抱怨員工無法突破個人能力,創造更多的業績;而且員工抱怨公司沒有給自己更多的發展空間。如何超越在職能力和績效的局限,是企業和員工持續舉辦或參與在職能力提升培訓的首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