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信息:2019福州市臺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0名公告(2019年2月27日發布)
招聘條件和對象
(壹)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三)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職業(執業)資格或技能條件等;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七)報考人員的畢業證書、資格證書、工作經歷、年齡、現役等相關資格條件,均以2019年3月7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在2019年3月7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逾期未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資格。上述證書及相關證明,應在面試資格復審時提交。全日制普通院校應屆畢業生畢業證及相關證書可放寬至2019年8月31日前提交招聘單位主管部門。
(八)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名。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原標題:2019福州市臺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0名公告
來源:福州市臺江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