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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北十堰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報考條件是什麽?

2020湖北十堰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公告還未發布,為了幫助廣大考生備考,湖北中公事業單位考試網為大家整理了2020湖北十堰市直事業單位考試信息,需要詳細了解湖北十堰市直事業單位考試信息的小夥伴,詳見如下:

參考信息:2019十堰市直事業單位招聘70人公告(2019年4月1日發布)

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擁護中國***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後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它條件;

6、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行政事業單位新進在編人員工作未滿2年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7月31日)、湖北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機制教師尚在首個聘期內的(自聘期開始之日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7月31日)、原工作(聘用)單位不同意報考的、被列入《黑名單及其國家聯合懲戒備忘錄》並被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含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和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文章原標題:2019十堰市直事業單位招聘7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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