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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北省邯鄲館陶縣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壹、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依法、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嚴格程序,規範運作。

 二、選調崗位、對象、形式和條件

 (壹)選調崗位

 館陶縣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3名。館陶縣投資促進服務中心為館陶縣政府所屬全額撥款正科級事業單位。

 (二)選調對象

 館陶縣事業單位全額財政事業編制在崗人員(不包含教師、醫生)或全市事業單位中館陶籍全額財政事業編制在崗人員(不包含科級幹部)。

 (三)選調方式

 本次采取公開選調的方式進行,按照發布選調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選調測評、擬選調人員公示等步驟進行。

 (四)選調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好,堅決擁護和執行黨的路線,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作風端正,熱愛招商工作,有壹定的組織能力;

 2.五官端正,善於溝通,有吃苦耐勞精神,語言表達和組織協調能力強,有闖勁、有韌勁,善於打開新局面;

 3.全額財政事業編制在崗人員;

 4.鼓勵有壹定招商經驗的人員報名,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

 6.身體健康,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2004年8月24日以前出生,含當天),35周歲及以下(1986年8月24日以後出生,不含當天);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具備選調報名資格: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組織處理影響期內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4.被開除中國***產黨黨籍的人員;

 5.試用期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其他未經現任職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已就業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回避規定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包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凡有下列親屬關系的,不得在同壹事業單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在其中壹方擔任領導人員的事業單位聘用至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也不得聘用至雙方直接隸屬於同壹領導人員的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內設機構正職崗位:(1)夫妻關系;(2)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3)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5)其他親屬關系,包括養父母子女、形成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系。前款所稱同壹事業單位,是指依法登記的同壹事業單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壹條“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選調程序及時間安排

 本次公開選調按照發布選調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選調測評、體檢、擬選調人員公示等步驟進行。

 (壹)發布公告(2022年8月24日-8月28日)

 在館陶縣人民政府網站(/)、印象館陶公眾號發布公告。

 (二)組織報名

 現場報名(8月29日-8月31日)

 報名時間:2022年8月29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時間截止後不再受理任何報名。

 報名地點:館陶縣人社局四樓會議室。

 報名時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務必在有效期內)。

 (4)攜帶《館陶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見附件壹)確認無誤後簽字並按手印。(註:需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並加蓋單位公章)。

 (5)藍底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3張。

 (6)攜帶48小時內核酸陰性紙質版證明,現場測量體溫(37.2℃以下),現場查看河北健康碼綠碼、行程卡綠卡。

 報名材料中1.2需現場審核原件,並留下復印件。報名材料中3.4.5.6需留下原件,並現場填寫《個人健康信息書》。

 (三)資格審查

 對現場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名條件,提交的證件是否真實、是否符合選調要求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測評。

 (四)選調測評

 參加測評的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到人社局四樓會議室領取準考證。

 (五)組織測評

 (1)測評方式:采取結構化測評。

 (2)測評辦法:采取抽簽方式決定測評順序,現場打分。

 (3)測評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參加測評。

 (4)測評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測評計分方法采用體操式打分法,即分別去掉壹個分和壹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測評成績。測評滿分100分,測評設合格分數線60分,低於60分者不得進入下個環節,測評成績當場公布。

 測評期間邀請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委等相關工作人員進入考場進行監督。以確保測評的公平、公正。

 (六)確定擬聘用人員

 按照測評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聘人員。成績出現並列的,按以下順序確定名次:學歷學位較高者;如再相同,由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擬聘用人選,報縣委、縣政府同意後,辦理人事關系調配手續。

 (七)考察

 對擬考察人選,深入其所在單位,進行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個人檔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三齡兩歷壹身份”等。考察中存在問題不符合選調資格條件的,按照測評成績依次遞補,再確定人選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的進入公示環節。

 (八)公示

 擬選調人員名單在館陶縣人民政府網和印象館陶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後,予以聘用。

 (九)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壹時難以查實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縣投資促進服務中心提出聘用意見,經人社局審核並報縣政府同意後,辦理調動手續。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應當自覺服從招聘單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進場時全程佩戴口罩,攜帶紙質版蓋有檢測醫院公章的48小時內核酸檢測報告、《個人健康信息書》、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入場。請考生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出行時間,並做好相關準備工作,以防因疫情延誤考試。考生要出具健康綠碼、行程卡,且體溫低於37.2度者才能進場。以下情況不得進入考場:(1)不能如實出示“河北健康碼”、“行程卡”、核酸檢測報告(加蓋檢測醫院公章)者;(2)體溫檢測異常者(正常體溫不超過37.2度);(3)行程卡有號者;(4)“河北健康碼”為紅碼或黃碼者。

 不服從選調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選調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五、其它事項

 (壹)凡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測評、體檢、考察、辦理聘用手續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偽造、假冒各種證件,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取消其選調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本次公開選調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因疫情原因不能參加測評的人員,不予進行補考。(四)所有選調環節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進行。

 (五)本次公開選調有關事宜由館陶縣人才交流開發中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館陶縣人社局人才交流開發中心:0310-2866813

 館陶縣投資促進服務中心:0310-2832278

 縣紀委監委舉報電話:0310-282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