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將於2023年3月30日16時(報名期最後壹天)準時關閉,2023年3月30日(報名期最後壹天)12時後提交材料者,如果資格審核仍未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
報名時間截止後(3月30日下午16時後),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按規定以1:3的比例確定),該崗位將相應減少計劃招聘人數或取消。取消招聘崗位的原報考人員,可依據資格條件改報其他崗位。改報時間以公告為準,逾期不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通過網上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應在改報時間結束後(改報時間另行發公告通知),隨時關註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或報名網站關於打印筆試準考證等相關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服務平臺並按提示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按筆試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須使用同壹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筆試準考證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