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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東規劃

法律分析:大江東產業集聚區位於杭州東部,蕭山區東北部錢塘江沿岸地區。行政管轄範圍包括河莊、彭懿、萬信、臨江、前進的行政管轄區和黨灣鎮的部分土地。本次規劃研究範圍東、北、西三面以錢塘江為界,南至河莊街、彭懿街南界、紅十五線、臨江街南界(詳見附圖1)。規劃總面積427平方公裏,其中陸域面積348平方公裏,錢塘江水域面積79平方公裏。明確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的功能分區和空間布局,做好生態用地與城市建設的有機結合,以產業為龍頭,實現產業升級,立足“產城融合”,將產業布局與物流、服務業、休閑、生活、交通、市政等綜合功能相結合,實現統壹發展、互動發展、可持續發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十四條城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和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經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核後,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報省或者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

第十五條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上壹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報上壹級人民政府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