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橙色車牌有效期較短,壹般與過渡期壹致,即過渡期內只能上路行駛。當黃色和橙色車牌在過渡期內無效時,不能再上路騎行,否則將受到處罰。壹般來說,這個過渡期是三年。
電動汽車上路規則
電動車新國標對電動車做了明確具體的要求,其中最重要的有:最高時速不超過25公裏;必須有踏板,可以手動騎,整車質量不超過55 kg。
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伏,等等。只有符合上述要求的電動汽車才被視為非機動車,可以獲得有效期較長的綠色牌照。而且各種超標的車輛以後都不允許再生產,也不能銷售,不能上路行駛。
但考慮到很多人在新國標出臺前就已經購買了超標車,壹刀切禁止超標車上路行駛,會不人道,不合理,也會給人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所以各地都給超標電動車設置了過渡期,也可以上牌,但只能是黃牌或橙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