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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研成果轉化研究】高校科研成果轉化

高校科研成果轉化研究

科技成果轉化主要是指科技成果進入生產領域並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過程。只有使科技成果廣泛應用於生產實踐,才能有效提高我國經濟增長的質量,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轉變。高校作為我國科研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產生了全國1/3以上的科研成果,但眾多科研成果中只有不到10%得到了轉化,這不僅造成了人力、物力、財力的巨大浪費,也阻礙了高校人才培養的發展和國家科教興國戰略的實施。科研成果轉化率低已成為困擾高校科研工作的壹個關鍵問題。因此,研究高校科研成果轉化的制約因素和產學研合作模式就顯得十分重要。

壹,當前高校科研成果轉化的現狀

(壹)現狀分析

高校作為我國科技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的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目前,我國高校科技成果商品化、產業化程度較低,大量科技成果難以轉化為現實生產力。高校每年授權的數萬項專利技術的應用率不到25%,我國科技成果轉化率為10% ~ 15%,遠低於發達國家60% ~ 80%的水平。當然,我國科技成果的轉化和產業化受到諸多因素的制約:比如科研人員學術意識強,市場意識弱;企業創新意識薄弱,高新技術成果應用缺乏主動性;科技成果轉化的支撐體系不健全,包括人才流動不暢、信息流動不暢和技術市場體系不完善。

教育部周濟部長曾形象地說:“說高校遍地是金礦是誇張,但說高校遍地是金礦也不為過。”這些未轉化的成果耗費了國家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如果不及時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就意味著極大的浪費。與此同時,中國大量的中小企業還在盲目的到處找項目。因此,研究有效的商業模式,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是擺在全國高校面前的壹大課題。

(二)我國現有的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模式

目前,我國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模式有多種,主要包括以下四種:

1,自主管理實體模式

高校自辦實體模式是指高校科技成果持有者依托現有政策和環境,創辦自己的企業,創造條件將科研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這種模式的主要對象是那些擁有尖端科技設備、科研實力強、科研經費多的高校。通過自己科研團隊的努力,開發出了技術含量比較高的科技成果,技術差距普遍較大。普通企業可能壹時難以接受,但自己成立企業,不僅方便解決生產經營中的技術問題,而且有利於進壹步完善產品功能,不斷開發出步入正軌的新產品進行試銷。實踐證明,高校自辦實體模式是科技成果轉化的有效形式。

這種模式的優點是轉換速度快,耗時短,有效的技術支持和後續開發。不足之處是生產經費短缺、管理上的先天缺陷和高校角色定位不清,等等。

2.聯合實體模型

聯合實體模式是指科技成果提供方以技術作價入股的形式將科技成果投入現成的企業進行生產,企業獨立核算合作生產的產品的經濟效益,最終按照合同約定的比例向技術提供方支付效益。這種模式的特點是科技成果提供方只提供成果和生產建議,其他生產條件由合作企業提供,經營策略也是基於企業政策。由於國內高校眾多,具體情況差異很大。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高科技優勢明顯的高校並不多,普通高校也很難投入大量資金進行產業化生產。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考慮采用合資實體的成果轉化模式。

這種模式的好處是科技成果的提供者風險更大?轉換速度快;缺點是不利於成果的後續開發,而且由於成果不是按照企業的要求開發的,產品的市場接受度也不壹定那麽令人滿意。3.孵化器模式

在中國,孵化器也被稱為創業服務中心。這是壹種提高小型科技企業存活率和成功率的新型社會經濟組織。可以為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提供研發場所、辦公設備等基礎設施,以及人才培訓、市場營銷、政策咨詢、法律援助、融資支持等服務。它可以幫助科技成果所有者與有潛力的企業合作,將小型初創企業發展成為更成熟的企業。自1987年中國第壹家創業中心正式成立以來,全國已有近100家創業中心。從孵化器發展的總體情況來看,發展時間不長,但發展速度很快,已經成為中國經濟增長的強大動力。

這種模式的優點是:通過與風險投資的結合,填補了企業發展的資金缺口;吸引了壹大批高科技人才(包括留學回國人員)創業,培養了壹大批科技人員創業者;等壹下。缺陷:創業型企業發展的社會資金不足;科技與金融結合不暢,孵化企業融資困難;孵化器管理人才缺乏;風險投資資金來源不足;等壹下。

4.通過技術市場的轉化模式

科技成果也可以通過技術市場進行傳播,主要分為兩種:壹種是專利出售(直接轉讓);另壹種是通過技術中介間接轉讓。專利出售是指科技成果提供者將該成果的全部信息以壹定價格出售給受讓者,由受讓者單獨實施科技成果轉化;技術中介是指介於企業和科研單位之間的中間組織。其功能主要是在企業和高校之間架起橋梁,不僅幫助科研人員轉移成果,還為企業尋找技術來源,從而促進科技創新成果的商業化。

直轉模式的優點是流程簡單,減少代理費,科研投入補償快;缺點是科研人員在尋找受讓方時需要掌握壹定的市場信息,否則很難完成專利出售。

間接轉移模式的好處是高校可以集中精力搞科研,轉化的任務完全由技術中介和企業承擔,風險更大?科研投入回收快;缺點是高校獲得的經濟效益比較低,受讓方很難進行技術的後續開發。

上述四種轉化模式對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各有利弊,沒有壹種模式適合所有高校。高校要根據自身優勢和特點,選擇有利於自身成果轉化的模式,大膽實踐,真正體現“科學技術是第壹生產力”的勇氣。

二、制約高校科研成果轉化的瓶頸

我國高校學科齊全,科研基礎雄厚,科研實力雄厚,是極其重要的科研創新力量。

每年都有大量的成果出來。但是,由於思想、觀念、政策、體制等諸多原因。,長期以來受重成果、輕實踐、重水平、輕效益、重科研、輕轉化的思想束縛,使得科研成果高產出率的背後是低轉化率。高校大量科研成果在完成科研項目後進入檔案,始終沒有走出“項目立項——論文——獲獎——職稱評聘”的怪圈。這對經濟不發達、科研經費緊張的發展中國家來說,是極大的浪費和損失。我國高校科研成果轉化率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雖然已經引起了政府、社會和高校的廣泛關註,但這種現象的出現和長期存在仍然值得我們認真思考。

壹是科研評價機制不合理,選題立項脫離市場需求,缺乏實用性。

目前對高校從事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的教師采取相同的評價標準,主要看在權威期刊上發表論文的數量、項目獲得的獎項、研究項目專利的獲得情況等。,且很少考慮科技成果能否產業化,導致高校教師重申請科技項目,輕轉化的現象嚴重。從研發項目最初的選題開始,他們就已經過於側重於技術和理論。所研究的科技項目往往與市場需求脫節,科技成果往往只關註或停留在實驗室試驗成功、樣機完成、專利申請和發表的層面,導致大量科技成果成為實驗室成果或壹次性“產品”,難以轉化或沒有市場,企業不願花錢購買或聯合開發。

二是科研體系不健全,轉化資金短缺,轉化後續能力不足。

高校科研成果產生後,壹般還處於理論和實驗室階段,都是以知識形式出現的科研成果。它們最多只是帶有某種不完全“物化”載體的知識形式的成果,即樣品、原型、初步設計等。這種科研成果不能直接應用於工農業生產,必須解決生產放大、工藝設備設計、成果商品化等壹系列問題,才能實現最終轉化,需要大量的人力、財力、物力。根據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壹項成熟的科研成果成功應用於社會生產,成果的研發、中試和商業化的投入比例壹般為1: 10: 100,後期花錢越多。近年來,政府撥給高校的科研經費主要集中在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上。對於政府、高校和科研人員來說,大部分成果的試點和商業化所需的巨額資金和風險是難以承受的。所以大家都把希望寄托在企業身上,但是企業往往認為從市場上買回來的技術應該不經過改造直接投入到產品的生產中,不願意投入大量高風險的改造資金。沒有企業和風險投資機制的支持,科研成果轉化的後續能力嚴重不足。

三是專業中介機構素質欠缺,服務能力低,轉化渠道不暢。

專業化的科研轉化機構是加快易立科研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橋梁和紐帶。壹方面可以為學校和科研人員找到最需要這項技術的企業,另壹方面可以為企業提供產生最大經濟效益的科研成果。近年來,我國成果轉化中介機構取得了長足發展,成效顯著。然而,仍然存在許多問題。高校雖然設立了科研部門和產業部門,但大多只是起到簡單的提供信息和咨詢服務的作用,還沒有起到消除生產者和使用者之間信任和不對稱的有效作用。同時,壹些學校科研部門和產業部門之間往往缺乏統壹協調,研究項目與成果產業化脫節,無法形成有效供給。高校之外的中介機構大多是由各級政府出資,促進經濟發展和科研進步。他們帶有濃厚的官辦、半官辦色彩,依靠政府部門為他們制作項目和課題。他們的市場意識、競爭意識和服務意識薄弱,中介作用沒有得到有效發揮。同時,由於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壹些科研中介服務機構為造假鋪路,提供虛假信息,損害雙方利益。由於中國的高校、

企業與中介服務機構之間尚未形成相互信任、相互依存、相互幫助、風險與收益的新型關系。雖然每年通過中介服務機構舉辦各種技術交易會、成果拍賣會上千次,但真正有效轉化科研成果的寥寥無幾。

第四,風險投資發展緩慢,風險投資體系缺失,缺乏金融支持。

科研成果轉化是壹項高風險的活動,這就決定了很難從常規的商業渠道獲得足夠的資金支持。對於高校來說,不具備自我轉型的資金實力。對於企業來說,面對承擔高風險的巨大壓力,往往對很多高科技成果望而卻步。對於金融機構來說,出於安全考慮,大多不願意將資金貸給轉化周期長、技術風險高、市場風險大的科研成果轉化。此外,政府資金對科研成果轉化的投入也非常有限。這樣,風險投資機制的建立就成為科研成果轉化的重要“孵化器”和融資渠道。風險投資在中國已經有十幾年的歷史,但是由於政策和體制上的種種原因,風險投資行業的發展相對緩慢。據相關統計,我國已成功轉化的科研成果中,自籌資金占56%,國家科研計劃占26%,而風險投資僅占2.3%。相反,在美國,至少有50%的高科技企業得到了風險投資的幫助。

五是科研體制改革滯後,政府作用缺位。

從國內外實踐來看,政府在科研成果轉化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在中國,經濟委員會、科學技術委員會和教育部門分別負責經濟工作、科學研究和教育。長期以來,它們之間缺乏統壹的總體發展規劃和統壹的組織協調,政府的作用被嚴重削弱。目前,雖然政府為科研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制定了壹系列法律和優惠政策,但銀行、稅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配套措施薄弱,政府沒有真正發揮對科研成果轉化的重要引導和協調作用,這是科研成果快速轉化的良好外部市場條件。同時,科研機構內部改革相對落後,缺乏科學的激勵約束機制,影響了科研成果的轉化。科研體制改革的滯後和政府作用的缺位,從本質上給科研成果轉化帶來了巨大的負面影響,使大量科研成果遊離於企業和市場之外。

三、促進和完善我國許多高校科研成果轉化的幾點建議

科學技術是第壹生產力。但是,科研成果要從潛在生產力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必須經歷壹個成功的轉化過程。隨著我國高等教育的快速發展,高校的科研成果也在迅速增加。在這些成果中,除了壹些純理論成果外,還有大量具有廣闊發展前景的應用成果。為了促進有前途的研究成果盡快轉化為產業部門,使之為國家經濟建設服務,真正發揮科學技術作為第壹生產力的作用,除了進壹步努力提高自身的質量水平外,還應采取以下措施。

(壹)轉變觀念,註重發展

當今世界,經濟競爭和科研競爭的關系越來越密切。科研的核心問題不僅是追求科研成果的先進性,更是追求科研成果的商業化、產業化、市場化。高校作為我國當前科研創新體系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面對國際變化和科研成果轉化的實際情況,要提高對科研成果轉化的認識,徹底改變“研究是為了發表論文,發表論文是為了評職稱”和研究內容只取自文獻,研究成果只用於文獻的錯誤觀念。

實踐2高校領導要把科研成果轉化放在自身發展的戰略高度和地位來考慮,把科研成果轉化放在與教學基礎研究同等重要的位置,配備強有力的領導班子組織實施科研成果轉化的規劃和建設,為科研成果轉化創造良好的環境,通過科研成果轉化促進學校的全面發展。

(二)深化科研體制改革,建立科學的高校科研評價指標體系。

目前不合理的以項目、論文、獎項為主的評價指標體系,導致科研人員只關註學術價值,而很少關註科研成果的市場發展前景、推廣可能性和產業化程度,其結果必然是大量成果被閑置。因此,必須克服科研人員以論文成果為中心,高校以項目經費為中心,而擱置國家需求和市場需求的不合理局面,盡快對科研人員的不同分工和行為采取不同的評價標準,建立科學、客觀、可操作、合理、有效的科研評價指標體系。對於從事基礎研究的人,可以從論文的數量和質量著眼。對於從事應用研究和開發研究的人員,不僅要考核科研成果的水平和出版專著的數量,還要對科研成果的開發應用及其經濟效益給予同等地位,甚至更高的地位。政府部門也要提高科研成果推廣的地位和獎勵力度,把科研成果推廣的數量和等級以及經濟社會效益作為高校評價、科研項目立項和經費投入的主要依據,激發高校科研人員參與科研成果推廣應用的積極性。

(三)借助風險投資,促進高校科技成果轉化

風險投資是高校進入資本市場、促進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捷徑。利用風險投資有助於縮短從大學研究到工業生產的周期,加速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促進高新技術的產業化。風險投資的優化培育機制為我國高校高新技術企業的成熟創造了條件,對我國高校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起到了催化作用。健全的風險投資機制包括:合理的風險投資進入機制、順暢的風險投資行為管理機制和完善的風險投資啟動機制。高新技術產業的風險投資回報主要靠資本運作而不是成功企業的分紅。由於投資高科技企業的成功率較低,壹旦企業成功上市交易,投資者將獲得10倍、20倍甚至100倍的收益。這種高回報、快速回收資本的機制將吸引大量風險資本向高科技成果轉化。因此,我國應盡快制定科研成果轉化為風險投資的法律法規,確立風險投資的法律地位,規範風險投資的法律責任、管理方式和監管措施,為風險投資者創造更好的法律環境。

加快建立技術市場體系,搭建科研信息交流平臺。

高校與企業之間缺乏信息交流或溝通不暢,使得高校對企業的需求不明確,企業對高校的成果不太了解,嚴重阻礙了科研成果的轉化。搭建高校與企業之間的科研信息交流平臺,可以有效打破科研成果的部門和地區分割,使科研成果可以在不同的企業和地區進行交流和利用,同時可以為科研部門提供市場信息,並為其開展多種形式的服務。技術市場可以為科研和生產提供最好的交流場所。在科研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的過程中,技術市場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連接全國的技術供求雙向渠道和科研信息網絡,定期發布準確、真實、權威的重大科研成果信息,形成穩定可靠的信息來源和咨詢渠道,組織技術經紀人資格認定,培育和規範技術市場的良性發展。

(5)充分發揮政府作用,建立高校、企業、政府三位壹體的合作機制。

高校科研成果轉化不是高校的單壹行為,而是高校、企業、政府三位壹體的有機統壹。

高校是科研成果的發源地,政府是科研政策的制定者,也是高校科研的主要投資者,而行業是科研成果的吸收者。政府通過政策促進校企的緊密合作,企業可以借助政府對高校政策的調控,從高校獲得越來越多的實用科研成果。高校的技術創新離不開政府資金和政策的支持以及企業需求的引導。建立和完善高校、企業、政府的合作共贏機制,促進高校與政府、企業建立長期、穩定、緊密的合作關系,不僅可以通過政府、企業的前期引進,使壹些有前景的項目得到及時的資金和政策支持,順利轉化,而且對高校的可持續發展及其在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因此,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立高校、企業、政府三位壹體的合作機制,必將對高校科研成果轉化起到巨大的促進作用。

(六)大學科技園建設

大學科技園是大學科研機構與產業結合的載體。大學科技園可以通過孵化或其他有效形式將大學的科研成果流向企業。壹方面,大學科技園可以為高校科研成果轉化提供政策、資金和中介服務,還可以對高校應用研發研究起到良好的示範效應。另壹方面,高校可以源源不斷地為園區企業提供人才和技術支持。2001年,教育部、科技部正式將清華科技園、北大科技園、上海交大科技園等20個大學科技園確立為“國家大學科技園”。大學科技園作為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孵化器、加速器和服務器,其明確的存在屬性、管理機制和功能定位,可以為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創造生存空間和良好的環境條件,從而促進知識、人才、技術和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科技成果和產業的加速更新、成長和發展,進而誕生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代表高校特色的知名“品牌”。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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